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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知道,她正扮演的這個沖動而善良的姑娘會對斯蒂芬妮說教一番,叫她趕緊離開打她的男人。可問題在於,她如果真這麽說了,斯蒂芬妮一定會轉身就走。

“你想跟他一起去,他就生氣了?”羅賓問,“他去哪兒了?”

“他說他和‘崇拜’在一起,和上次一樣——‘崇拜’是個樂隊,”斯蒂芬妮喃喃,用手背抹了抹鼻子,“他和他們一起巡演——但那只是個借口,”她哭得更厲害了,“他就是想出去操別的姑娘。我說我也要去——因為他上次叫我一起去來著——我為了他,跟整個樂隊的人都做過。”

羅賓盡量假裝沒聽懂她說了什麽。但在純粹的善意之外,她肯定還是忍不住流露出一絲憤怒和憎惡,因為斯蒂芬妮突然退縮。她並不想受到評判,她每一天都在被人指指點點。

“你去看醫生了嗎?”羅賓輕聲問。

“什麽?沒有。”斯蒂芬妮說,瘦削的雙臂環抱住身體。

“你的男朋友,什麽時候回來?”

斯蒂芬妮只是搖搖頭,聳了一下肩。羅賓之前創造出的交心氣氛已經消失。

“那個崇拜樂隊,”羅賓說,頭腦飛速運轉,嘴裏發幹,“不會是‘死亡崇拜’吧?”

“是啊。”斯蒂芬妮有點驚訝。

“是哪場演出?我剛看過一場!”

看在老天的分上,千萬別問我是在哪兒看的……

“是在一家酒吧裏,叫綠——綠色提琴,之類的。在恩菲爾德。”

“哦,不,不是同一場,”羅賓說,“你是在哪天看的?”

“我去上個廁所。”斯蒂芬妮低聲說,環顧咖啡館,走向洗手間。

洗手間的門關上後,羅賓連忙在手機裏搜索關鍵詞,搜了幾次才找到需要的信息:六月四日的那個周六,也就是希瑟·斯瑪特遇害前一天,“死亡崇拜”在恩菲爾德的“提琴手的綠地”酒吧演出。

咖啡館門外的陰影變長了。其他顧客都已經離開,只剩下她們這一桌。夜晚即將來臨,這裏顯然很快就會關門。

“謝謝你的三明治,”斯蒂芬妮走回羅賓身邊,“我得——”

“再點些什麽吧,巧克力之類的。”羅賓勸她,盡管在旁邊擦拭桌面的女侍一臉想把她們趕走的表情。

“為什麽?”斯蒂芬妮說,流露出一絲懷疑的神情。

“我真的很想和你談談你的男友。”羅賓說。

“為什麽?”少女重復,有些緊張。

“坐下好嗎?沒什麽壞事,”羅賓哄她,“我只是擔心你。”

斯蒂芬妮猶豫一下,慢慢坐回椅子裏。羅賓注意到她的脖子上有一圈明顯的紅色印跡。

“他不會——他不會還想掐死你吧?”羅賓問。

“什麽?”

斯蒂芬妮伸手摸摸細瘦的脖子,淚水又在眼裏打轉。

“哦,這是——這是項鏈勒的。他送了我一條,然後他——因為我掙的錢不夠多,”她說,忍不住又哭起來,“他拿去賣了。”

羅賓想不出還能做什麽,就伸出雙手,緊緊抓住斯蒂芬妮的手,仿佛斯蒂芬妮正坐在一個隨時可能飄走的平台上。

“你說他讓你……和整個樂隊?”羅賓輕聲問。

“那是免費的,”斯蒂芬妮淚汪汪地說,顯然還在介意自己的掙錢能力,“我只給他們口交。”

“演出之後?”羅賓問,收回一只手,拿了幾張紙巾給她。

“不是,”斯蒂芬妮擤了擤鼻子,“第二天晚上。我們在車裏過了一夜,就在主唱家門外。他就住在恩菲爾德。”

羅賓從沒想到憎惡和喜悅兩種情感會同時出現。斯蒂芬妮六月五日如果一直和惠特克在一起,那希瑟·斯瑪特不可能是惠特克殺的。

“他——你男朋友,他也在嗎?”她把聲音放得很輕,“他一直在旁邊嗎?你——的時候——”

“這他媽的是怎麽回事?”

羅賓擡起頭來。斯蒂芬妮一把抽回手,滿臉驚恐。

惠特克站在桌邊,俯視她們。羅賓在網上見過照片,一眼就認出他。他個子很高,骨架也寬,但看起來骨瘦如柴。他穿著一件黑色T恤,T恤已經被洗得發灰。那雙如邪教牧師般的金色眼睛目光灼人。他的頭發雜亂糾纏,臉色憔悴發黃。羅賓對他感到陣陣厭惡,但仍然能感覺到他身上那股奇特的瘋狂氣質,腐肉臭氣般的吸引力。他和所有肮臟腐爛的東西一樣,讓人湧起一股可恥卻強烈的沖動,想要上前一探究竟。

“你是誰啊?”他問,語氣並不激烈,有種如貓打呼嚕般的悠閑。他的目光毫不掩飾地掃視羅賓的長裙。

“我在薯條店門外撞到你的女朋友,”羅賓說,“我請她喝杯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