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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老天。”她說,用衣袖擦了擦臉。

“你還好嗎,甜心?”一個牙掉光了的流浪漢喊道。

她最後進了托特納姆酒吧。她不知道為什麽,也許是因為這裏的調酒師都認識她,她知道洗手間在哪兒,而馬修從來沒來過這兒。她只想要一個安靜的角落,慢慢查找周圍的便宜住處。她還很想喝一杯。她有點不像自己了。她去洗手間用涼水洗了把臉,買了杯紅酒,找了張桌子坐下,掏出手機。又有一個斯特萊克的未接來電。

吧台邊的男人都在打量她。她知道自己現在的樣子:滿臉淚痕,獨身一人,身邊還放著個旅行袋。她也沒辦法。她在手機裏輸入“托特納姆法院路附近”和“旅客之家”,等著網頁慢慢緩沖,喝著紅酒。她的胃裏空空如也,恐怕不該喝得這麽快。她沒吃早飯和午飯,只在銀發學習的學生餐廳裏啃了一個蘋果、吃了一包薯片。

高霍爾本有家旅客之家。就它吧。住處有了著落,她安心了一些。她小心地不去對上吧台邊任何男人的目光,起身點了第二杯紅酒。也許該給母親打個電話,她突然想。但她想到母親會說什麽,又想哭了。她現在還無法坦然面對琳達的愛和失望。

一個戴毛線帽的高大身影進了酒吧。羅賓目不斜視地接過零錢和紅酒,不讓旁邊蠢蠢欲動的男人有半點理由認為她在找人陪伴。

第二杯紅酒下肚,她更放松了。她想起斯特萊克之前在這裏喝得爛醉,幾乎走不動路。那是他唯一一次講起自己的事。也許這就是我會跑到這裏來的原因,她心想,擡頭望著頭頂上五顏六色的玻璃天棚。你發現自己所愛的人不忠,會想到這種地方借酒澆愁。

“你一個人?”一個男人說。

“我在等人。”她說。

她擡起頭,對方的身影有些模糊。這是個金發男人,身材精瘦,雙眼湛藍。這個男人顯然根本不信她的話。

“我能陪你一起等嗎?”

“不,你他媽的不能。”一個羅賓熟悉的聲音說。

斯特萊克到了,身軀龐大,眉頭緊皺,雙眼怒瞪著陌生人。後者不情願地退回到吧台邊的兩個朋友身邊。

“你來這兒幹嗎?”羅賓問道,驚訝地發現自己剛喝了兩杯紅酒就口齒不清。

“找你。”斯特萊克說。

“你怎麽知道我在——”

“我是個偵探。你喝了幾杯?”他問,低頭看著她的酒杯。

“只喝了一杯。”她撒謊。於是斯特萊克去吧台又要了一杯,並給自己點了杯厄運沙洲。他點單時,戴著毛線帽的大個子溜出門,但斯特萊克的注意力放在剛才那個金發男人身上:他還盯著羅賓,直到斯特萊克瞪著他走回去才移開目光。斯特萊克端著兩杯酒,坐回羅賓對面。

“怎麽了?”

“沒事。”

“別來這套。你看起來像個死人。”

“哦,”羅賓說,大口喝酒,“多謝你給我打氣。”

斯特萊克輕笑一聲。

“旅行袋是怎麽回事?”斯特萊克見她不回答,又問,“你的訂婚戒指呢?”

她張開嘴想回答,又湧起一陣想哭的沖動。她掙紮片刻,又喝了口酒,說:

“婚約取消了。”

“為什麽?”

“你今天可真慷慨。”

我醉了,她心想,仿佛正遊離體外,觀察自己,瞧瞧我這個樣子:沒吃東西,睡眠不足,兩杯紅酒下肚就醉了。

“什麽慷慨?”斯特萊克困惑地問。

“我們從來不聊私人……你從來不聊私人話題。”

“我好像對你掏心掏肺過,就在這家酒吧。”

“就一次。”羅賓說。

斯特萊克根據她潮紅的臉和含混的發音判斷,這不是她的第二杯酒。他既覺得好笑,又擔心,說:

“你最好吃點東西。”

“這是我對你說過的話,”羅賓說,“就在你說起自己的那天晚上……然後我們吃了烤肉串——我現在可不想吃,”她憤慨地說,“烤肉串。”

“哦,”斯特萊克說,“要知道,這裏可是倫敦。總有烤肉串之外的東西。”

“我喜歡吃薯片。”羅賓說。斯特萊克給她買了一袋。

“到底怎麽了?”斯特萊克回到桌邊,又問一遍。她扯了幾次都沒打開薯片袋,斯特萊克拿過薯片袋,撕開了。

“沒什麽。我今晚要去旅客之家過夜,僅此而已。”

“旅客之家。”

“沒錯。有一家在……在……”

她低頭看著已經黑屏的手機,想起前一天晚上忘了充電。

“我想不起來在哪兒了,”她說,“別管我了,我沒事。”她在旅行袋裏摸索面巾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