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鮮卑人來也!

對於裴該所編組的具裝甲騎,陶侃覺得沒啥蛋用,純粹使君錢多了燒的……

因為那玩意兒投入和產出完全不成正比啊,那麽多錢,若是不浪擲於具裝甲騎,足可以武裝起三五百輕騎兵,或者上千的步兵出來。

當然啦,並不是說所謂具裝甲騎,就只是花花架子,根本不能打,一則作為“新式”兵種,相關戰法和訓練還不成體系,或許只有裴該一人知道該怎麽運用,二則數量也實在太少了。若有三百騎以上,關鍵時刻投入戰場,或能一定程度上扭轉戰局,則陶侃亦未必排斥——反正花的也不是我的錢——問題只得區區五十騎,即便再能打,又能派上多大用場了?

尤其平野交鋒,大陣沖撞,於千軍萬馬之間,這五十騎就算是鐵彈,投入汪洋中,難道還能激起多麽不同的浪花來嗎?

不過既然裴該派人過來問了:“可須我具裝甲騎臨陣否?”陶士行總得給上官兒面子,不能直陳:“那玩意兒沒蛋用,您自己個兒留著擼吧。”他眉頭一皺,不禁計上心來,當下指點道:“請使君速遣具裝甲騎,沖蹈敵陣。”

這個時候,兩軍前鋒剛剛脫離肢體接觸,劉勛率胡騎繞向晉陣之北,氐羌雜騎則轉向晉陣之南,仍不時有箭矢拋射過來。陶侃急命“蓬山營”重整隊列,輔兵左右列陣,遮護兩翼,同時潰散的“厲風營”退至陣旁,嘗試再度集結。當面胡軍步卒洶湧而至,但晉陣既未徹底崩散,他們也不可能就這麽挺著兵刃一口氣沖殺過來,距離約兩箭之地時,便逐漸放慢腳步,隨即在將領的呵斥下,整頓軍列。

既然騎兵促起不防的猛突未竟全功,下面就得靠步兵之間刀對刀、槍對槍地正面搏殺啦。

陶侃的意思,可派具裝甲騎前突,去阻礙敵軍列陣,給自己留下更富裕的整隊時間。徐州軍,尤其是正兵素質甚高,陶侃經過此番從征,自徐州而至河南,也已經深刻地體會到了,不禁暗贊裴使君貌似文弱書生,不想竟在練兵上天縱奇才——不象是祖逖教他的,理論上聞喜裴氏也無此家學淵源啊……那麽只要給足時間,整頓軍陣完備,徐州軍正面足可抵擋兩倍胡兵!

當然啦,對方並不僅僅是步卒,還有騎兵,並不是說陣列一整,便可策萬全了……

雙方都在距離對方僅僅一箭多地外重新整列,所謂“陣而後戰,兵法之常”,誰都知道若能阻礙敵軍整列,到時候以完陣對殘陣,勝算極大,可是一般情況下不會派兵去正面騷擾。因為對方肯定會先命弓箭手“射定陣腳”啊,你正面沖過去,那不是白送人頭麽?

一般情況下,若有騎兵,會自左右馳出,騷擾敵陣,如今胡騎數倍於晉軍,肯定是大大占了便宜的。陶侃考慮道,若是任由胡騎馳騁,僅僅時不時落入陣中幾支箭,就足以牽制晉軍的精力,使得布陣速度被迫迂緩啦,我若不設謀也打擾打擾對方,勝利的天平怕會徹底傾斜。

可是要怎樣騷擾敵陣呢?幸虧裴該提到了“具裝甲騎”,使得陶士行雙睛一亮——你瞧,即便廢物也是有價值的,只要用對了地方,同樣可以建功。

具裝甲騎正面騷擾敵陣,有兩個優勢:第一,他終究是騎兵,沖鋒速度快,可使敵將促不及防,無可預籌抵禦之策;第二,人皆著重……中甲,馬匹也有一定防護,不但面對箭雨時生存幾率更高,而且在沖入敵陣後,也不至於在短時間內就被長矛四面攢刺,捅成刺猬。

倘若有五百具裝甲騎在此,陶侃都不必整列了,直接叫具裝甲騎排開了沖過去,步兵從後跟進便是。可惜,只有五十騎……

自然,陶侃不可能光派這五十騎出去,哪怕人馬皆披重甲,個個是可以力敵百人的勇士,“具裝甲騎”真正達到裴該想象中的強度,五十騎投入上萬步陣中,那也只剩個“死”字而已。陶侃使具裝甲騎在前沖突,三百步卒和三百弓箭手跟隨於後,以為策應——終究他不是發動的自殺性沖鋒,五十具裝甲騎要是全扔在這兒,一個都回不來,裴該非跟他急不可。

安排既定,一聲令下,具裝甲騎便即從兩陣縫隙中緩緩馳出,才出晉陣,左右散開,便即雙膝一磕馬腹,改便步為疾奔,長槊平端,朝著胡陣撞將過來。兩陣相距不過一箭多地,換算成後世尺度,也就一百五十米,即便是背負著著甲武士的戰馬,最多十秒鐘也跑到了!對方弓箭手即便早就搭箭瞄準,等敵騎進入射程後當即發射,直到敵踏己陣,最多也不過能夠施放兩箭而已……而且陣中弓箭手並不被允許自由射擊,都必須聽從隊長的指令,同時投射,所以基本上而言——

具裝甲騎直迫胡陣,對方只來得及發射一輪箭,且數量寥寥無幾,更只有兩成中的,都被馬上騎士以左手小盾輕松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