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威脅(第4/17頁)

“不只是這些吧,艇長?”默裏以友好的口氣問。

“賴利水手長揍了其中一個家夥,責任當然應當由我來負。我找賴利談過了。那個叫,嗯,我記不起姓名了——那個令人惡心的家夥——他朝我身上吐了口唾沫,當時賴利看了很生氣,就揍了他一頓。他本不應該動手打人的。不過這裏是軍隊,當部屬看見有人朝他的長官身上吐唾沫,他們是不會高興的,所以賴利當時自然有點沖動——不過,他在我的船上打了人,責任理應全部由我來承擔。”

默裏和布賴特交換了一下眼色。那兩個疑犯都沒有提到這一點。

“艇長,我們不是來聽你講這個的,”默裏稍待了片刻之後說。

“哦?”韋格納似乎頗為不解,“那你們想知道什麽呢?”

“聽說你們處決了其中一個人,”布賴特說。艙裏一陣沉默。默裏聽見了錘子的敲擊聲,不過最響的還是那台空調機的聲音。

“他們兩個人不是都還活著嗎?總共就兩個人,現在都活著。我們拍攝了搜查那遊艇的現場錄像,錄像帶我已經讓直升機帶走了。我是說現在那兩個家夥都還活著,怎麽可以說我們處決了其中一個呢?”

“是吊起來,”默裏說,“他們說你們吊起了其中一個。”

“請稍等。”韋格納拿起話筒,撥通了電話。“駕駛台,我是艇長,叫副艇長到我這裏來一下,謝謝。”韋格納放回電話,擡起頭來,“如果你們不反對的話,我想讓副艇長也來聽聽。”

默裏的臉上盡量不露聲色。他暗暗告誡自己:丹尼,你該明白,他們有很多時間,足以串供。韋格納先生不是傻瓜。他有一位參議員後台。再說他交給我們的那兩個人是殘酷的殺人犯,即使沒有他們提供的那兩人的供詞,也有足夠的證據判他們死刑。所以,如果傷害了韋格納,很可能會使案情更加復雜化。那個受害者名氣很大——可是聯邦檢察官是不會喜歡這個案件的,絕對不會……美國的聯邦檢察官沒有一個不懷有政治野心,把這兩個人處以電刑就可以爭取到五十萬張選票。默裏不能把這個案子搞糟。聯邦調查局局長雅各布斯曾經當過聯邦檢察官,他會理解這一點的。也許通過他事情會好辦一點。

不一會兒副艇長到了,互相介紹完畢之後,布賴特把那兩個疑犯對莫比爾聯邦調查分局說的話說了一遍。他說了大約五分鐘時間,韋格納邊聽邊抽煙鬥,眼睛睜得大大的。

“先生,”布賴特一講完,副艇長便對他說,“我聽過一些動聽的海上傳奇,可是這個故事是徹頭徹尾的捏造。”

“這都是我的過錯,”韋格納搖搖頭嘟噥著,“我不該把大麻煙還給他們。”

“當時怎麽誰都沒發現他們在抽大麻煙呢?”默裏問。他倒不是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感到好奇,而是對自己提問的技巧感到好奇。然而,副艇長的回答卻不禁使他吃驚。

“禁閉室外面有船員來回巡查。我們沒有派專人一直監視他們——而且我們這是第一次關押犯人——因為那會被認為是進行恐嚇什麽的。反正我們沒有派專人監視他們,這在我們的航行日志上都可以看得出來。再說我們艇上就這麽些個人,也抽不出人手來。至於有沒有煙味兒散發出來,那天晚上我們第一次聞到那股煙味兒,可是已經太晚了。當我們把他們帶到軍官會議室審問的時候——審問是單獨進行的,這都是記錄在案的——發現他們的目光呆滯。第一個家夥一聲不吭,第二個家夥是開口了。你們已經拿到他受審的錄音帶了,對不?”

“是的,我見過,”布賴特說。

“那麽你們該明白了,我們是根據我們手上拿的卡片,把他們的權利念給他們聽的,就像卡片上說的一樣。可是,吊死他們?天哪,這是從何說起!我是說,這完全是無中生有嘛。我們不——我是說,我們不能——我甚至連什麽時候這樣做是合法的都不知道。”

“我知道在一八四三年以前是這樣的,”韋格納插上了話。“後來之所以在安納波利斯成立海軍學院,就是因為有人曾經被吊死在‘薩默斯’號上,其中有一個是陸軍部長的兒子。有人認為那是一次未遂兵變,當時搞得滿城風雨。我們現在已經不再把人吊死了,”韋格納講最後一句話時略帶諷刺語氣。“我們已經服役這麽多年了,怎麽會去幹那種事呢?”

“我們連一般軍事法庭都不能設,”副艇長補充道,“我是說我們自己沒有能力設。要進行軍法審判,光是法律指南之類的資料就得有十來磅。老天爺啊,還要有法官,要有真正的律師,要有……我自己服役也快九年了,還從來沒有親眼目睹過軍法審判呢——只是見過海軍學院學生的實習而已。我們艇上能做的只是艇長審問,然而就連這個也很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