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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但是他的女朋友有幫到。”

“她有泄露消息嗎?”

“沒有,她戴著波比的耳環,波比·普倫特裏的。”

“不!”

“如果我們不是剛好讓賓尼脫離社交活動一會兒,我想他的女朋友也會讓他永遠遠離社交的。她氣瘋了。他把她追到手的時間不長,但是看上去她似乎想跟他分手了。然後賓尼就給她‘買’了一對鉆戒。賓尼那智商,連只瓢蟲都不如。”

“你有拿到波比·普倫特裏其他的東西嗎?”

“是的,賓尼都吐出來了。他還沒有時間處理那些東西。”

“幹得好。《守望者》呢?”

“好的,我確實想讓《守望者》那愚蠢的東西自食其果。但上級不讓我這麽做。說是雖然我們都很樂意看《守望者》出醜,但是我們可以避免麻煩,深陷麻煩對我們沒好處。所以我得打電話告訴他。”

“至少你得到了一點兒東西。”

“哦,是的,是的。我不會否認我確實撈回了一點兒東西。我說:‘萊特先生,我是探長——威廉姆斯警長。當賓尼·斯庫爾幾個小時前給你打電話的時候我就站在旁邊。’‘你也在場?’他問。‘但是他一直在抱怨你!’‘哦,是的。’我說。‘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你知道的。’‘對於某些人來說,我認為無自由可言。’他說。‘你把他帶去蘇格蘭場問話了?’我說我是邀請他陪我去,如果他不想的話他可以不去。然後又開始說那老一套的騷擾罪犯的話,說賓尼·斯庫爾已經服過役了,現在他是個自由人,我們沒有權利再去騷擾他,之類的話。‘你在他朋友面前羞辱了他。’萊特先生說,‘你又把他推入絕望中。蘇格蘭警察是有多了不起,能在這個下午又去騷擾可憐的賓尼·斯庫爾?’”

“‘那些東西價值兩千英磅。’我說。”

“‘你說什麽?’他問。‘你究竟在說什麽?’”

“‘他星期五晚上從波比·普倫特裏公寓裏偷走的珠寶的價值。’”

“‘你怎麽知道是賓尼幹的?’他問。”

“我告訴他賓尼本人已經把贓物交出來了。除了她女朋友那漂亮的耳朵上戴著的那對大鉆石耳環。然後我用很甜美的聲音緩緩對他說道:‘晚安,先生。’就像那些兒童節目的主持人一樣,然後我就掛上了電話。你知道的,我覺得他已經寫好一篇關於可憐無辜的賓尼之類的稿子了。他現在一定很沮喪。作為一個作家,寫好了稿子卻沒人用這事一定讓他很不平。”

“等到他家裏失竊了,”格蘭特說,“他就會跑來跟我們哭訴不能放過那些罪犯了。”

“好的,先生。很有趣對吧?當這種事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的時候,他們就是叫嚷得最厲害的。舊金山那邊有什麽消息嗎?”

“還沒有。但是隨時都會有消息傳來。現在好像沒那麽重要了。”

“當我想起之前在威科姆向公交售票員問話時做記錄的那個筆記本時,我覺得都可以把它扔進紙簍裏面了。”

“永遠都不要把筆記丟掉,威廉姆斯。”

“東西保存得久,終有一天會派上好用場。”

“你可以把它留著寫進你的自傳裏,假如你喜歡的話,但是一定留著它們。我想你能來這兒,但是你現在過來也沒什麽事做。就只是站在寒風中受凍而已。”

“好吧,希望你們在日落前能有所收獲,先生。”

“希望如此。”

格蘭特掛上電話然後回到河岸邊。人群已經散了一些,人們開始回家享受下午茶。但是那些意志堅定的人則情願忍著饑餓繼續在那兒等著看屍體被打撈上來。格蘭特看著他們陰郁癡迷的臉,當警察這麽久,他不止一千次想知道為什麽那些人會那麽癡迷。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我們明天又重新公開處決人犯的話,來的人肯定跟“優勝杯決賽”時一樣多。

羅傑斯已經回到威科姆,但是媒體似乎已經到了。當地人還有《倫敦日報》的那些克羅姆記者都想知道為什麽又要把河流打撈一遍。包括最年長的居民也來了。那個最年長的居民鼻子和下巴靠得很近,格蘭特很好奇他是怎麽刮胡子的。他是個自負的舊黨派,是聚集在這裏的人中的代表,他身上的某種東西也讓他比人群中其他人更有威嚴:種族記憶。也正如此,他比其他人更加受到尊重。

“你們在這裏繼續打撈下去也沒用。”他對格蘭特說,好像在給手下的花匠一些指示。

“沒用嗎?”

“是的,沒用。她把所有東西都掩蓋了,那兒,就在泥土裏面。”

“‘她’顯然是指河流。”

“為什麽?”

“她流得很慢。好像很累。把什麽東西都丟掉了。然後當她拐彎的時候,在來威科姆的半路上,她又把東西丟掉,然後繼續輕快快樂地流淌。啊。這就是她所做的事。把所有扛著的東西都丟進泥土裏,然後安靜地前行,四處張望看看人們有沒有在觀察她所做的事。然後‘砰’的一聲,她又一路奔向威科姆。”他藍色的清澈的眼睛朝上,一臉吃驚地盯著格蘭特看,“狡猾,”他說,“她就是這樣的,很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