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兵馬三 第6節(第2/4頁)

對好人做好人,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小王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一天晚上,小王拿出一沓錢,當著馬老兵的面放下,說這是主人家給的工錢,總共90元,兩個人怎麽分你馬老兵定。

馬三說,我沒有出力憑什麽分錢?執意不要。

小王說,你如果不要這錢,我也不要,明天我拿去還給人家好了。

馬三說,那又何必呢。

小王說,那你就跟我分了這錢,說著自己先數了45元,把剩下的一半一把抓起,丟進了馬三的抽屜裏。

第二天早上,馬三把錢收入一只信封,揣在口袋裏去吃早飯。吃完早飯,他喊小王先回木工房,自己則去了張處長辦公室,把小王在外邊做木工掙錢的事一五一十向處長作了匯報,同時把小王給他的45塊錢也如數交給了處長。處長可能手頭有事,只是簡單問了些情況,就讓馬三先回去。

下午,吃晚飯前,處長轉到木工房來,叫小王在前面先走,他和馬三壓在後面慢慢地往食堂走,一邊走,處長說起了小王在外打工的事。處長說,小王是部隊上的人,私自給人做工掙錢自然要批評。這等於是說,馬三向組織上匯報這事是正確的,要表揚。但是,處長又說,你們木工房的情況有點特殊,忙的時候很忙,閑的時候很閑,據我所知,眼下部隊上的木工活路並不多,你們很多時間是閑著的是不是?馬三點點頭。他是利用空閑時間出去幹的活?馬三又點點頭。

既然這樣,處長說,我看小王的事情沒什麽大的不對,我剛出去了解了下,幾位村民都對小王印象很好,說他做事很踏實,工錢是主人家主動給他的,不是他硬索取的。這就是說他出去做工目的不是為掙錢,是幫人排憂解難,結果是改善了軍民關系。看馬三大惑不解的,處長又說,當然,他也不是沒錯,他的錯誤就是事先沒有跟你說明,事後又想用錢來收攏你。這個是絕對錯誤的,你回頭應該找他談一次話,談什麽呢?第一,這件事情他有錯誤,但組織上不作處理;第二,以後他要再做這種事必須征得你同意。

最後,處長表示,只要不影響部隊正常工作,今後他們木工房可以對外接活幹,但原則上不要出去做,最好把活路帶回部隊來做。至於掙的錢,處長定了一個分配方案:公私對半分;公家部分作為處黨、團支部活動經費,統一由馬三保管。這樣,上午馬三交給處長的信封,這時處長又還給了馬三。馬三接過信封還是迷惑不解的,但處長再沒說什麽,徑自大踏步往前走,把馬三一個人晾在背後。

馬三發愣地望著處長背影,心裏想,這個新處長怎麽跟王處長一點不一樣啊。

這年“八一”節前夕,處長到木工房來,看馬三正挑燈在打一輛雙輪架子車,知道這一定是給圍墻外幹的活,問馬三打這麽一輛車收得了了多少錢。馬三說30。處長笑了,說,難怪他們都願意找你們幹活,收費很便宜嘛。不過這是對的,這些老百姓對我們很好,給他們做事不能完全講錢,還要講個軍民關系。頓了頓,問道,現在你這邊總共有多少錢?馬三說我都記著的,說著翻出本子,要處長看。處長說看什麽看,你報給我聽聽就是了。馬三就收了本子,一五一十地報了,總共是780塊錢,公家占一半為390元,還有一半其中他馬三有240元,小王是150元。馬三想解釋一下為什麽他比小王多,處長不要聽,說,那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反正只要掌握一點,計活分錢,公平合理,不要鬧矛盾。馬三說就是這樣的。這就是說,後來馬三接的活路要比小王多得多。事實也是這樣的。

第二天,處長喊戰情參謀帶全處戰士進城玩了一天,花的錢都是馬三出的。晚上,處長喊馬三去他宿舍,把白天開銷的票據匯總做賬,一算,總共用掉了166元。馬三來的時候手上拎了只紙袋子,進屋後放在茶幾上,走的時候處長提醒他帶走,馬三才說這是他給處長孩子買的一點東西。處長說,那你更要帶走。馬三奪路逃走了。

過了幾天,處長都沒找他,有時在路上碰見,處長也沒再提那事,馬三想,這是好事呢。後來他經常這樣想,處長肯收我送的東西,這是好事呢。這樣想了一個多月,有一天馬三收到父親寫來的一封信(請人代寫的),說他寄去的120塊錢家裏已經收到。馬三覺得很奇怪,因為最近他沒給家裏寄過錢,思來想去,越發覺得奇怪,就向戰情參謀匯報了這事。戰情參謀覺得這是好人好事,查出來可以宣傳表揚,便又向處長匯報了。

處長笑著說,查什麽查,這事到止為止了。

參謀於是知道,這錢是處長寄的,但為什麽寄他並不知道。告訴馬三後,馬三手腳一下發涼了,因為他知道處長為什麽寄這錢:這錢的數目跟他送禮花的錢不相上下,還多了幾塊錢。從那以後,馬三覺得這日子是過一天少一天,每一天都叫他愁眉不展,對自己的前途基本上持悲觀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