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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便是克麗斯特爾,”金斯利說道,“那個是克裏斯·萊弗瑞。這對狗男女盡可以一塊兒苟且,一塊兒見鬼去吧!”

我把照片放在電報上。“行,出了什麽岔子呢?”

“那邊沒有電話,”他說,“她要下山來辦的也不是什麽要緊事。所以我接到電報後並沒怎麽上心。這電報只不過稍微讓我有點驚訝。克麗斯特爾跟我多年前就完蛋了。她過她的,我過我的。她自己有錢,還不少。大概兩萬塊一年吧,她家族控股的公司在得克薩斯出租油田,挺肥的。她外面耍得起勁,我知道萊弗瑞只是姘頭之一。她真會嫁給他,這我有點想不到,因為那家夥專愛搞女人。不過到那時為止,並沒啥不對勁的地方,明白嗎?”

“然後呢?”

“太平了兩禮拜。然後聖貝納迪諾的普裏斯科特酒店聯系我,說他們車庫裏有輛登記在我住址上的克麗斯特爾·格蕾絲·金斯利名下的‘帕卡德快馬’無人認領,該怎麽辦。我叫他們先保管著,寄了張支票去。那也沒啥大不了。我估摸他們離了州還沒回來,如果真是開車走的,坐的是萊弗瑞的車唄。可前天,我在這邊街角的運動家俱樂部門口碰到萊弗瑞了。他說他不知道克麗斯特爾去了哪裏。”

金斯利掃我一眼,伸手拿了酒瓶和立在桌上的兩個彩色杯子。他倒了兩杯酒,推過來一杯。他舉著酒杯,背著光,緩緩說道:“萊弗瑞說他沒有跟她一塊兒走,已經兩個月沒見到她了,其間沒有跟她有過任何形式的聯系。”

我說:“你信他?”

他點點頭,皺著眉,喝完酒把杯子推到一旁。我嘗了嘗我那份。是蘇格蘭威士忌。不是上等的蘇格蘭威士忌。

“要說我信他,”金斯利道,“——也許我信錯了——那不是因為他這家夥很可信。根本不是。而是因為這狗娘養的實在不是塊好料,他認為上完朋友老婆,到處吹噓,光彩著呢。要是能當面捅我一刀,通知我我老婆跟他跑了,給我一記悶棍,我想他甭提會有多得意呢。我了解這些個種馬,對這一匹更是熟透啦。他為我們跑過一段時間業務,總惹麻煩。勾搭辦公室員工,不消停。再說了,埃爾帕索來的電報明擺著呢,我都告訴他了,他又怎麽會覺得撒謊值當呢?”

“你太太沒準一腳把他蹬了呢,”我說,“傷害了他的卡薩諾瓦[2]情結。”

金斯利臉色好看了一點,但很有限。他搖搖頭。“我還是傾向於相信他,”他說,“你得證明我是錯的。要你幫忙,部分是因為這個。不過還有非常煩人的另一方面原因。我在這兒有份好工作,但工作是不講人情的。我承受不住醜聞。要是我老婆跟警方扯上幹系,我就得趕緊走人。”

“警方?”

“我妻子除了別的消遣,”金斯利悒悒道,“還喜歡從百貨商店裏順東西。我想這只是她喝得太狠之後的某種‘誇大妄想’,但事情就是發生了,我們還在經理辦公室裏狠狠吵過幾架。目前為止,我還能阻止他們備案指控,可那樣的事要是出在沒人認得她的外地城市——”他擡起手掌,啪一聲落在桌面上,“嗯,搞不好就得蹲牢房了,是不是?”

“她被采過手印嗎?”

“她從未被逮捕過。”

“我不是那個意思。大型百貨公司有時候會壓下扒竊的指控不上報,條件是你得給他們指紋。這能威懾業余扒手,還能在他們的安保協會建立一份偷竊狂的档案。指紋達到一定數目,他們就要跟你算總賬了。”

“就我所知,沒有那樣的事。”他道。

“行,我想暫時我們基本可以拋開扒竊的角度了,”我說,“要是她被捕了,警方就會查她的底細。即便警察讓她用‘簡·多伊’[3]登記姓名,他們也很可能聯系到你。再說當她發現自己遇上了困難時,也會大喊大叫救命。”我敲了敲那張藍白兩色的電報,“一個月前的了。要是這段時間裏你擔心的事確實發生了,現在案子也該結了。若是初犯,她挨一頓訓,判個緩刑,就會放出來的。”

他又給自己滿上一杯,緩解憂慮。“你讓我好受些了。”他說。

“有太多其他的可能,”我說,“可能她就是跟萊弗瑞走的,後來掰了。可能她跟某個別的男人走了,電報是唬人的。可能她一個人走,或者跟個女人走。可能她喝斷片兒了,被關在某家私人療養院裏接受治療。可能她攤上了什麽我們不知情的麻煩。可能她遭到了暴行。”

“老天,別那麽說。”金斯利驚叫。

“為什麽別?你不得不加以考慮。我對金斯利太太有了非常模糊的概念——她年輕、漂亮、魯莽、放蕩。她酗酒,幾杯下肚就要做危險的事。她跟在男人屁股後面轉,跟陌生人鬼混,到頭來那可能是個騙子。說得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