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7章 大漢的監察制度(第2/2頁)

杜齊緊接著補充道:“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意圖貪汙受賄的,往往都是地方州府官員,天高皇帝遠,自然就有可操作的余地。因此多派人進行巡查,就能夠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而想要結黨營私的,往往是京中各部吏員。

地方官員來往調動,沒有結黨營私的機會,但是京中官員不同,尤其是一些本身權力不大的吏員,更是想要抱團取暖,或許他們本身只是無意,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算是結黨營私,假以時日,這些人陸續上位之後,就很可能繼續聯手,直接形成和朝廷其余官員對峙的一個團體,這亦是我們需要提防的。

此次大漢律法修訂之中已經提及此事,並且讓我們禦史台配合拿定一個方案,在後續修訂之中會加入到律法裏,作為判斷結黨營私與否的參照,甚至是關鍵依據。而內府顯然也有這樣的問題亟待解決。臣以為陛下不妨從此處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