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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道後,我走進一家雜貨鋪的電話亭,查了阿瑟·格溫·蓋革的地址。他住拉維恩街,是條月桂峽谷大道外的半山路。我投進硬幣撥他的號碼,純為鬧著玩。無人接聽。我翻到分類廣告欄,發現附近街區有好幾家書店。

我來到的第一家店在街北,是個很大的地下樓面,專賣文具和辦公用品,夾樓裏胡亂摞著很多書。看來沒找對地方。我穿過馬路,向東走了兩個街區,找到另一家。這回比較像了,是家逼仄雜亂的小店,頂天立地堆滿了書,有四五個顧客正慢吞吞翻書,在嶄新的書衣上留下指紋。完全沒人在意他們。我用背推門擠進店裏,穿過一個隔間,看見有個矮小的黑皮膚女人正在桌子後面讀一本法律書。

我打開錢包扔在她桌上,讓她看別在翻蓋上的徽章。她看了一眼,摘下眼鏡,靠在椅背上。我拿走了錢包。她的臉打扮得很精致,分明是個才智出眾的猶太女人。她凝視著我,一言不發。

我說:“能否幫我一個忙,一個小忙?”

“不好說。是什麽忙?”她的聲音嘶啞卻很順耳。

“你知道蓋革的店嗎,就在街對面,往西過兩個街區?”

“也許經過過吧。”

“是家書店,”我說,“不是你這種書店。你很清楚。”

她稍微撇了撇嘴,沒說話。“見到蓋革你認得出嗎?”

“抱歉。我不認識蓋革先生。”

“就是說你沒法告訴我他長什麽樣?”

她又撇了撇嘴。“我幹嗎要告訴你呢?”

“沒有任何原因。如果你不想,我沒法強迫你。”

她朝隔間門外放眼張望了一下,又靠回椅背上。“那是警徽,對嗎?”

“榮譽代表罷了。啥也算不上。就值一根便宜的雪茄。”

“明白了。”她伸手拿了一包煙,搖出一根後用嘴叼了起來。我為她點上火。她謝過我,又向後一靠,在煙霧繚繞中打量著我。她謹慎地說:

“你想知道他長什麽樣但並不想同他面談?”

“他不在那兒。”我說。

“總會在的吧。那是他的店。”

“我暫時還不想跟他打照面。”我說。

她再次朝隔間門外望去。我說:“懂珍本書嗎?”

“你可以考考我。”

“你這兒有沒有1860年的第三版《賓虛》,第116頁上有一行是重復的?”

她把法律書推到一旁,拿起豎放在桌上的一冊厚書,匆匆翻閱著,找到她要的那一頁後,查看了一番。“誰都不會有的,”她頭也不擡地說道,“根本不存在這麽本書。”

“沒錯。”

“你到底想說什麽?”

“蓋革店裏的姑娘對此卻一無所知。”

她擡起頭。“懂了。我隱約覺得你這人有點意思。”

“我是個私家偵探,正在查一樁案子。也許我問得太多了。不知怎麽的,我自己倒好像不覺得多。”

她吐出一個綿軟的灰色煙圈,手指穿了進去。那煙圈頓時化成了飄渺的一縷縷遊絲。她平和冷淡地說道:“他四十出頭,我估計。中等身高,胖乎乎的。體重一百六十來磅。肥臉,陳查理[1]那樣的八字須,松軟厚實的脖子。一身松軟的肥肉。穿著考究,來去不戴帽子,假裝是古董行家,其實啥也不懂。噢,對了。他左眼是顆玻璃球。”

“你去當警察一定是把好手。”我說。

她把參考書放回桌子盡頭的敞開式書架上,重新在面前攤開那本法律書。“還是不當了吧。”說完,她戴上了眼鏡。

我謝過她便離開了。開始下雨了。我腋下夾著那本包好的書,奔跑起來躲雨。我的車停在朝向大道的一條小路上,對面差不多就是蓋革的店。跑過去時我身上已經星星點點淋濕了。我連滾帶爬鉆進車裏,拿出手絹擦幹包裹,打開來。

我知道裏面會是什麽,當然。一部厚重的書,裝訂考究,精美活字印刷,紙張上乘。書裏穿插著貌似風雅的整頁照片。照片和文字都汙穢得難以形容。這不是本新書。前襯頁上加蓋了借出和歸還的日期。是本專供出借的書。那原來是一家專借精美淫穢書籍的圖書館。

我把書重新包好,鎖進座椅後面的箱子。這種見不得人的店堂而皇之開在大道上,似乎說明背後有不少人撐腰。我坐在那兒,浸在自己吐出的毒煙裏,聽著雨聲,陷入了思考。


[1]Charlie Chan:美國作家比格斯(Earl Derr Biggers)筆下的華人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