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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好萊塢,上樓走進辦公室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樓裏空空蕩蕩,走廊寂靜無聲。一扇扇門敞開著,裏面是拿著吸塵器、幹拖把和抹布的保潔女工。

我用鑰匙打開辦公室的門,順手拿起投信口前的信封,看都不看就往桌上一扔。我掀起窗戶,探出頭去,看著早早亮起的霓虹燈,聞著小巷通風管裏飄上來的隔壁咖啡館溫暖、誘人的香氣。

我脫掉外套,坐到桌前,從很深的抽屜裏拿出常備在辦公室的酒,給自己倒了一杯。不見起色。我又倒了一杯,還是一樣。

這會兒韋伯應該見到金斯利了。雙方應該已經表達過對他妻子的憂慮,至少就快聊到那點了。事情對他們來說已有定論。兩個齷齪下流坯的下流風月債,愛得太深,醉得太多,走得太近,最後以狂暴的恨意、殘殺的沖動和一方的死亡而告終。

我覺得這有點過於簡單了。

我伸手拿起信封,撕開封口。沒有貼郵票。內容是:“馬洛先生:弗洛倫斯·阿爾默的父母是尤斯塔斯·格雷森夫婦,現居南牛津街640號羅斯摩爾·阿姆斯公寓。我照電話簿上的號碼打過去核實過了。你的艾德麗安·弗洛姆塞特。”

一筆優雅的字,正如寫下它們的那只優雅的手。我把信推到一旁,又喝了一杯。我開始有點沒那麽暴躁了。我把桌上的東西推來推去。我感到手掌又黏又燙又笨拙。我用一根手指劃拉過桌角,看著揚起的那道塵埃。我看看指尖,抹掉了沾在上面的灰。我看看手表。我看看墻壁。我什麽也不看了。

我收好酒瓶,走到台盆前沖洗杯子。弄好後,我洗了洗手,放冷水沖了把臉,照起鏡子來。左臉頰不紅了,但看著有點腫。不嚴重,但足以令我再度心生憋悶。我梳了梳頭發,看著其中夾雜的絲絲灰白。已經有不少白頭發了。頭發下面是張病懨懨的臉。我一點也不喜歡這張臉。

我回到桌前,重讀了一遍弗洛姆塞特小姐的紙條。我把紙條在玻璃台面上抹平,聞了聞,又抹了幾下,折好,放進外衣口袋。

我紋絲不動坐在那兒,聽著夜晚在敞開的窗戶外靜靜生長。逐漸逐漸,我與這夜一道,沉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