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對內和對外(第2/2頁)

此外裴嶷還說:“王貢毒士也,且慣亂中取事,今即不能謀算張賓,若能使河北君臣生亂,與我亦有大益。”

於是裴該籌思良久,便將王貢召來,將自己和程遐之間的聯絡經過、方式,合盤托出,完了問他:“卿可能為我殺張賓否?”

王貢沒有回答能或不能,只是反問道:“不知明公欲如何殺他?”

裴該說你隨便——“張賓若死,羯奴斷一臂膀,乃無可慮。且卿若能使羯奴殺張賓……”他心裏知道那簡直是天方夜譚,可能性太低啦——“河北人心必然大壞,此功不下於覆軍滅國也!”

王貢當即拱手道:“明公知人善用,貢甚欽服。”言下之意:這活兒我熟,交給我就毫無問題啊!

……

王貢離開的第三日,裴該前往尚書省辦公,就接到了裴開的彈劾奏章。他先拿給荀崧、華恒看,征求他們的意見。華恒不敢輕易表態——那終究是裴該的從兄啊,怎能直斥其非?而衛展又與裴該有親,也不好說裴開彈劾得對……你們自家人的事兒,你自己拿主意好了,何必還來問我?

荀崧的身份終究不同,直截了當地便說:“按律,郡守、國相剿賊,確實不許越境,衛道舒雖然膠柱鼓瑟,不知變通,但於律無罪。始平之事,當由裴景舒自決,彼不能禦賊定難,卻彈劾鄰國內史,實屬諉過於人……”

但是頓了一頓,卻又建議:“文約可賫此奏以詢裴文冀,看他如何說法。”華恒急忙附和:“荀公所言,正某之所想也。”

這也是官僚群體的慣例了,某人有罪,只要別太過分,該當如何處置,還是先聽聽他後台老板的意見為好,免得大家夥兒傷了和氣。

於是裴該便將奏章揣入袖中,等下值返家之後,再請裴嶷過府,與他商議。裴嶷展開裴開的奏書,略略一瞧,便即笑道:“景舒久居邊地,於朝廷律令不甚熟稔,乃有此奏……”瞟一眼裴該的表情,又說:“我當作書申斥之。”

言下之意,裴開這麽做是不對的,但是……不必要責罰他,我寫封信警告一下就得啦,都是自己人嘛,咱們內部解決,不必動用國法朝例。

實話說,裴該對這票官僚護短和息事寧人的行為頗為反感,但他本身也並非純潔無私之人,而且身處局中,行事亦不便太過死板,導致眾叛親離——人情這玩意兒,自己目下終究還用得著啊。故此雖然表態贊成裴嶷所言,面上卻無笑意。

當然啦,想假裝笑笑,對於裴該來說,本不為難,但裴嶷終究是自己人,在他面前不必要太過作偽。

裴嶷見裴該是這種神情,想一想,便又加上一句:“然而,景舒所言,亦不為無理。如今社稷陵替,即雍州亦止粗平而已,舊制、舊規,正當有所更易,以應時局。”裴該點點頭,當即轉身吩咐侍坐的郭璞:“勞卿大筆作文,將剿賊不越境之律,暫且廢除。”

正如裴嶷所言,目前正該戮力同心,一致對外,不能再各掃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了。和平年月出台那種政策,是防止郡國守相以越境剿賊為名侵害了其他郡國的利益,引發扯不清的官司;如今所謂的“賊”,則都不是小規模流躥犯,可以暫且坐觀成敗,等朝廷別委專員剿除的,豈能再分你我呢?

裴該趁機就說了:“舊律多從漢,自漢季以來,百余年間,唯曹魏略加增補而已,我晉實無所改。然而正所謂‘時移事易,變法宜矣’,應對今日之局,實當有所損益。”注目裴嶷:“還請叔父為我詳審舊律,擇其有疑義者,你我共商。”

裴嶷點頭應允了——這活兒我可以接,沒問題。

隨即裴該又問:“本擬秋收後便即發兵攻打蒯城,甚而進抵上邽,奈何糧秣不足,只得作罷。然張春在蒯城,日夕侵擾我境,終不可坐視,否則百姓如何安居,朝廷之威又何存啊?我當如何做?還請叔父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