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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很久我才從藏身處出來,站著朝客廳又四處打量一下。我走過去撿起手槍,很仔細地把指印擦掉,又把槍放下來。我從桌子上的煙缸裏撿起三個沾了口紅的煙頭,帶到浴室,丟入馬桶用水沖走了。隨後我找有她指紋的另一只杯子。並沒有找到。我把那只有半杯酒的杯子拿到廚房,沖洗了一下,用塊毛巾擦幹凈。

之後就是令人不快的事情。我跪在椅子旁的地毯上,拾起槍,放在那只垂在那兒的僵硬的手裏。指紋不太好按。但那也是指紋,且不是洛伊斯·莫爾尼的指紋。這把槍有個格子圖案的橡膠柄,左邊鏍釘下缺了一塊橡膠皮。上面按不了指紋。那就在槍管右側按個食指指紋,在扳機上按兩個指紋,在彈夾後的槍身左側按個拇指紋。足夠了。

我又打量了一下客廳。

我把燈調暗一些。燈光仍然照在死人那張蠟黃的臉上。我打開前門,將鑰匙拔出來,擦去指紋,又插回鎖孔。我關上門,擦了擦插銷,朝那輛停在街區的水星汽車走去。

我開車回好萊塢,停下鎖上車門,開始沿著人行道走,經過布裏斯托爾樓前停著的一些汽車。

黑暗中有人在車裏叫我,聲音壓低了但還是刺耳。叫我的名字。埃迪·普魯的那張漠無表情的長臉露出來,他坐在一輛小帕卡德車的方向盤後面。車裏只有他一個人。我靠著車門,往裏看著他。

“有何發現啊,大偵探?”

我扔掉火柴,朝他臉上噴了口煙。我說:“昨天晚上你給我的那張牙科材料供應商的賬單是誰丟下的?瓦尼爾,還是別的什麽人?”

“瓦尼爾。”

“我拿它有什麽用——猜測那個叫蒂格爾的人有什麽樣的生活?”

“我不喜歡蠢蛋。”埃迪·普魯說。

我說:“他為什麽放在口袋裏又丟了?要真是他丟的,那你為什麽不還給他?換句話說,既然我是個蠢蛋,就跟我說說,為什麽某人見到一張牙科材料供應的賬單就會這麽興奮,還要設法找個私家偵探。尤其是像亞歷克斯·莫爾尼這樣不喜歡私家偵探的人。”

“莫爾尼是個有頭腦的人。”埃迪·普魯冷冷地說。

“他那種人就是那句俗話的來由:‘像演員一樣無知。’”

“不說這個。你難道不知道他們用這些牙科材料做什麽嗎?”

“知道。我弄清楚了。他們用阿爾巴石來做牙模和牙套。這是種很硬很精細的材料,能夠做得很精巧。另一種材料——白矽石,常用來高溫熔解掉蠟模中的蠟,因為白矽石非常耐高溫而不會變形。我說得沒錯吧?”

“我猜你知道他們怎樣鑲金牙。”埃迪·普魯說,“我猜你知道,嗯?”

“我今天研究了兩個小時。我成了行家。這對我又有什麽用?”

他沉默了一會,隨後說:“你沒有看報?”

“偶爾看看。”

“你可能沒有看到,但第九大道貝爾豐特大廈的一個叫莫寧斯塔的老家夥被幹掉了,就在H.R.蒂格爾辦公室樓上兩層。你沒讀到吧,嗯?”

我沒有答理他。他盯著我看了一會,隨後伸手拉了離合器,汽車發動起來,他調整了一下坐姿。

“沒人比你更笨的了。”他溫和地說,“沒人。祝你晚安!”

車駛離路邊,下山朝弗蘭克林開去。我朝遠去的汽車微微一笑。

我回到公寓,用鑰匙開了門,將門推開一點,隨後輕輕地敲了敲門。房間裏有人走動。門被一個模樣健壯的女孩拉開了,她穿著白色的護士服,戴著黑色條紋帽。

“我是馬洛。我住在這兒。”

“進來,馬洛先生。莫斯先生告訴了我。”

我輕輕地關上門,我們低聲說話。“她怎麽樣?”我問。

“她睡了。我來的時候她已經迷迷糊糊了。我是萊明頓小姐。我對她的情況了解不多,只知道她體溫正常,脈搏還是有點快,但已慢下來了。我覺得是精神紊亂。”

“她發現一個人被殺。”我說,“這可把她嚇壞了。她睡得沉嗎?我能否進去拿點東西去旅館?”

“哦,可以的。只是你動作輕點。她可能不會醒,要是她醒了,也沒有關系。”

我走過去,將一些錢放在桌子上。“家裏有咖啡、熏肉、雞蛋、面包、番茄汁、橙子,還有酒。”我說,“還需要什麽就得打電話了。”

“我已經看過你的食品了,”她笑著說,“足夠撐過明天早餐了。她會待在這兒嗎?”

“那得聽莫斯先生的。我覺得她一旦身體適合就應該盡早回家。家比較遠,在威奇托。”

“我只是個護士。”她說,“但我覺得她只要夜裏睡個好覺就不會有什麽問題。”

“夜裏睡個好覺,再換個伴。”我說,但萊明頓小姐未必明白其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