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離開軍隊的誘惑(第5/6頁)

越戰期間,施瓦茨科夫在南越某一部隊中擔任首席顧問。有一天,上級長官搭乘數架直升機前來視察這支部隊。他在自傳中寫下了當時的情形:

將軍和陪伴他的上校終於來到了我面前。上校向將軍報告:“這位是施瓦茨科夫少校,他是這個部隊的首席顧問。”將軍趨步上前,但忽然又稍稍後退了一下,因為我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換衣服了,而且我一直忙著處理屍體,身上沾染著難聞的臭味。此時攝影師跟了上來,數位記者把麥克風伸到他面前。將軍說:“拜托把麥克風拿開,我要和這個人講講話。”

我不知道將軍會說什麽話。也許他會說“這邊的弟兄還好嗎?你們損失了多少人?”或者“你們表現很好,我們以你們為榮”之類的話。然而,現場卻是一片尷尬的靜默,接著他突然問道:“夥食還好嗎?”

夥食?天啊,我們一直以鹽拌飯以及阮中士冒著生命危險找來的野生蘿蔔果腹呢!我驚訝得不知如何以對,只好說:“報告長官,還好。”

“有定時收到信件嗎?”

我們的信件全都送到位於西貢的總部,我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因此回答道:“報告長官,有的。”

“嗯,很好,很好,你們幹得不錯,小夥子。”拜托,什麽小夥子?講完這句話他就走了。他顯然只是在作秀而已。在那一刻,我以往對這位將軍的崇敬已蕩然無存。第二天晚上,國內新澤西州的電視台打電話告訴家母說,我會出現在晚間新聞節目裏。家母看了那次新聞報道後,一直到她過世之前,只要一談起那位在越南戰場上和他兒子講話,用那種方式提振他兒子士氣的將軍,就會激動起來。

施瓦茨科夫在被問到為什麽會留在軍隊中時,回答道:“你自己研擬構想,負責執行這個構想並看到構想產生的結果,回過頭來再看看你所領導的組織,得知每個成員都因成功而樂在其中,這種感覺非常好。能夠帶領一群優秀的人,能夠讓一群人因為你的組織很成功,而使他們覺得自己是勝利者而感到自豪,可說是最有意義的事。他們以你所指揮的部隊為榮,他們對自己的表現感到自豪。這是多麽令人興奮的事啊。而能夠說‘事情是我辦成的,是我的部隊辦成的,而且是我一手促成的’。那種感覺很棒。”

其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傑出將領在被問起這個問題時,答案都相同:他們喜歡部隊中的生活,喜歡與士兵一起在戶外工作,喜歡教導別人、與正直的人交往,喜歡對某些重要目標作出貢獻的那種成就感。當然有些人是因為和平時期軍中生活安逸而留下來的,但對於能晉升到高階職位的人而言,軍中的生活可不是悠閑、懶散的。別人在玩樂的時候,他們可是在工作、在研究、在作準備。這些人留在軍中的真正原因在於他們有高尚的風格,他們對於超乎個人利益之上的偉大目標有認同感,他們堅信“責任、榮譽與國家”的信條。

從“他是否留在軍中?”這個問題的答案可看出一個人的高尚風格。馬歇爾、麥克阿瑟、艾森豪威爾及巴頓等人,若不是對國家有強烈的責任感,是不會留在軍中,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肩負起那麽重大的責任的。美國何其有幸,這些優秀的將領當年能有那麽大的耐心去面對升遷緩慢、待遇微薄、缺乏住房、訓練經費不足、調動頻繁、子女不易交到朋友,及其他種種困難狀況。只有全心奉獻、無我無私的人,才能作出這樣的犧牲。

在軍中,隨時都會有責任加諸你身上——公布欄上有任務名單、部隊有任務派遣表、你有責任要讓裝備保持良好狀況。這種責任的觀念在軍人生活的各個階段是無處不在的。

但責任並不只表現在任務派遣名單上而已。對於本書所描寫的這些人物而言,責任是指一個人應為所當為,而且要盡力而為。責任是為眾人的利益全力以赴。《聖經》上對此點有精辟的見解:“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傳道書九章十節)

軍中確實有些工作是沒什麽意思的,但把無聊的日常工作做好,是一位軍官的責任。不論一個人多麽喜愛他的工作,這份工作中仍免不了有其困難與不愉快的一面。

責任不以個人的利益為中心。這些令人敬仰的將領看到了自己的責任,履行了這些責任,這是需要犧牲個人的舒適生活、金錢與健康,甚至於生命的。他們在追求超乎個人之上的偉大目標時,心中已經沒有了自我。

但是,他們的責任感和所付出的犧牲是有回報的。他們活得有價值,這種滿足感是無法形容的。軍旅生涯給了他們機會,讓他們一生過著最有意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