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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剛剛從漢普郡結案回來。很不幸,他接手的案子竟以自殺告終。他在腦子裏不停地回顧案情,琢磨著如果當時用了其他處理方式,結果會不會完全不同。因此,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聽著上司說話。直到提到那個熟悉的地名,才完全回過神來。

“薩爾克特聖瑪麗鎮!”格蘭特說。

“怎麽了?”布萊斯停下來問,“你知道這個地方?”

“我從來沒有去過那兒,但是當然知道那裏。”

“為什麽當然知道?”

“那兒是個藝術賊窩。不少知識分子都搬過去住了。塞拉斯·威克利、瑪塔·哈洛德和拉維妮婭·菲奇都住在那兒。塔利斯在那兒也有棟房子。是不是托比·塔利斯失蹤了,沒準?”他期望著。

“不是他,很遺憾。是一個叫塞爾的家夥,萊斯利·塞爾。好像是個年輕的美國人。”

有那麽一瞬間,格蘭特的思緒又回到了科馬克·羅斯那間擁擠的屋子裏,聽到有個聲音說:“我忘帶擴音器了。”所以,是那個英俊的年輕人不見了。

“奧弗曬那幫人說要讓我們負責這案子,不是他們解決不了,而是因為這案子需要格外謹慎。他們覺得由我們出面調查當地那些名人會容易一些。而且如果需要逮捕什麽人的話,他們也希望由我們完成。”

“逮捕?他們是說這是起謀殺案?”

“他們覺得極有可能,我覺得。不過,那裏的督察告訴我,他們覺得當眾說出這個嫌疑犯很荒謬,他們連他的名字都不敢提似的。”

“誰的名字?”

“沃爾特·惠特莫。”

“沃爾特·惠特莫!”格蘭特大大地呼了口氣,“難怪他們不想當眾說出來。沃爾特·惠特莫!他們覺得沃爾特對塞爾做了什麽?”

“他們也不知道。他們只是知道,在他失蹤之前,他倆似乎吵了一架。好像沃爾特·惠特莫和塞爾正在拉什莫爾河上劃獨木舟旅行,然後……”

“獨木舟?”

“對,一種宣傳的噱頭。惠特莫要寫寫他們的旅行,塞爾那個家夥負責插圖。”

“他是個畫家,這麽說?”

“不是。是攝影師。他們每晚都在外野營,周三晚上,他們是在離薩爾克特一英裏的河岸上睡的。那天晚上,他倆都去薩爾克特喝了杯。惠特莫提前走了,據說很不高興。塞爾一直待到酒吧關門,有人看到他走到了通往拉什莫爾河的那條小路上。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人見過他。”

“誰報的失蹤?”

“惠特莫第二天早上報的。他睡醒以後,發現塞爾沒在他的睡袋裏。”

“周三晚上從酒吧走後,他一晚上都沒看到塞爾?”

“是的。他說他睡著了。晚上倒是醒了一下,不過覺得塞爾肯定已經回來,正躺著睡覺了。外面太黑了,什麽都看不清。直到天亮了,他才發現塞爾根本沒有回來睡覺。”

“他們覺得他掉河裏去了吧,我猜。”

“沒錯。威科姆的人接手,開始打撈屍體。不過他們說從卡博爾到薩爾克特聖瑪麗鎮的那段河道非常槽糕,泥濘不堪,所以沒有找到也不足為奇。”

“難怪他們不想接這案子。”格蘭特冷冰冰地說。

“是啊。這案子很微妙。所有證據都顯示這是場意外。不過有個很大的疑點。”

“但是,但是沃爾特·惠特莫!”格蘭特說,“要知道,這簡直太荒唐了。那個喜歡小兔子的家夥怎麽會殺人了?”

“你在這行幹了這麽多年,應該知道就是那些喜歡小兔子的人才會殺人。”他的上司不耐煩地說,“不管怎麽說,你負責這個案子,用細篩子把你這藝術賊窩好好篩一篩,直到篩出點兒東西來。你最好開車過去。坐車比較麻煩,威科姆離最近的車站還有四英裏遠,另外還得在克羅姆倒車。”

“好。我可以帶威廉姆斯警長一起去嗎?”

“給你當司機,還是幹嗎?”

“不是。”格蘭特溫和地說,“只是讓他了解一下案件的進展。這樣一來,不管你什麽時候把我調去處理更緊急的案子——任何時候——威廉姆斯就可以接手這個案子了。”

“你這個理由的確很有說服力,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在車上睡覺了。”

格蘭特理所當然當上司應允了,起身去找威廉姆斯。他喜歡威廉姆斯,喜歡和他一起工作。威廉姆斯和他完全不同,他們正好可以互補。威廉姆斯高個子,臉色緋紅,行動緩慢,除了晚報,他什麽都不讀。然而他卻有著獵狗身上那種無可替代的品質。一旦威廉姆斯要追蹤目標,他就會像守著老鼠窩的獵狗一樣,耐心、頑強。“真是煩透了你跟著我。”他們搭档的這些年裏,格蘭特不止一次地這麽對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