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我有一詩,卿等靜聽

裴丕於洛中遇害的消息,很快就傳遍了長安城內外——當然是裴嶷、荀崧等人所特意散布的。諸將紛紛請命,要求揮師上洛,去為同袍復仇——雖說身份懸隔,加上裴丕也無戰功,其實他們從前沒怎麽把那人當自家兄弟看待。

甚至於就連學校裏的學生都鼓噪起來,說天子無道,諸公無能,謀害大將,自毀長城,想要聯名上書,請大司馬急歸洛陽去整頓朝綱,卻被範宣輔佐董景道,硬生生給按了下去。

諸將吏固請,裴該為此一連兩日躲在後寢,不肯露面,只命將公文送入書齋裁斷。然後到了第三天,洛陽方面又有急信傳至——這回是裴詵單獨派人送來的。

書至裴嶷處,裴文冀打開來一瞧,其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補充前日信中所述事變經過的某些細節,包括是王貢一力攛掇裴丕去接掌五校的,也是王貢建議撞門突入的,以及裴詵遠遠地聽見有人叫過一聲:“右衛此來,是要殺絕我五校啊……”

第二部分,備悉說明右衛在事變後的舉措,以及朝廷對事變調查的結果,尚書省是如何拖延塞責,並且遣使東向,想要召祖逖回來,鎮壓右衛軍。第三部分,則是才剛得到的消息,羯軍已退,中軍正待展開全面反擊——這一喜訊,自然他會比洛中大老們更早獲悉。

裴嶷略一思忖,便取紙筆來,刪去裴詵書信中的第一部分,而把後兩部分,模仿其筆跡,重新抄寫了一遍。隨即請胡飛將信送入後寢書齋,並致語說:“荀道玄等顢頇,唯逼明達自盡,並戮數名小卒塞責而已,大司馬不歸洛,此事終不分明。況乎羯賊已退,此際入洛,可無害戰事,亦不傷祖士稚之心也——請速裁斷。”

裴該看到此信後,略一沉吟,便問妻子:“倘若祖士稚應詔,將中軍歸洛,則我此去,難免與之沖突,奈何?”

荀灌娘道:“祖公若歸洛陽,先須審斷盛功兄之案,若其斷得明,夫君前往,可感其德而退,又何傷啊?若其斷不明,是曲在祖公,又何顏阻夫君歸洛呢?”

裴該不禁嘆息道:“祖士稚守滎陽數月,百般謀劃,終敗羯賊,正好趁勝追擊,犁庭掃閭,今若返洛,必失滅羯的大好機會啊!”

荀灌娘勸慰道:“此乃道玄叔父之過也,前不能息事變於未萌,後行文召祖公歸洛,又非夫君失策,何必嗟嘆?且事已至此,難道夫君不歸洛,則祖公也必不歸麽?夫君,當斷不斷,必受其患,正如文冀叔父所言,當速裁決,不可拖延啊!”

其實裴該這兩天也一直在想這件事兒,反復權衡利弊。他曾經懷疑過,裴丕遇害一事,其實是王貢的策謀,就是逼得自己必須得率師歸洛不可——因為裴丕不是普通將領啊,乃是裴氏一門,自家兄弟被人殺了,倘若不聞不問,單等朝廷審斷,那自己的臉還往哪兒擱哪?

就法理上來說,即便是自家親爹被人給殺了,自己都沒有撞上都城,去向朝廷或者天子討說法的道理。然而裴該身份終究特異,乃是大司馬、大都督,執朝臣之牛耳,則欲遵制做忠臣,則必害權臣之名。當不當天子另說,他權臣可是做得很愜意的,且不打算將來某一天把權柄給交出去的。況乎豈有權臣失權,而能久活之理哪?

再者說來,儒家是贊同血親復仇的,《禮記·曲禮》即雲:“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則以自己的身份,歸洛去向朝廷和天子討要說法,也是會受到士林廣泛的原諒,甚至於擁護的。

故而以此惡性事件為契機,最有可能促迫自己揮師上洛,這種詭計,那個“毒士”完全幹得出來啊!只是若真為王貢所謀劃,以裴該對其人的了解,估計很難抓住他的把柄,在沒有絲毫證據的前提下,似亦不能入其之罪……

然而裴丕遇害究竟是偶發事件,還是有人策劃的,其目的為何,其實都不重要,對於目前的裴該而言,如何應對才是最需要考量的。他其實並不反對篡位,終究以這一社會階段而言,皇權的存在還不可或缺,並且既然被形勢推到了權臣的位置上,則只可能前進,而再無後退之望了。

正如荀灌娘所說,裴該對於改朝換代後,涼州、平州,乃至漢中如何,其實並不怎麽擔心——那些勢力都太小弱啦,翻不起天來。唯一可慮的是建康政權,但或許唯有徹底撕破臉皮,進行武力鎮壓,才有望在壓制中原世家後,再掃清江南大族,穩定民生,並且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吧。

裴該遲遲邁不出那最後一步,最主要就是擔心滎陽戰局。只要自己率兵歸洛,必然會跟荀邃等起沖突,到時候為了自家顏面,為了保全聲望,為了凝聚人心,勢必得對朝廷來一場或大或小的清洗不可。則洛中不穩,前線將士之心必亂,萬一被石勒逮住機會,破關而入,事情就麻煩了,自己也可能遭受罔顧大局之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