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內戰的世界(第6/10頁)

當羅爾斯和福柯專注於內戰的理論時,社會科學家們,尤其是在美國,已經開始了一場將持續幾十年的努力,來提出一個可操作的定義。創新的主要考驗,來自密歇根大學的戰爭數據庫。這是以經驗為依據的社會科學,通過收集和分析自1816年以來的戰爭數據,來衡量全球沖突的最系統性的嘗試。最開始,主要的工作集中於國家之間的戰爭,和之前研究沖突的其他項目一樣,例如美國政治學者昆西·賴特(Quincy Wright)的《戰爭研究》(A Study of War,1942)和古怪的英國氣象學家劉易斯·弗裏·理查森(Lewis Fry Richardson)的《致命爭吵的統計數字》(Statistics of Deadly Quarrels,1960)。[44]但是不能一直將內部戰爭從國際戰爭中分離出來,因為,正如戰爭數據庫的牽頭人所說的:“內戰、叛亂以及外國幹涉的新聞霸占了我們這個時代的新聞頭條,而且在當今國際上,它們扮演著和傳統的國家間戰爭同等重要的角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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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戰爭數據庫將其研究的對象擴展到內部戰爭,其團隊就需要發展出一套判斷內戰的標準——區分於其他類型的沖突——以幫助他們整理所收集的大量數據,這些數據可以追溯到1815年的維也納決議。他們追求一個數量上的定義,而非質量上的,以此來“將主觀偏見最小化”,而且更關鍵的是,“促進一套數據庫的建立”,在一片充斥著各種矛盾與不一致的定義的概念沼澤中,這是一種獲取信息的手段。因此戰爭數據庫所修訂的內戰定義,有許多分割點,一整套邊界條件,一些從經驗出發的標準,以及許多問題:

持續的軍事戰鬥,主要發生在一國內部,至少造成每年1 000人死亡,使中央政府與叛亂力量鬥爭……因政府軍對叛亂的鎮壓,使得叛亂方至少有5%的死亡率。[46]

這一“看似直接”的定義是用來讓政治學者和其他人創建大量的數據庫,以用來分析全世界不同時期的內戰。[47]它也排除了許多有可能會幹擾分析的沖突,因為它們不符合這個強制的定義。

這個定義的核心是以經驗為依據的,而非實證的:參戰人員和受害者也許認為他們正陷於內戰中,但是在死亡人數達到1 000人之前,或者反政府武裝至少殺死50個人之前,社會科學家們就可以說他們是錯的,至少基於橫向比較分析可以這麽說。一場沖突必須是軍事化的,以便同其他內部暴力事件相區別,比如騷亂和政變。它也僅僅是“主要發生在一國內部”,因為它還必須包括國際化的內戰,即有外國勢力參與的內戰;年均死亡1 000人被認定為“大型”內戰;必須要有兩股勢力(但是可能也只有兩股勢力),一方是已有的政府;並且必須是雙方都軍事化了,以和屠殺或種族清洗相區別。

這一定義中存在很多未解的困境。[48]最大的困境,當屬它沒有包括沖突的數量。考慮到“主要發生在一國內部”這一條件,即在一個被國際社會認可的主權國家內部:這具體地規定了是指殖民地宗主國“內部”,非常刻意地將後殖民地時期的民族解放戰爭給排除在外了,正如當時的國際法協議中所做的那樣。如同那些協議,這樣的約定就意味著,像阿爾及利亞戰爭那樣的沖突,以及更早的美國獨立戰爭,都會被排除在內戰之外。[49]第二個問題是,對“宗主國”的強調,不僅暗示了國家的存在,也暗示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所規定的以邊界來界定主權民族國家的存在;根據這些條件,在大約19世紀之前是不太可能會有內戰的——更不用說在古希臘和古羅馬了——因為幾乎沒有幾個符合標準的國家能得到國際關系學者的認可。[50]沒有統一的主權和外部的認可,似乎也就不可能有“公民共同體”,也就沒有所謂的“內”戰。

最後,許多沖突,至少被其參與者和外部觀察者視為內戰,比如,瑞士聯邦1847年的單獨同盟戰爭(Swiss Sonderbund War),將會被排除在外。單獨同盟戰爭是歷史上最短、最不血腥的戰爭——只持續了25天,最多造成93人死亡,然而不管怎麽說,在當時和現在,都被認為是一場內戰。[51]同樣,愛爾蘭1922—1923年的內戰也會被排除在外。這場戰爭中估計有540名親條約方的士兵,和大約800名軍隊成員以及數目不詳的共和黨人死亡。[52]這個定義也不會包括北愛爾蘭的沖突,因為其中死亡的人數在1969—2001年是大約3 500人,其中最高的年份1972年有479人死亡。確實,定義中要求達到的死亡人數1 000人一直到1974年4月才達到,這已經是沖突進行的第五年了。[53]

戰爭數據庫所給出的這一定義,其本質上的爭議性在第二次海灣戰爭時期變得非常突出。2007—2008年,此定義被用來證明在伊拉克境內既發生著一場內戰,又沒有內戰。大量的關於其分類是否適用於實際情況的激烈反對意見紛至沓來。布什政府的代表和其他人,大部分是新保守派的軍事策略專家和政治專家,否決了對這場沖突冠以內戰之名。恐怖主義?叛亂?有可能。內戰?絕不是。然後在2006年7月,耶魯的政治學者尼古拉斯·桑巴尼斯(Nicholas Sambanis)在《紐約時報》上宣布,根據標準的社會科學評判標準,伊拉克確實正在經歷一場內戰。[54]當年的晚些時候,無論在伊拉克境內還是境外,已經沒有人對正在發生的事情還有疑問了。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BBC的采訪中說:“當黎巴嫩和其他地方發生沖突時,我們就稱之為內戰,而這個情況要更糟糕。”[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