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十一點左右,我到了聖貝納迪諾。我開到坡底,停在普裏斯科特酒店旁一個畫對角線的停車位上。我從後備廂裏扛出行李箱,剛走了三步路,一個下身鑲邊褲子,上身白襯衫,打著黑領結的服務生就從我手裏一把拉走了箱子。

值班的接待員是個圓腦袋的禿子,對我、對任何事都不感興趣。他半披著一套白色亞麻衣服,一邊打哈欠一邊遞給我筆。他望著遠處,仿佛在追憶童年。

我和服務生坐四輪電梯來到二樓,轉了幾個彎走過幾排房間。越走越熱。服務生打開房門,那房間小得像是給孩子住的,只有通風井上開了一扇窗戶。空調的進風口在天花板一角,跟一塊女式手絹差不多大。上面系的一小段絲帶有氣無力地飄動著,不過是為了表示還是有風的。

那服務生高高瘦瘦、面色蠟黃、年紀不小,態度冷得就像肉凍裏的一片雞肉。他把嘴裏的口香糖盤了一圈,將我的箱子放到椅子上,擡頭瞧瞧窗戶的鐵柵,立定看著我。他的眼睛水汪汪的。

“也許我應該要一美元的房間,”我說,“這間好像有點太緊巴巴了。”

“我看能弄到一間就算你走運了。這時節鎮子都快擠爆啦。”

“給我倆拿點幹姜水、杯子和冰塊來。”我說。

“我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正好也是愛喝兩口的。”

“這麽晚了,我想可以冒個險。”

他出去了。我脫下外套、領帶、襯衣和汗衫,門敞著,我在溫熱的穿堂風裏走來走去。風裏有熾熱的鐵腥味。我側身擠進衛生間——那種衛生間就是這個樣子——往身上澆不太涼的涼水。我的呼吸順暢了一點,這時候那懶洋洋的高個服務生端著托盤回來了。他關上門,我拿出一瓶黑麥威士忌。他調了兩杯酒,我們看著酒杯照例虛偽地笑笑,喝起來。我脖子後面沁出的汗珠沿脊柱流著,等我放下杯子,已經快沾濕襪子了。但我還是覺得好多了。我坐在床上,看著那服務生。

“你能待多久?”

“待著幹嗎呢?”

“回憶。”

“我記性爛透了。”他說。

“我想用我自己那套辦法,”我說,“花掉點錢。”我從屁股口袋裏抽出錢包,把皺巴巴的鈔票在床上一字排開。

“失禮了,”服務生說道,“我還以為你是警探呢。”

“別傻了,”我說,“哪裏見過警探用自己的錢獨自打牌玩兒的?你可以叫我‘查事兒的’。”

“有意思,”他說,“喝了酒腦筋就清楚了。”

我給了他一美元。“好好想。我能叫你休斯敦來的得州大塊頭嗎?”

“阿馬裏洛來的,”他說,“無所謂。你覺得我的得州拖腔怎麽樣?我自己聽了犯惡心,但發現大家挺喜歡的。”

“拖你的唄,”我說,“別人又不會損失一塊錢。”

他咧嘴一笑,利落地把折疊的鈔票放進褲腰上的表袋裏。

“六月十二日那個星期五,你在幹嗎?”我問他,“傍晚和晚上。那天是星期五。”

他啜了一口酒,思索起來,一邊輕輕搖晃酒杯裏的冰塊,含著口香糖咽下酒精。“就在酒店裏,六點到十二點的班頭。”

“那天有個苗條漂亮的金發女人入住,一直待到趕去坐埃爾帕索的晚班火車。我想她一定坐了那列車,因為星期天早上她已在埃爾帕索。來時她開一輛帕卡德快馬,車主是比弗利山莊卡爾森大道965號的克麗斯特爾·格蕾絲·金斯利。她也許就是用這名字登記入住的,或者其他名字,也可能壓根沒登記。她的車還停在酒店車庫裏。我想跟為她辦入住和離店手續的服務員談談。行的話再給你一美元——考慮下吧。”

我從那堆陳列品裏又拿出一美元。隨著一陣毛毛蟲打架的聲音,錢進了他的口袋。

“辦得到。”他平靜地說。

他放下杯子,離開房間,關上門。我喝完杯中酒,又倒了一杯。我走進衛生間,又用溫水擦起身來。正擦著身,墻上的電話響了,我側身擠進衛生間和床之間的逼仄空隙,接起聽筒。

那個得州腔說道:“給她辦入住的是索尼。上個禮拜參軍了。另一個我們管他叫萊斯的服務員給她辦的離店。他在。”

“好的。叫他趕緊上來,行嗎?”

我手上正擺弄著第二杯酒,在考慮喝第三杯,敲門聲來了。開門一看,是個綠眼睛的小個子,賊頭賊腦,一張姑娘似的小嘴緊繃著。

他幾乎是跳著舞進來的,站定了看我,隱隱冷笑了一聲。

“喝酒嗎?”

“當然。”他冷冷道。他滿上一大杯,加了點幹姜水,一口氣將兌好的酒緩緩喝盡,在光滑、小巧的嘴唇間塞進一支煙,一邊從口袋裏掏出火柴,一邊“啪”地點上火。他吐一口煙,繼續盯著我。他並不直視床上的錢,眼角余光卻已然掃到。他襯衫上方繡的不是數字,而是“領班”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