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932年10月 江西寧都北郊李園村

一 紅色十字架

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召開不久,1931年3月25日至4月14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第十一次全會在莫斯科舉行。這次會議主要是在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進一步加深的背景下召開的。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書記曼努伊斯基向國際各支部宣告: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右傾始終都是主要危險。這樣一來,便把反對右傾主要危險絕對化、定型化了!這為王明左傾路線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和依據!

即使有人保持著清醒的頭腦,在左傾的洪流下,任何個人都是一棵脆弱的蘆葦,不彎腰即折斷,無法阻擋洪流的奔瀉,甚至連個浪花也不起!

1931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接受共產國際執委第十一次全會總結的決議》。不僅認為黨內主要危險,“依然是右傾機會主義的灰心、失望、消沉”,而且加碼為“在中國的特殊條件內,右傾機會主義緊接著公開背叛革命,同時,他們更其采用了最可恥最怯懦的機會主義的兩面派的態度”。這樣,就把黨內鬥爭的不同意見,與背叛革命聯系起來,視同志為敵人,從而為“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過火鬥爭制造了理論根據。

在肅反擴大化中,就有這樣一件事例:一個戰士夜行軍掉了顆手榴彈,被推演成反革命:“你損失了革命武器就是幫助了敵人!假使被敵人撿去,襲擊了我們的指揮部,你不成了反革命的幫兇了嗎?”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荒唐邏輯,一直延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

王明等人改造了中央領導機構之後,又系統地向全國各地派出中央代表或中央代表團,去貫徹“反右傾”鬥爭,“改造和充實各級領導機關。”(派夏曦至洪湖成立湘鄂西中央分局,夏任書記;派中央代表團至中央蘇區;派張國燾、陳昌浩到鄂豫皖邊區;派曾洪易到贛東北)。為了把權力奪到王明路線推行者的手中,采用多麽殘酷的手段都是允許的,值得的。

1931年5月12日,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張國燾任書記兼鄂豫皖軍事委員會主席。為了取得黨政軍的領導地位,清除異己,張國燾進行了殘酷的肅反,使許多優秀的領導人及優秀的黨員蒙冤死去。這種奪權,不是明令撤換,而是用莫須有的種種罪名,搞倒、搞臭、搞死。這種方式的向後延續,在十年浩劫中,導致了那些本該有個幸福晚年的革命家們的慘死。

1931年8月,中央發出了《中央給蘇區中央局並紅軍總前委的指示信》,指責“中央蘇區現時最嚴重的錯誤是缺乏明確的階級路線與充分的群眾工作。……對於消滅地主階級與抑制富農政策,還持有動搖的態度。”這封信是在蘇區開展“反右傾”鬥爭的動員令,也是王明路線向蘇區大舉貫徹的一個信息。

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即9月20日,中共中央發布了《由於工農紅軍沖破第三次圍剿及革命危機逐漸成熟而產生的黨的緊急任務》的指示,用三次反圍剿的勝利來證明共產國際對形勢估計得完全正確,又一次給動搖、悲觀、失望、消極的立三主義殘余以致命的打擊。

決議認為“目前中國政治形勢中心的中心,是反革命與革命的決死的鬥爭”。從這種過頭的估計出發,提出蘇區的黨必須更堅決地貫徹執行國際與中央的一切指示,“不要再重復勝利後休息”的錯誤,要“集中力量追擊敵人退卻部隊,消滅他們的一方面,在政治軍事順利的條件之下,取得一兩個中心的或次要的城市”。文件認為“黨內兩條路線鬥爭的加深與組織上的鞏固,是實現上述任務的必要前提。目前主要危險還是右傾機會主義”。

根據這個指示,1931年11月1日至5日,在瑞金葉坪召開了中央蘇區第一次黨代大會(即贛南會議),由中央代表團主持這次會議。在“集中火力反右傾”的綱領下,指責毛澤東關於蘇區建設和紅軍戰爭的主張為實際工作中的“狹隘經驗論”;土地革命中的“富農路線”;軍事工作中的“遊擊主義”和“單純防禦路線”;以及政治上的“極嚴重的一貫的右傾機會主義”。這次會議是王明路線在中央蘇區“反右傾”的開始,也是奪取毛澤東領導權的第一步。

在四中全會期間,為了避免黨內嚴重分歧繼續下去而導致黨的分裂,瞿秋白在三中全會所犯的調和主義的錯誤上承擔了責任,退出政治局。在周恩來、瞿秋白去留的問題上,米夫采取了“留周去瞿”的方針。

那是多麽沉重的時刻。周恩來記得瞿秋白搖擺著,從他的書桌旁站起來,咳嗽著,把手伸向燃有微火的壁爐。他自言自語,像朗誦一篇文章:

“唉,這些日子天氣太壞了,清冷,陰沉,這夜風,就像鬼魂在黑夜的荒原上遊蕩、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