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3/7頁)

“男人都是些吃著碗裏、看著鍋裏的家夥。誰能說得清呢?”

“達普頓太太,這和男人沒什麽關系。我想問你被告是不是不再關心戴蒙德小姐了呢?”

“先生,他根本不關心那個女人。當他在一堆信件中看到一封是她的筆跡的時候,他會馬上把這封信扔到一邊,然後立刻去拆別人的信。”

查爾斯·布朗-哈蘭德律師(語調中帶有一絲勝利的意味):“謝謝你,達普頓太太,你可以坐下了。”

公訴人斯皮戈特:“達普頓太太,請再等一會兒。你說被告不再關心戴蒙德小姐了,這有沒有可能是由於他一直懷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有染而導致的呢?”

法官:“請不要提這種帶有傾向性的問題。”

公訴人斯皮戈特:“可以了,謝謝,達普頓太太。”

查爾斯·布朗-哈蘭德律師:“不,達普頓太太,我還有一個問題。當戴蒙德小姐去你家的時候,有沒有發現什麽情況讓你懷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之間有不正常關系嗎?”

“當莫特萊克先生外出的時候,他們在我家倒是遇見過一次。”(又是一陣騷動。)

“他們是在哪裏相遇的?”

“在走廊裏。那次他正要出去,這時戴蒙德小姐在屋外敲門,於是康斯坦特先生就去開門了。”(善意的笑聲。)

“你沒有聽見他們說了些什麽嗎?”

“我不是個喜歡偷聽別人談話的人。他們友好地寒暄了幾句後便一起離開了。”

喬治·格羅德曼是下一個被傳喚的證人,他重復了一遍在初審時說過的證詞。在辯方提問時,他證實了康斯坦特先生和被告間的深切友情。他不怎麽認識戴蒙德小姐,記憶中好像從來沒見過她,被告也沒怎麽談起過她。總之他認為這個女人在被告眼裏並不重要。被告很自然地為朋友的死感到悲傷,而且他的工作也實在太忙了點,因此顯得疲憊是很自然的。證人對莫特萊克的人格評價很高,他認為康斯坦特和他朋友的未婚妻有不恰當關系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格羅德曼的證詞給陪審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被告充滿感激地望了他一眼,控方則對必須要傳喚這個證人感到非常失望。

霍萊特巡警和羅尼米德上尉同樣重復了自己在初審時的那套證詞。警方的法醫羅賓遜醫生也再次對傷口的成因和死亡的大致時間做了說明。但這次律師們的提問要比初審法官詳細得多。在問訊中,他表示自己不能把死亡時間精確到一兩個鐘頭之內。他猜測當他到達時,死者應該已經死去兩三個小時了,因此命案很可能發生在七點到八點之間。在控方律師不露痕跡的壓力下,他承認自己並不能排除命案發生在六點到七點間的可能性。但在辯方律師提問時,他表示自己還是傾向於較晚一些的時段。

來自於其他醫學專家的證詞同樣含混不清,法庭最後不得不重新起用第一發現人的證詞。陪審員普遍認為在確定死亡時間的過程中,往往因為數據的復雜多變性而不能精確地確定實際的死亡時間。屍體的僵硬程度和其他一些外表體征只能給出一個大概的時間範圍,對不同的人來說差別也許會很大。所有的人都贊同死亡是在一瞬間發生的,而且還一致排除了自殺的可能性。總的來說,醫生們認為死亡發生在六點到八點半之間的可能性極高。控方努力把可能的死亡時間提前到五點半。而辯方則試圖讓專家們堅持死亡不可能早於七點的觀點。控方很明顯是在為證明莫特萊克利用頭兩班火車的間隔時間進行犯罪的假想而努力著。辯方則把焦點集中在對不在場證明的確證上。辯方想說明即使被告是七點十五分才搭上從尤斯頓路發出的第二班車,他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往返於弓區和尤斯頓路之間。這真是一場激動人心的戰鬥啊。雙方在這一階段看上去勢均力敵,證據沒有偏向公訴方,也沒有偏向被告方。但每個人都知道後面的爭鬥將比這一階段更為激烈。

“傳愛德華·溫普。”

愛德華·溫普開始講的都是些老生常談的事實,但最後他提到了一些新的東西。

“為了證實你頭腦中產生的疑點,你是不是喬裝住進了已故康斯坦特先生的房間?”

“是的,我是在年初住進去的。那時我的疑點開始集中在格羅弗街十一號的住客身上。我決心徹底澄清或證實我的懷疑。”

“你能把接下來發生的事告訴陪審團嗎?”

“當被告晚上不回家的時候,我搜查了他的房間。我發現康斯坦特先生的臥房鑰匙被深深地埋在房間中皮質沙發的一側。在同一張沙發下,我還發現了一封夾在火車時刻表中的信,看了以後我推測這應該是被告在十二月三日晚收到的那封。和火車時刻表一起被發現的還有兩塊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