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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為什麽要這麽做?”弗萊克問。

“因為目擊她的人可以立即進入房間。他有一把鑰匙。”

弗萊克擡頭朝我眨巴眨巴眼睛,又迅速垂了下去。

“他一定會跟著她,”我說,“他肯定看見她將鑰匙扔在桌上,溜達出了旅館。他肯定跟了她有一段路。”

弗萊克譏諷道:“你還有什麽王牌?”

我俯下身子,將電話拉向我這邊,說:“我最好還是叫克裏斯蒂過來處理,我越想越害怕。也許她的確殺了人。我可不能包庇殺人犯。”

我拿起聽筒。弗萊克那只潮乎乎的爪子猛地按在我的手上。電話在桌子上彈了一下。“別打,”他的聲音幾乎是在抽泣。“我跟蹤她到了停在街上的一輛車前。記下了車牌。老天爺啊,夥計,讓我喘口氣吧。”他的手指在口袋裏一陣摸索。“知道我幹這份工作賺多少錢嗎?除去香煙雪茄錢,就不剩仨瓜倆棗的。稍等一下。我記得——”他低下頭,在幾個舊信封裏來回找了幾次,終於選了一個扔給我。“車牌號,”他疲倦地說,“希望你會滿意,我甚至都記不得這是什麽東西了。”

我低頭看著信封。上面用潦草的筆跡記錄了一個車牌號。字體難看,字跡模糊不清,一看就是馬路上有人手上拿著紙筆匆忙間寫下的。6N333,加州1947。

“滿意了嗎?”弗萊克的聲音響起。或者說聲音是從他的嘴裏發出的。我撕下車牌號,將信封扔還給他。

“4P327,”我看著他的眼睛說,那裏頭沒有閃光。沒有嘲諷或隱瞞的跡象。“可我怎麽知道這不是別人的汽車車牌?”

“你只能相信我了。”

“描述一下那輛車,”我說。

“凱迪拉克敞篷,不是很新,車篷翻起,大概是1942年的車型。有點灰藍色。”

“那個女人什麽樣?”

“你那些鈔票想買不少情報,是嗎,大偵探?”

“是漢布爾頓醫生的鈔票。”

他一齜牙,“好吧,是個金發美女。白色外套上有些彩色的針腳。藍色的寬檐草帽。深色太陽鏡。身高大約五英尺二英寸。身材就像康諾弗[3]公司旗下的模特。”

“要是沒戴太陽鏡,再見面時你能認出她嗎?”我謹慎地問。

他佯裝思考。隨即搖了搖頭,說不能。

“那個車牌是什麽來著,弗萊基[4]?”我冷不防地冒出一句。

“哪個車牌?”他說。

我探過身軀,將香煙灰落在他的槍上。我繼續盯著他的眼睛。可我知道,他輸了。他似乎也知道這點。他伸手去拿他的槍,吹掉煙灰,將它放回抽屜裏。

“去呀,滾出去,”他咬著牙說。“告訴警察我搜過了屍體。那又怎麽樣?最多就是丟了飯碗。也許還會蹲班房。那又怎麽樣?出來了又是一條好漢。小弗萊基不用再擔心咖啡和油煎餅了。別以為戴個太陽鏡就能騙過小弗萊基。我看過很多電影,才不會認不出那只性感小貓呢。要是問我那個寶貝兒這一陣是否還會露面我只能說,她是個生人——誰知道呢——”他趾高氣揚地斜視著我——“這段日子她需要個保鏢,在她身邊照顧周到,保護她避免遇到麻煩。有人熟門熟路,而且價格合理……怎麽了?”

我的腦袋歪向一側,身子向前傾,正在傾聽。“我想我聽見了教堂的鐘聲,”我說。

“這兒附近沒有教堂,”他不屑地說。“是你的聰明腦瓜裂了縫吧。”

“只有一聲,”我說。“非常緩慢,我想是喪鐘。”

弗萊克聽著我的話,“我什麽都沒聽見。”他犀利地說。

“哦,你不會聽見的,”我說。“全世界只有你一個聽不見。”

他坐在那兒,用那雙邪惡的、半睜半合的小眼睛瞪著我,他那臟兮兮的胡子閃閃發光。他的一只手在桌子上毫無意義地扭動著。

我留下他一個人在那裏苦想,他的那些想法可能和他本人一樣渺小、醜陋、令人恐懼。


[1]刻寫謄印蠟紙用的筆。

[2]洛杉磯的一幢歷史建築,建於1923年,也是同名的女性俱樂部地址所在。

[3]美國早期的模特經紀公司之一。

[4]弗蘭克的昵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