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回憶內戰(第6/9頁)

羅馬公民權的授予範圍越廣,內戰的範圍也就越廣。弗羅魯斯認為:“愷撒和龐培的暴力,猶如洪水和烈火,在整個羅馬城蔓延,波及意大利、各個部落、各個種族,最後是整個帝國,以至於不能肯定地將之稱為內戰,甚至也不是一個同盟者戰爭或對外戰爭,不過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包含上述所有性質的戰爭——甚至比戰爭更糟糕。”[33]弗羅魯斯在這裏與盧坎《內戰記》的開篇相呼應,對於羅馬人在這個問題上的焦慮,他給出了經典的總結:

在橫跨厄瑪提亞平原的所有戰爭中,它比內戰更惡劣,

我們為犯罪的合法性而歌頌,而這個強大的民族

手執勝利之劍刺向自己,

手足兵戎相見,而暴政的契約一旦被打破,

因普遍的罪行,

與動蕩世界的所有力量發生的沖突,

充滿敵意的規則與標準規則相抗衡,

戰鷹對抗和標槍飛擲。

啊,公民們,這是多麽的瘋狂啊![34]

如果說愷撒和龐培之間的戰爭“比內戰更惡劣”,那是因為這是發生在兩個聯姻的人之間的戰爭;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是家族戰爭(“手足兵戎相見”),而不僅僅是公民之間的戰爭。[35]這場戰爭的結果與之後歷史中的一句話產生了共鳴:1643年,英國議會的上將威廉·沃勒爵士(Sir William Waller)在形容英格蘭共和國的動亂時說道,這是“沒有敵人的戰爭”。作為家族和同胞之間的沖突,這場戰爭充滿了痛苦,因為它是為政治權力而戰,並有權力定義共和國的成員。[36]從這方面理解,作為對價值觀的一種考驗,內戰是必要的、自然的鬥爭,它既可怕又無法避免。

內戰確實是戰爭,就像第一場被認定為內戰的戰爭一樣,即蘇拉之戰,它有全套的旗幟和武器,並伴隨著隆隆的鼓聲和悠長的號角。隨後內戰吞噬了整個羅馬和地中海地區:公元前48年,這場戰爭的決定性戰役法薩羅之戰(Battle of Pharsalus)發生在位於希臘北部的厄瑪提亞平原,因而盧坎的史詩由此衍生出另一個名字:《法沙利亞》(Pharsalia)。如果地理上的邊界缺乏固定性,那麽概念上的邊界則更加易變。西塞羅以及其他人試圖分辨的不同戰爭的界限變得模糊起來,看起來就像是因為努力而使得從其他形式的沖突中區分出內戰變得更困難。就像一些不可動搖的自然力量一樣,內戰不再遵從共和國的邊界,從廣度上說,它顯示出具有世界性的潛力,因此變得更具破壞性。正是這種特征,使得對內戰的理解變得如此迫切,也讓人們很難去描述和定義內戰。

***

羅馬歷史上所有的內戰史學家都面臨的最基本的問題是,從何時開始他們的敘述。即使是關於愷撒的歷史,也並非從越過盧比孔河開始的;其他詩人和歷史學家則進一步尋找共和國內部問題的根源。解釋內戰反復發生為何如此困難,賀拉斯寫給波利奧的詩正好可以說明這個問題;他提到了“執政官梅特路斯”,然而,大約從公元前140年到公元前60年期間就有11位執政官名叫梅特路斯。根據大多數羅馬歷史學家的說法,賀拉斯可能指的是公元前60年在任的那位梅特路斯,也就是愷撒、龐培和克拉蘇首次結成聯盟的那一年。然而,他所指的也可能是另一個梅特路斯,即公元前123年的執政官。這一年,蓋約·格拉古當選保民官,兩年後他被謀殺,他的首級被一群憤怒的暴徒斬下。那麽,如果賀拉斯所提到的是第一個梅特路斯,則說明波利奧的歷史僅比愷撒越過盧比孔河早20年。但是,如果他是指第二個,那就表明在看待分裂羅馬和讓公民陷入互相爭鬥的這些問題上,波利奧更具遠見卓識。[37]整個羅馬民族的歷史都有可能因這種的選擇而被影響。

對內戰進行短期的闡述可能會得出內戰是偶然的,不太可能會反復出現。長遠地看待內戰,則會將沖突放入整個羅馬歷史中,去探尋內戰的深層原因,甚至是從道德罪責方面尋找導致破壞性暴亂的原因。有些人認為,在羅馬建城之初,羅慕路斯謀殺了他自己的兄弟,當時問題就已經湧現,就像奧古斯丁所說的那樣,“整個城市都犯下了罪行,但是都被忽視了”。[38]公元前39年,後三頭同盟帶來了短暫而不安的和平時期,而大約在公元前1世紀30年代末,賀拉斯向他的羅馬同胞們問道,為什麽想要拔出剛剛入鞘的劍?又為何會如此瘋狂,不是因為征服其他民族——比如迦太基人和不列顛人而流血犧牲,卻寧願選擇親手毀滅自己的民族?可能只有一種解釋——這座城市被殺害兄弟的原罪詛咒了:

為什麽要瘋狂地加入一場邪惡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