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石邐邐,擊之西(第2/3頁)

然而陳安、姚弋仲等都是悍將,加上立功心切,卻皆不肯認同劉央的持重之論。姚弋仲說了:“大都督曾雲:‘取法乎上,或得其中;其法乎中,乃得其下。’今若能摧破石生,西河取與不取,其操在我手;若不能破敵,則石生是否為我所制,亦未必由我了。”

陳安也說:“賊恃險而守,使我不能破壘,則徒自消耗糧草,能有何益啊?”

旁邊兒路松多插嘴道:“大都督使我將具裝甲騎來,為於平坦之處,尋機攻賊,以試可用與否,及該當如何使用。倘若止與賊築壘對峙,則我千裏而來,所為何事啊?需知甲騎消耗糧秣、草料甚多,勞而無功,便等若戰敗了……”

劉央不禁蹙眉道:“敵壘甚堅,我若強自往攻,徒損士卒,不易取勝。且地勢頗狹,難以機動,即有萬馬千軍,也無用武之地啊……倘若石生稍稍退後,止守介休,反倒易與了。”隨即一拍桌案,說:“我意已決,絕不浪擲士卒性命!”

陳、姚等將不禁面面相覷,都在心裏說:“倘若是甄隨在此,必不會如此怯……哦,持重。”姚弋仲便道:“將軍所言有理,我等自不能強撼敵壘,白白傷損士卒,但可設謀誘使石生出壘來戰啊……”

劉央乃問:“如何誘敵?”咱們所處的地方,就象是一個漏鬥,我在漏鬥小口,敵人正當其前,倘若能夠加以突破,地形瞬間開闊,就方便調動敵軍了;但既不能突破,就只可前後機動,又怎麽引誘石生出戰哪?就算假裝後撤,石生也未必敢出壘來追啊……

司馬歐陽根時亦在旁端坐——他雖然不能插手軍事指揮,但總有旁聽和建言的資格——當即笑笑,說:“石生為羯奴從侄,憑姓氏而顯貴,且兼年少,必定氣盛,既不能誘引之,將軍何不嘗試激之使出呢?”

歐陽根字元基,揚州人氏,出身寒微,算是會稽賀氏的依附,少小即與賀氏子弟同學。他自稱熟習諸葛孔明、馬孝興(馬隆)等名將陣法及風占之術,又粗通軍械、營造、數算之學,常自嘆不為郡中所重,英雄無用武之地。因而裴、祖北伐之後,他便束裝往投,只是難入祖軍——沒誰瞧得起南貉——只得再往西投入裴軍中,擔任刀筆小吏。

他是純粹的南人相貌,黑且矮小,但是嗓門兒挺大,口舌便給。裴該覺得此人頗有鼓動之能,經過考核之後,便命之為“劫火營”的營司馬。

此前歐陽根在甄隨部下,每每獻計,甄隨卻從不聽他,開口閉口都是“呂先生如何說”——其實是甄隨自己有主意,故借呂靜之口道出——司馬你下去好好核算功勛就是了,哪兒那麽多廢話啊?好不容易甄隨給調走了,呂靜趁機辭官返鄉,繼續去編他的《韻集》,歐陽根終於得著機會,可以展示自己的“葛馬之才”了。

於是翌日,便有一支晉騎出營,前至趙壘前,相隔一箭之地,齊聲高呼,以吸引趙軍的注意力。石生聞報往觀,心說難道是來“致師”的麽?

致師乃是一種古老習俗,兩軍對陣之時,先由猛將前出,一對一地打上一場,勝者可以鼓舞士氣,敗者難免人心沮喪。只是史書所載,這種風氣主要盛行於西周到春秋,陣前致師的多為戰車,或較禦術,或較射術,或比車右的蠻力;戰國以後,戰車逐漸退出戰爭舞台,致師之事乃日趨式微。

後世所謂的“武將單挑”,其實就是由致師風俗演化而成的,《新唐書》中即有“令(尉遲)敬德執矟,略其壘,大呼致師”的記載。但車戰時代戰法相對簡單,且致師更主要是作為一種軍事禮儀存在;進入戰國以後,用兵慣行詭道,更不言禮,就很少再有人這麽幹了——就算有人嚷嚷“致師”,敵對方也多半不會作出回應。

所以石生跑來瞧,純屬看熱鬧,他根本就沒有出戰之意,更不打算響應陣前“致師”。然而只見數百晉騎於壘前馳騁、呼喊一陣,一瞧不少趙兵登壘而望,便即分為兩隊,多數稍稍卻後,排列陣勢,前出十騎,分為東西兩組,各執長杖,貌似想要“擊鞠”。

“擊鞠”也就是打馬球,這種運動肇興於東漢,曹植《名都篇》中即有“連騎擊鞠壤,巧捷惟萬端”的描述——石生自然也是知道的。正自疑惑,就見一騎舉起一枚黑球,扯著嗓子高呼道:“這不是鞠啊,不以皮包,不實以毛,究竟是何物了?”

余騎齊聲叫道:“這不是鞠啊,乃以黑巖磨成,是個石嘞!”

先前高呼的騎士乃叫:“既然是石,便當擊之!”於是擲黑石球於地,兩組人馬當即揮舞長杖,開始奔馳、擊打起來。

退後的數百騎齊聲高唱道:“石邐邐,擊之西;石隆隆,擊之東;石爛爛,擊之南;石黑黑,擊之北。石即不能遂,亦將擊其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