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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默多克的布拉什金幣被偷了?”他突然問。

“別說是我說的。”我說。“這是個秘密。”

這次他幾乎要摳鼻屎了。他止住了自己。他只是拔了根鼻毛,身子輕微地抽搐了一下。他舉起鼻毛看了看。目光又轉到我臉上,說:

“您的雇主願意出多少錢把金幣贖回來?”

我朝書桌對面探過身去,朝他瞅了一眼。“一千美元。您付了多少錢?”

“我覺得您是個很精明的年輕人。”他說。接著,他皺起眉頭,下巴抖了抖,胸脯一起一伏,他發出一聲響,像是一只公雞久病康復又學會了打鳴。

他在笑。

笑了一陣停住了。他的臉恢復了平靜,眼睛睜開來,烏黑、銳利又機靈。

“八百美元。”他說,“八百美元買一枚未流通的布拉什樣幣。”他咯咯地笑起來。

“不錯。金幣在您手上嗎?您賺兩百。很合算。資金很快回籠,利潤可觀,誰也沒有麻煩。”

“金幣不在我辦公室裏。”他說,“您把我當傻瓜?”他從西裝背心的表袋裏掏出一只老式銀表。他眯起眼睛看看表。“讓我們說定,上午十一點。”他說。“帶上您的錢再來。金幣也許在也許不在這兒。要是我對您的舉動感到滿意,我會把事情安排好的。”

“您會滿意的,”我說著站了起來。“我不管怎樣會弄到這筆錢的。”

“要用過的鈔票。”他幾乎帶著夢幻般的神情說,“可以是用過的二十元的鈔票。有張五十元的鈔票也不妨。”

我笑笑,起身向門口走去。途中我轉身折回,兩手撐在桌上,臉沖著他。

“那姑娘什麽模樣?”

他一臉茫然。

“那個賣金幣給您的姑娘。”

他看上去更茫然了。

“好吧。”我說,“這是一個姑娘,她有幫手。這是個男人。這男人什麽模樣?”

他噘了噘嘴唇,又將手指攏成塔形。“他是個中年男人,很魁梧,大約五英尺七英寸高,重一百七十磅左右,他說他叫史密斯。他穿一件藍外套,黑皮鞋,綠色領帶和襯衣,沒戴帽子。外衣口袋裏有塊棕色的繡花手帕。頭發深褐色,有些灰白。頭頂有塊一美元大小的禿斑,下巴一側有道約兩英寸長的疤痕。我想在左側。是的,在左側。”

“不錯。”我說,“右腳的襪子上有個洞?”

“我忘了脫他的鞋子。”

“您太粗心了。”我說。

他沒說什麽。我們只是互相對視著,既好奇又有戒心,就像一對新結識的鄰居。接著,他又突然笑出聲來。

我給他的五美元鈔票仍在書桌靠他的那一側。我猛地伸手抓住了鈔票。

“您現在不需要了。”我說,“因為我們開始洽談一千元的交易了。”

他一下子止住了笑聲。接著他聳了聳肩。

“上午十一點。”他說,“別耍花招,馬洛先生。別認為我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我希望您知道,”我說,“因為您經手的是炸藥包。”

我離開了他,慢慢走過外面那間沒有人的辦公室,打開門,帶上,但人還待在裏面。外面的走廊裏應該有腳步聲,但他房間的氣窗關著,我穿著橡膠底的鞋子也沒有太大的響聲。我希望他會記得這一點。我踩著那塊破地毯偷偷地走回去,摸到門後面,擠在門和那張小打字桌之間。這是一個小伎倆,但有時蠻奏效的,尤其是經過一番充滿世故和狡黠的唇槍舌劍之後。即使這次不成功,我們無非就是再次互相取笑一番而已。

成功了。一時什麽動靜也沒有,只是擤了一次鼻子。接著,房間裏只有他一個人,他又像一只生病的公雞那樣,聲音怪怪地笑起來。隨之清了清喉嚨。接著轉椅發出響聲,腳步走動起來。

一個灰白色的腦袋探進來,也僅僅進門兩英寸而已。腦袋伸在那兒,我屏住氣息。接著,這腦袋縮了回去,四只臟手指抓住門往後拉。門合起來,哢噠一聲,關上了。我恢復了呼吸,將耳朵貼在門板上。

轉椅又響起來。傳來了撥電話的聲音。我急忙走到小打字桌邊,抓起電話。在線路的另一頭鈴聲響起來。鈴聲響了六下。接著一個人的聲音在說:“喂?”

“是佛羅倫薩公寓嗎?”

“是的。”

“我要204室的安森先生聽電話。”

“別掛。我去看一下他在不在。”

莫寧斯塔先生和我都沒掛電話。電話裏傳來嘈雜聲,有電台廣播大聲說話的刺耳聲音,那是一場棒球比賽。雖然收音機並不靠著電話機,但聲音仍很嘈雜。

接著我能聽見越來越近的腳步聲,嗡嗡作響的話筒被人拿起來,接著有聲音說:

“人不在。要留言嗎?”

“我稍後再打。”莫寧斯塔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