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風格的回顧

美國內戰之前的格蘭特將軍

在內戰前,格蘭特可說是諸事不順。在駐守舊金山期間,由於軍中待遇微薄,為了貼補生活,他幹過各種副業。如賣冰;收購牛、豬及馬匹,轉賣給移民;種植馬鈴薯;放款供商店周轉;開台球店。不過,所有這些生意都以失敗收場。

格蘭特被派駐於舊金山附近的洪堡(Fort Humboldt)時,孤家寡人一個,寂寞得發慌,因而開始酗酒。某位幫他寫傳記的作家曾透露了他這段悲慘的歲月:“憂郁、沉默、沮喪,對周遭的事物漠不關心,他異常孤獨,是個出了名的酒鬼。

“或許喝酒給他帶來了勇氣,他決定最後一搏,在舊金山開了一家台球店,但因經營不善而關閉。他又開始酗酒。假如當時布坎南(Buchanan)中校對他有好感的話,他的下場可能會好一點。但當格蘭特帶著一身酒氣去執行他的發餉工作時,布坎南要求他先寫好辭呈,並告訴他,假如他再次酗酒,就要他在辭呈上簽字。

“這下子,格蘭特暫時克制住了酒癮。不久後,他參加了一次派對,某位軍官的妻子慫恿他淺嘗一下雞尾酒,他因此不客氣地喝了起來。第二天,整個單位的人都知道他喝得爛醉如泥,而且,當他們看到格蘭特步履蹣跚地走過陰沉的校閱場前往布坎南的辦公室時,都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麽事。布坎南把那份寫好的辭呈拿出來,問格蘭特知不知道現在他應該做什麽事。格蘭特就這樣在辭呈上簽了字,當天是 1854 年 4 月 11 日。格蘭特在穿了 15 年軍服後,恢復了平民的身份。

“格蘭特在離開軍隊後,曾試過務農,但也以失敗收場。他甚至淪落到在街上販賣木材為生。1858—1859 年間的冬季裏,他把家搬到聖路易斯,和妻子的某位堂兄哈利·波格斯(Harry Boggs)合夥從事收租的行業。這個行業很麻煩,並不適合他。而且,他和波格斯經常吵架。”

這位傳記作家寫道:“格蘭特 37 歲時,回想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個失敗者。他年少時購置馬匹拙於講價;成年後,仍然不善於從事馬鈴薯的批貨或收取租金的工作。對他而言,他的前半生充滿羞辱。”

為什麽格蘭特前半生窮困潦倒,後來卻成為了一位勛業彪炳的軍事將領?答案在於他的風格。我在向施瓦茨科夫將軍問起這個問題時,他的回答令我會心一笑。他說:“要我去賣木材、務農、當店員、收賬,我也一樣幹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