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5/31頁)

“職業是不分貴賤的。”

“你要修正為:職業應該是不分貴賤的。”

“你的意思是有嗎?”

“也不是說有。不管做什麽工作、和誰上床,只要是一個正正當當的人,不就沒什麽大問題了嗎?又不是說每次和別人私通,鼻子就會像小木偶一樣伸長,還是說一和別人上床,壽命就會縮短。肉體既不會出現變化,人格也不會有什麽重大改變啊。”

“是啊。”

“所以這並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社會啦、文化——這些字眼真討人厭呢,我就是不想碰到這些詞匯,才幹起這一行的——總之,是那邊的問題。”

“你以前是幹什麽的?”

“所以說,先有風俗、文化這類基準,然後才能決定是怎麽樣吧?是啊,例如說,如果一個女孩子在人前脫個精光,也會被人說是不知羞恥、不要臉,對吧?”

“這不是廢話嗎?”

“但是如果她是繪畫的模特兒呢?”

“這另當別論。”

“如果那是女澡堂呢?”

“更另當別論了。”

“可是做的事不都是一樣嗎?”

“混賬,場合不同啊。”

“所以才說是環境的問題啊。在國外,他們認為澡堂是一種無恥到了極點的場所呢。有些國家光是女人露出臉來,就算不知羞恥了。”

“那算特例吧?還是不算?哎喲,其他國家是其他國家。不管環境怎麽樣,更重要的是意志吧?進澡堂是為了洗身體,畫則是那個,是為了藝術,跟單純的脫光衣服不一樣。”

“那,借由裸體來自我主張或是表現思想的情況又怎麽說?那些人的意志不是很令人欽佩嗎?”

“別胡攪蠻纏了。在人前袒胸露乳的,能主張什麽?”

“可以啊,我覺得可以。”

“可是社會才不會理解呢,不知羞恥。”

“就是吧?這跟意志什麽的才沒關系呢。說這種話的人意志才有問題吧?”

“是啦是啦……”

關於這一點木場應該非常明白才對。

心情與行為並不一定總是吻合,如果以為通過語言和行動,就一定能夠傳達出什麽,那就大錯特錯了。木場親身體驗,對此深有所感。

確實,不管是心懷高邁思想的脫衣舞,還是酒後亂脫一通,在旁人眼中看來都一樣只是下流的舞蹈。那麽意志再高尚也無甚屁用。

“……嗯,你說的沒錯哪。不管懷著什麽樣的志向,做的事一樣的話,結果也是一樣嗎?”

“是啊……”

阿潤把手肘撐在吧台上,下巴頂在微微交叉的手指上頭,以一種心懷不軌的眼神注視著木場。

“特別是你,不當成一樣是不行的。”

“這樣嗎?那,不管是有夫之婦還是潑辣的流鶯,賣春就是賣春——都是一樣的吧。”

“當然是一樣的嘍。”

“那,主婦賣春也不是什麽壞事嘍?”

“當然是壞事啊,你真笨。”

“到底是那邊啦?”

“剛才不就說了嗎?你們刑警怎麽可以迷惘呢?要是沒有人決定基準,說明什麽是好什麽是壞,傷腦筋的可是我們。基準這玩意兒會隨著時代環境不停改變,每個時期都要好好地確定下來才行呀。防止犯罪的不是你們嗎?振作一點啊。”

“啊……”

——阿潤說的沒錯。

木場一口氣喝幹了酒。

她的意思是:不要比照道德、不要比照世間的常識、不要比照自己的心情,警官只要比照法律就對了。這些事物全都會遷移改變,因此不是絕對,但警官在偵查案件的時候,如果懷疑法律,社會就無法成立了。

當然,法律也不是絕對的,但是如果要質疑法律,就去到別處的地方,先卸下警官的身份再說——酒店的老板娘是這麽規勸刑警。

“我明白啦……”木場的指尖放松,“……不是因為主婦賣春才是壞事。管她是賢妻良母、小姑娘還是稀世蕩婦都無所謂,不管對象是誰,只要去想對方是不是做了該被取締的行為就是了,對吧?現在法律規定私娼必須要取締,所以……”

“真是廢話。實在是,像個孩子似的。”老板娘露出母親般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