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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看來打擾你們了。我不知道你在這裏,哈洛德小姐。我在走廊那邊遇到自由女神,她似乎以為您獨自一人,格蘭特先生。”

格蘭特毫不費力就猜出了自由女神是誰。瑪塔說她正要走,不管怎樣,眼下布倫特是更受歡迎的訪客。她願意讓他們追捕一個殺人犯的鬼魂而不打擾他們。

布倫特禮貌地向她鞠躬,直到她走出門口。他後退坐在客椅上,帶著一個英國人才會有的、在女士離桌後回到自己位子上時面露的完全一樣的神情。格蘭特不知道這位受女性支配的美國人,專心地參加男人聚會,是否還能潛意識地感到寬慰。當布倫特問到奧利芬特的進展時,他回答說,他發現卡斯伯特爵士簡直清醒得令人欽佩。

“我已經偶然發現了誰是貓,誰是老鼠。他們全是王國可敬的騎士。威廉·凱茨比和理查·拉特克利夫(2)。凱茨比是下議院的發言人,而拉特克利夫是蘇格蘭和平委員會的委員。真是奇怪,這些詞語的發音怎麽會變成惡毒的政治押韻詩了?豬當然是指理查的徽章,白公豬。你常去我們的英國酒吧嗎?”

“當然,我認為,這就是幹您這一行比我們更勝一籌的原因之一。”

“看在啤酒的分上,探究公豬就免了吧。”

“我可還談不上原諒,不過打個折扣吧,是不是可以這樣說?”

“你真是寬宏大量。好吧,你還有什麽東西得打折扣的。他哥哥是美男子,而他卻是個駝背。由於二人的對比,所以你推測理查憎恨他哥哥,據卡斯伯特爵士說,駝背是虛構的,他萎縮的手臂亦然。他的手臂並沒有明顯的畸形。至少並不要緊。他的左肩比右肩低。我說完了。你找出和他同時代的歷史學家是誰嗎?”

“一個都沒有。”

“根本沒有?”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您說的那種。有一些屬於和理查同一時期的作家,不過他們都在理查死後才寫。他們都支持都鐸王朝。這就把他們排除在外了。一名和他同時代的修道士用拉丁文寫了一本編年史,不過我還沒能拿到書。然而我發現了一件事情:《理查三世本紀》的作者名為托馬斯·莫爾,並不是因為莫爾撰寫了它,而是因為在他的文獻中發現了這些手抄本。那是未完稿的傳記副本,而以完稿的形式出現在其他地方。”

“很好!”格蘭特饒有興致地斟酌道,“你的意思是說,摩爾擁有的是手抄本的副本?”

“是這樣。手抄本,他大約三十五歲時抄寫的。印刷術普及前,當時抄一本書的副本是常事。”

“原來是這樣。如此說來,如果資料像以前一樣源自莫頓,這份手抄本就很可能出自莫頓之手。”

“沒錯。”

“那肯定會導致——缺乏識別力。像莫頓那樣的野心家背地裏造謠一點兒也不會臉紅。你知道莫頓嗎?”

“不知道。”

“他早先是一名律師,後來成為教會人士,是記錄在案的、監管好幾個教堂的神職人員。他選擇支持蘭開斯特一方,並一直為其效勞,直到愛德華四世已明顯穩操勝券。他才向約克一方講和,而愛德華讓他當上了伊利主教。而且天曉得他下轄多少個教區。不過理查繼位後,他最先支持伍德維爾家族,後來又支持亨利·都鐸,最後作為亨利七世的大主教,戴上了紅衣主教的主教帽——”

“等一下!”小夥子開心地說,“我當然知道莫頓。他是‘莫頓之叉’的那個莫頓。”

“一個人生活簡樸,則說明他有大量的積蓄,因此要拿出一部分錢財向國王進貢;一個人生活奢華,則說明他必然收入優厚,因此也應該拿出一部分錢財向國王進貢。(3)”

“沒錯。就是這個莫頓。他是亨利七世最出色的夾錢的夾子。並且我剛想到一個他憎恨理查的理由。早在男孩們遇害前,莫頓就對他恨之入骨了。”

“什麽事?”

“愛德華從路易十一那裏收受了大筆的賄賂,而不光彩地與法國媾和(4)。理查為此義憤填膺——這真是一件可恥的事——而洗手不幹了,包括拒絕了一大筆現金補償。可莫頓卻極力支持雙方的交易和兌現。實際上,他還從路易那裏領年金,一筆不菲的年金,一年兩千克朗。我想理查的評論直言不諱,好聽不到哪裏去,即便是對攜帶上等的黃金追著讓他收的人。”

“是這樣。我想不會。”

“與隨和的愛德華相比,在固守道德觀念的理查的手下當差,莫頓自然不會得寵。因此即便沒有謀殺,他也會站在伍德維爾一方。”

“關於謀殺——”小夥子頓了一下,說道。

“什麽事?”

“關於謀殺,謀殺那兩個男孩——真奇怪,沒人談論過嗎?”

“你說清楚點兒,沒人談論過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