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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下翻動著那雙深色眼珠,隨後一根一根掃視起指甲,又把手指舉到燈下,仔細端詳起來,就像好萊塢大片教人們做的那樣。他抽著煙開口了:

“癟了倆輪胎,啊?棘手。還以為他們把圖釘掃幹凈了呢。”

“我在彎道有點打滑。”

“你說你是外地人?”

“旅行正好經過。在去洛杉磯的路上。還有多遠?”

“四十英裏。這種天,顯得路更長了。打哪兒來,外地人?”

“聖羅莎。”

“過來很遠,啊?是塔霍湖和朗派恩那邊嗎?”

“不是塔霍湖。裏諾和卡爾森市那一帶。”

“還是很遠啊。”他嘴角一彎,笑容一閃而過。

“路遠也犯法嗎?”我問他。

“啥?不,當然不犯法。你大概覺得我們喜歡問長問短。就是讓那邊的搶劫案給鬧的。拿上千斤頂,把他的癟輪胎拆過來,阿爾特。”

“我忙著呢,”那瘦子大吼,“我有活要幹。還得給車噴漆啊。你也應該看到了,還下著雨呢。”

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氣地說:“天太潮濕了,噴不好的,阿爾特。動身吧。”

我說:“是右側的前胎和後胎。你要是忙,其中一個換備胎就行了。”

“拿上兩個千斤頂,阿爾特。”棕色衣服的男人道。

“哎,我說——”阿爾特咆哮起來。

棕色衣服的男人眼珠子一動,溫和平靜地注視著他,隨後近乎羞澀地垂下了眼睛。他沒說話。阿爾特像受到了一陣勁風吹拂一般,劇烈搖晃起來。他大步走到屋角,在工作服的外面套上一件橡膠雨衣,戴上雨帽。他抓起一把套筒扳手和一個小千斤頂,又推著一台千斤頂朝門口走去。

他悄然走了出去,門都沒關好。大雨傾瀉進來。棕色衣服的男人信步走過去關上門,又信步走回工作台前,落座的位置跟起身前完全一樣。此時我本可以拿下他。只剩下我倆。他不知道我是誰。他滿不在乎地瞥了我一眼,把香煙頭扔在水泥地上,看也不看就踩了下去。

“我想你應該喝一杯,”他說,“把身體裏面也弄濕,就扯平啦。”他從身後的工作台裏拿出一瓶酒,擱在台子邊緣,又在酒瓶旁邊放了兩個玻璃杯。他給兩個杯子分別倒上一點烈酒,把一杯遞過來。

我像個傀儡般走過去,接下酒杯。我的臉上還能真切感受到雨水的冰涼。修車廠裏的空氣本就悶熱,加上滾燙塗料的味道,益發令人昏昏沉沉。

“那個阿爾特,”棕色衣服的男人說,“跟所有機修工一樣。老是在忙上個禮拜就該做完的活兒。開車去辦事?”

我細心嗅了嗅那杯酒。味道是對的。看他先喝了一點我才動杯子。我翻卷著舌頭辨別滋味。酒裏沒有氰化物。我喝完了那一小杯酒,把杯子放到他旁邊,走了開去。

“不完全是。”我說。我走到那輛擋泥板上放著一把大型金屬漆槍、漆才上了一半的轎車前。雨點重重拍打著平坦的屋頂。阿爾特冒雨一邊走,一邊咒罵。

棕色衣服的男人看了一眼大轎車。“其實面板上噴一下就行了,”他漫不經心道,喝過酒,他那嗡嗡的嗓音顯得更加溫柔,“但車主有錢,他的司機想賺一筆。這種行當你懂的。”

我說:“比這種行當還古老的我只見過一種。”我感到嘴唇很幹。我不想說話。我點了一根煙。我希望輪胎快點修好。一分鐘一分鐘緊張地挨過去。棕色衣服的男人和我,這兩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擡眼望著對方;我倆之間,是那被害身亡的小個子哈利·瓊斯。只是棕色衣服的男人還不知道這一點。

屋外傳來吱嘎吱嘎的腳步聲,門被推開了。燈光打亮了連綿不斷的雨滴,將它們映照成了銀色的千絲萬縷。阿爾特悶悶不樂地把兩個沾滿泥漿的癟胎滾進屋,踹上門,放手讓一個輪胎翻倒在地。他兇惡地看著我。

“你可真會給千斤頂選地方。”他吼道。

棕色衣服的男人笑了,從口袋裏掏出一卷疊在一起的鎳幣,在手掌心裏輕輕拋著。

“別怨氣那麽大,”他冷冷道,“補胎吧。”

“我這不是在補嗎?”

“行了,別補個胎還啰裏八嗦一大堆。”

“唷!”阿爾特脫掉橡膠雨衣,摘掉雨帽,扔向一旁。他把一只輪胎舉到支架上,惡狠狠地卸掉輞圈。他拆下內胎,迅速補好。他還是悶悶不樂的,大步走到我身旁的墻前,抓起一根軟管給內胎充入足量空氣,看胎形恢復了,他扯開管子,任由管嘴甩在粉刷過的墻壁上。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卷鎳幣在卡尼諾的手裏上下起舞。渾身緊繃的緊張時刻已經過去,我放松了警惕。我轉過頭,看著身旁那個瘦削的機修工擡起鼓脹的內胎,撐開雙臂,一只手握著一邊。他煩躁地端詳著內胎,瞥了一眼屋角那個鍍鋅大桶裏的臟水,咕噥了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