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前門開了,又輕輕地關上。

一時很安靜,就像人在冷空氣裏呼出的氣息,接著一聲淒厲的尖叫,隨之是一陣絕望的哀號。

隨後是一個男人憤怒的聲音,說:“馬馬虎虎,不怎麽樣,再試試。”

女人的聲音說:“我的上帝,這是路易斯!他死了!”

男人的聲音說:“我也許錯了,但我還是覺得這兒太臭了。”

“我的上帝!他死了,亞歷克斯。做些什麽——看在上帝份上——做些什麽吧!”

“好啊。”亞歷克斯·莫爾尼硬邦邦的聲音說,“我應該做。我應該讓你看起來就像他一樣。渾身是血。我應該讓你一樣去死,一樣冰涼,一樣腐爛。不,我不必那麽做。你已經這樣了。一樣的爛。結婚八個月,和那樣一個家夥鬼混,對我不忠。我的上帝!我怎麽會想到和你這個蕩婦結婚?”

他說到最後幾乎是在吼叫了。

那女人又發出一陣哀號。

“別磨蹭了。”莫爾尼怨恨地說,“你以為我為什麽把你帶到這兒來?你別騙人了。盯了你幾個星期了。你昨晚在這兒。今天我來過這兒了。這兒的一切我都看到了。香煙上你的口紅,你喝過的杯子。我現在就能想到你那副樣子,坐在他椅子的扶手上,揉他油膩膩的頭發,趁他色眯眯時重重給他一下。為什麽?”

“哦,亞歷克斯——親愛的——別說這麽可怕的事情了。”

“早年的莉蓮·吉許[1]。”莫爾尼說,“好一個莉蓮·吉許。別這麽痛苦了,親愛的。我得知道這事是怎麽做的。你以為我幹嗎來這兒?我已經一絲一毫都不在乎你了。別裝模作樣了,親愛的,別裝模作樣了,我珍貴的天使般的金發殺手。但我得在乎我自己,在乎我的聲譽和我的生意。比如,你擦掉槍上的指紋了嗎?”

沉默。接著是一記耳光的聲音。那女人哀哀地哭起來。她受了傷,傷得很重。靈魂深處受傷。她表現得恰到好處。

“行了,天使。”莫爾尼吼道,“別來這一套。我拍過電影。我是個演戲行家。別再演了。你要告訴我這是怎麽回事,否則我要拖著你的頭發在這屋裏滿地爬。現在——你把槍上的指紋擦了嗎?”

她突然笑了起來。一種不自然的笑,但笑得清脆響亮。接著,她不笑了,同樣很突然。

她的聲音在說:“擦了。”

“你用過的杯子呢?”

“擦過了。”回答得很平靜,很冷漠。

“你將他的指紋弄到槍上了嗎?”

“弄了。”

他默默地想了會。“這也許騙不了他們。”他說,“想要令人信服地將一個死人的指紋弄到一把槍上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你還擦掉了其他什麽指紋?”

“沒有什麽。哦,亞歷克斯。請別這麽無情。”

“打住。打住!讓我看看,你是怎麽做的,你怎麽站的,你怎麽拿槍的。”

她沒動。

“別在乎指紋。”莫爾尼說,“我會把指紋弄得更好。好得多。”

她慢慢地從簾子敞開的地方走過,我看到她了。她穿著淺綠色的呢子休閑褲,一件淺黃褐色便裝,露出針腳,一條繡著金蛇的猩紅色頭巾。她的臉上滿是淚水。

“把它撿起來。”莫爾尼沖她喊叫,“做給我看!”

她在椅子旁彎下腰,起身時手裏拿著把槍,齜牙咧嘴。她將槍口指向門簾敞開處,再朝著門口的所在。

莫爾尼沒有動,也不吭一聲。

金發女郎的手開始晃起來,槍上下擺動,像在跳舞。她嘴唇顫抖,手臂往下垂。

“我做不到。”她喘著氣說,“我應該朝你開槍,但我做不到。”

手松開了,槍砰的一聲掉到地上。

莫爾尼很快從門簾敞開處走過去,將她推到一邊,用腳將槍踢回原處。

“你做不到?”他沉著聲說,“你做不到。現在你瞧。”

他抽出一塊手帕,彎腰又把槍撿起來。他壓了一下什麽,倉門打開了。他右手伸進口袋,捏了顆子彈出來,用手指將子彈推進彈倉。他將這個動作重復了四次,啪地將倉門關上,又打開,將彈倉旋轉一下,對準一個特定的位置。他將槍放在地上,松手,抽出手帕,站起來。

“你不能朝我開槍。”他冷笑著說。“因為槍裏什麽也沒有,只有一個空彈倉。現在槍又裝上了子彈。彈倉的位置也對了。這槍打過一槍。槍上有你的指紋。”

金發女郎一動不動,失神的眼睛看著他。

“我忘了告訴你,”他輕聲說,“我之前把槍擦過了。我想這會讓你的指紋更好地印在上面。我相當肯定指紋印上去了——但我覺得我還想更肯定一些。明白嗎?”

那姑娘平靜地說:“你想把我交出去?”

他背對著我。穿著黑色衣服。呢帽壓得很低。所以我看不到他的臉。但我可以感覺到他說話時惡毒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