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時代的內戰(第6/11頁)

1775年4月,當英國軍隊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對殖民地的武裝力量開火之後,當時的評論員們就開始毫無顧忌地使用“內戰”一詞了。在1775年4月24日,羅得島的一家報紙,名為《紐波特水星報》(The Newport Mercury),注意到軍隊的加入使得這場沖突發生了一些變化:“隨著一個邪惡的內閣采取血腥措施,以及一支常備軍做好了執行命令的充分準備,美國的內戰就此拉開了序幕。它必將成為歷史上重要的一頁。”[33]1775—1776年的其他作者也將其稱為“內戰”“對北美的內戰”(a civil war with America),或“美洲內戰”(American civil war)。[34]在1780年,一部小說《愛瑪·科波特,或者,內戰的苦難》(Emma Corbett, or, The miseries of civil war)面世了。據說是受到在美國發生的“一些近期事情”的啟發,通過家庭的分裂和性別認同的困惑與偽裝來表達內戰帶來的痛苦。[35]50年之後,民族主義者將此番抗爭定義為美國人民的民族自決運動,後來又稱之為“內戰”,對此,美國的小說家詹姆斯·費尼莫爾·庫柏(James Fenimore Cooper)帶有後見之明地進行了思考:

英國和美利堅合眾國的分歧,雖然嚴格地說不是一場家族爭吵,但也有許多內戰所具備的特點。雖然美國從來都沒有在憲法上完全歸屬於英國,但是兩國人民都共同效忠於同一個國王。美國人民以一個國家的身份,背棄效忠的誓言,而英國人選擇維護他們的統治,重新恢復國王對美國的主權,在這場沖突中,內部紛爭的大部分特征都得以體現。 [36]

將之稱為“內戰”,無論是美國的內戰還是其他意義上的內戰,至少是將這場沖突看成是英國之前內戰的後續,(至少根據某些定義)從英國“光榮革命”之前的三場內戰——分別是1642—1645、1648—1649、1649—1651,追溯到中世紀,就像潘恩所認為的那樣。後來的一些歷史學家,還將這場跨大西洋內戰看作17、18世紀一系列“英國革命”的一部分。[37]

1775年7月,也就是伯納德·羅曼斯的“美國內戰位置圖”出版同月,大陸會議發表了第一份宣言,這幾乎比那份更有名的美國《獨立宣言》整整早了一年。它同樣也是托馬斯·傑斐遜起草的:“本宣言……(意在)明確闡述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性”,為武力反抗英國正名。會議的成員也試圖向“朋友們和帝國的其他成員”保證,“我們並不希望瓦解這個聯合體,它在我們中間愉快地存續了如此長的時間,我們也真誠地希望能恢復它之前的輝煌”。他們如此陳述的目標是:“在合理的條件下取得和解,從而使帝國從內戰的災難中解脫出來。”[38]1775年7月的這份宣言和橄欖枝請願書一同呈交給了喬治三世,請求與殖民地人民進行和解。但是這兩份文件到達的時候,英國政府已經察覺到了此次沖突的關鍵性變化。諾斯勛爵(Lord North)在1775年7月26日向國王喬治三世寫道:“這場戰爭已經發展到了如此程度,務必要將其視為一場對外戰爭。”[39]在1775年8月,喬治三世宣布美洲大陸殖民地處在公開反叛的狀態,因而不再受到他的保護;1775年12月,英國國會通過立法確認了國王的聲明。於是,帝國內部鬥爭轉化為外部沖突,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反抗者成為第一個需要面對這種困境的群體。

1776年1月,托馬斯·潘恩在費城完成了《常識》的寫作,這本具有煽動性的小冊子,公開提出了美國獨立的問題,他在冊子的最後章節使用了“按照國際慣例”這樣的字眼。他評論說,只有在獨立以後,才能讓調解人促進美國和英國的和平談判。沒有獨立就無法獲得外部同盟者。不宣布獨立,造反的指控就會一直存在。而且,“發表一個宣言,把它分送給各外國政府”是至關重要的;而“各國政府的慣例是對我們不利的,這種情況並將永遠持續,直到我們通過獨立而與其他國家並列為止”。[40]想要成為大英帝國之外的合法武裝力量,而不是其內部的叛亂分子,美洲殖民地必須自己轉變為符合國際社會規則的實體。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擁有宣戰權並與其他國家締結條約。如此,第一次美國內戰將會結束,而第一次英美戰爭則會拉開序幕。

潘恩通過回顧內戰的歷史,來論證他為什麽支持美國脫離大不列顛而獨立。他讀到了阿爾傑農·西德尼對羅馬內戰的重新解釋,西德尼認為非世襲制政府更能有效地維護和平。潘恩對共和制的偏愛,與他所稱的“贊成世襲制的人曾經提出過的似乎是最言之有理的辯解”形成鮮明對比,他的言論和一個世紀前的西德尼極其相似。他寫道,擁護君主制的傳統觀點認為,君主制“保全國家,不致發生內戰。假如這一點是正確的話,那倒是很有分量;但實際上這卻是曾對人類進行欺騙的最無恥的謊言。英國的全部歷史都否認這樣的事實:自諾曼征服以來,有30個國王和兩個幼王相繼統治了這個混亂的王國,在這段時期中,至少發生過8次內戰和19次叛亂(包括‘光榮革命’在內)。所以,它非但不是對和平有貢獻,而且是不利於和平,並破壞了和平所依賴的基礎……簡單地說,君主世襲制將整個世界(並非某個特定的國家)置於鮮血與灰燼之中”。[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