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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簡直再合適不過了。她跟比爾吵了一架,比爾便出去買醉了。她了解自家男人,知道他會醉成什麽樣,又會在外頭待多久。她需要時間。時間至關重要。她必須假定是有時間的。不然整件事就砸了。她得打包好自己的衣物,開車運到庫恩湖藏起來,因為衣服什麽的得消失。她得走路回來。她得殺掉克麗斯特爾·金斯利,給她穿上繆麗爾的衣服,把她沉到湖底。這些都需要時間。至於怎麽殺的,我猜是先把她灌醉或打昏,再溺死在這屋子的浴缸裏。這符合邏輯,也不難辦到。她是護士,知道怎麽處理屍體這類東西。她會遊泳——聽比爾說,水性還很好。溺死的人會沉下去。她要做的,就是將屍體領去深水選一個位置放好。對於一個會遊泳的女人來說,這一切都是力所能及的。做完後,她穿上克麗斯特爾·金斯利的衣服,從她的其他家當裏取其所需,開著克麗斯特爾·金斯利的車走了。開到聖貝納迪諾,她遇上了第一個麻煩——萊弗瑞。

“萊弗瑞認出她是繆麗爾·切斯。我們沒有證據和理由說他沒認出來。他在這兒見過她,這次碰面時,沒準他正又在來的路上呢。她肯定不想讓他上山來。他只會發現木屋鎖了,但他說不定會跟比爾聊幾句。按她的計劃,比爾不能知道她究竟有沒有離開小鹿湖。那樣一來,要是屍體被發現,比爾就能認出來。所以她立馬勾引起萊弗瑞來,這並非難事。萊弗瑞這人,至少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三天兩頭要搞女人。越多越好。像米爾德裏德·哈維蘭那樣的機靈女孩,要拿下他太容易了。於是她把他忽悠上了路。她帶他去了埃爾帕索,避開他發了份電報。最後她把他忽悠回了貝城。可能她也是沒辦法。他想回家,她又不放心讓他離得太遠。因為萊弗瑞對她有威脅。光萊弗瑞就能毀了克麗斯特爾·金斯利已經離開小鹿湖的所有跡象。一旦警方開始搜尋克麗斯特爾·金斯利的下落,必然會查到萊弗瑞的頭上。那時候萊弗瑞的命已經一錢不值了。他一開始的否認人家不會相信,後來確實是這樣,但等他把整件事和盤托出,人家總是會信的,因為有據可查。於是搜尋工作開始了,我剛找萊弗瑞談過,當晚他便被槍殺在自家浴室裏。相關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只剩一點:第二天早上她為什麽要回萊弗瑞家。殺人兇手好像是會這麽做的,沒啥特別稀奇。她說他拿了她的錢,但我並不相信。我覺得更可能是她認為他自己有點錢藏在家裏,或者她想等頭腦清醒些再去收拾下現場,確保一切妥當,沒出岔子;也可能就像她說的那樣,是去把報紙和牛奶拿進屋的。都有可能。她回去撞見了我,便演了場戲,把我嘴巴堵得嚴嚴實實。”

巴頓說:“是誰殺了她,小子?你該不會要說是這位大忙人金斯利幹的吧?”

我看看金斯利,說道:“你說過,你沒有親自跟她通電話。那弗洛姆塞特小姐呢?她確定電話那頭是你太太的聲音?”

金斯利搖頭。“不見得。要那樣蒙她太難了。她只說她的聲音好像變了,很低沉。當時我沒起疑心。到這兒來之前,我一直沒覺得有什麽不對。等我昨天進了屋,才感到事情有蹊蹺。屋裏太幹凈太整潔太井井有條了。克麗斯特爾不會打理成這樣。臥室裏會丟得全是衣服,屋子裏會到處是香煙屁股,廚房裏會亂放著酒瓶酒杯。臟碟子、螞蟻和蒼蠅都不會少。我以為可能是比爾的老婆收拾的,可轉念一想,那天她應該不會。她跟比爾吵得不可開交,不管她後來是被殺的還是自殺的,都顧不上來打掃。我就這麽困惑地翻來覆去想,最後也沒想出個門道來。”

巴頓從椅子上站起來,走到屋外的門廊裏。他用那塊黃褐色的手帕抹著嘴,又回到屋裏。他重新坐了下來,因為右邊屁股別著槍套,便向左側著身,好舒服一點。他若有所思地看著德加莫。德加莫倚著墻,嚴肅而僵硬,像座石雕。他的右手還是懸蕩在身側,手指彎著。

巴頓說:“我還是沒聽到是誰殺了繆麗爾。是這場戲還沒結束?還是說兇手還有待查證?”

我說:“兇手是一個認為她非死不可的人,是一個對她由愛生恨的人,是一個身為警察、不願讓她繼續殺人繼續逍遙法外,卻又不配當警察、不忍逮捕她讓一切水落石出的人。一個像德加莫那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