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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壓根沒想到,四個街區的路程,艾斯卡米羅公路竟有三個急轉彎。路面狹窄,每個街區差不多平均五幢房子,路邊是草木雜亂的褐色山丘,這個季節,除了鼠尾草和常綠灌木,什麽也沒有。在第五也是最後一個街區,艾斯卡米羅公路朝左拐個小彎,一頭撞向山腳,嗚呼哀哉。這最後一個街區有三幢房子,兩幢隔路相對,另一幢在路盡頭。這就是瓦尼爾的房子。我的車燈照出那鑰匙仍在門上。

這是一幢狹小的英國式平房,有高高的屋頂,前面是一排有鉛框的窗戶,一側是車庫,車庫旁停著一輛拖車。新升的月亮靜靜地照在小塊草坪上。一棵大橡樹緊挨著前廊。房子裏沒有燈,至少從前面看起來沒有燈光。

從地形看,白天客廳裏亮燈似乎不是不可能。除非是上午,不然這房子總有點暗。作為一處愛巢自有其道理,但作為一個敲詐者的住處,我不以為然。猝死哪兒都會發生,但在瓦尼爾身上顯得輕而易舉。

我開進這幢房子的車道,又倒過頭來把車開出去,開到路口,把車停在那兒。我沿著馬路往回走,因為沒有人行道。前門是包著鐵皮的橡木做的,接合處刨成斜面,沒有門把手,只有插銷。鑰匙插在鎖孔裏。我按了門鈴,夜晚的門鈴聲像是從遠處的空房子裏傳來的。我繞過橡樹,用筆形電筒朝車庫門縫裏照進去。那裏有輛車。我走到房子後面,看到一個荒蕪的小花園,用碎石圍了一道矮墻。另有三棵橡樹,一棵橡樹下有一張桌子和幾把金屬椅。圍墻一角有個燒垃圾的桶。我用電筒照了照拖車,隨後回到房子前面。拖車裏不像有人。車門鎖著。

我打開前門,將鑰匙留在鎖孔裏。我不想在這兒玩什麽花招。已經發生了的就讓它發生吧。我只是想確認一下。我進門後在墻上摸燈的開關,找到一個,便把它打開。墻上的幾對壁燈光不強,但照亮了整個房間,我看到了梅爾說起的那盞大落地燈以及其他東西。我走過去將燈打開,再回來將壁燈關掉。那盞落地燈有個大燈泡,倒裝在一只精美的玻璃碗中。它有三種不同強度的光。我將按鈕開關按了一遍,先後出現了三種不同的光。

這個房間前後貫通,後面有門,右邊有道拱門,裏面是個小餐廳。拱門的簾子拉了一半,織錦簾子很厚實,淺綠色,不是新的。左邊墻的中間有個壁爐,兩邊是書架,書架並不是固定的那種。房間的兩角擺著長沙發,室內還有一張金色椅子、一張粉色椅子、一張棕色椅子以及一張金色和棕色的蒙著椅套、帶腳凳的椅子。

腳凳上擱著穿黃色睡褲的兩條腿,腳踝裸著,腳上是深綠色的山羊皮拖鞋。我的眼睛順著腳,慢慢地、小心地往上看去。一件深綠色花綢睡袍,系著帶穗子的腰帶。腰帶上睡袍敞開,可以看見睡衣口袋上繡的字母。口袋裏有塊折好的手帕,露出白色亞麻手帕堅挺的兩個角。蠟黃色的脖子,臉歪著,朝著墻上的一面鏡子。這張臉果然瞟著眼。

左臂和手攤在膝蓋和椅子之間,右臂從椅子上垂下來,指尖碰到了地毯。碰到的還有一把小左輪手槍的槍柄,這是把點32口徑的短筒手槍,幾乎沒有槍管。右邊的臉抵著椅背,但右肩因流血而呈現深褐色,右袖有血跡。椅子上也有,有很多的血。

我覺得他頭的位置很不自然。某個敏感的人可能不願看到他右邊的臉。

我擡起腳,輕輕地將腳凳稍微往邊上推一下。那穿著拖鞋的腳後跟在凳面上勉強地移動,而並不跟著腳凳一起動。這家夥已經僵硬了。所以我彎下身子,碰了碰他的腳踝。雙倍的冰涼。

他右手邊的桌子上,有喝了半杯、早已走味的酒。煙缸裏滿是煙灰和煙頭。有三個煙頭上沾著口紅。很鮮艷的大紅色。多半是金發女郎會用的那種口紅。

另一把椅子旁邊還有只煙缸。有許多煙灰和火柴,但沒有煙頭。

房間裏有相當濃重的香水味,混雜著死人的氣味。香水味盡管蓋不住死人的味道,但依然遲遲不願離去。

我察看了這房子的其他地方,開燈又關燈。有兩間臥室,一間擺著淺色家具,另一間的家具是紅楓木的。那間有淺色家具的房間似乎沒人住。漂亮的浴室貼了棕褐色和紫紅色的瓷磚,淋浴小隔間有扇玻璃門。廚房不大。水池裏有很多瓶子。很多瓶子,很多杯子,很多手指印,很多證據。也可能沒有,視情形而定。

我回到客廳,站在中間,盡可能用嘴呼吸,心想,要是把這個案件報上去,情況會怎麽樣。報告這個案件,並說我就是發現莫寧斯塔死了的那個人,然後溜之大吉。情況會不妙,很不妙。馬洛,報告了三起兇殺案。那些死人差不多要堆到馬洛的膝蓋了。無論自己怎麽解釋,都不合理,邏輯上說不通。但那還不是最糟糕的。我一旦開口,我就不再是個自由的偵探了。那我現在所做的,我所發現的就會到此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