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兩娶(第2/3頁)

因此對於卞望之的責備和勸說,裴該實在無話可回——雖說自己仍然堅持聘娶荀氏女的想法,一輩子終身大事,不想留下遺憾,但人說的很有道理啊,你還狡辯些什麽?

裴嶷瞧瞧裴該,又看看卞壸,隨即笑著打圓場道:“何不致信杜氏,明言荀氏之事,使其女退而為妾呢?”

卞壸搖搖頭:“若要兩娶,也無不可,然豈有先聘反為妾室之理?且杜氏門戶雖不甚高,其嫡女亦不肯為人做妾吧?”

裴嶷想了一想,繼續笑著說:“豈不聞賈公閭之事乎?”

卞壸和裴該都沒明白他是什麽意思,同時開口問道:“賈公閭何事?”

於是裴嶷耐心地給他們掃了掃盲。賈公閭就是賈充,他原配的夫人是李豐之女,因為李豐被司馬師所殺,其女受牽連也遭到流放,就此跟賈充兩人分開了;後來賈充又娶了郭配的女兒為妻。等到司馬炎登基,大赦天下,李氏也得以還鄉,那問題就復雜啦,因為賈充當初並沒有明文休棄她啊,理論上她還是賈充的夫人。於是司馬炎特旨命賈充設置左右夫人,二嫡並重。

裴嶷說了:“此等事,本朝不乏先例。東平王相王昌之父王毖,本籍長沙,娶有先妻,後因江南動亂而流徙中原,仕魏為官,另娶一妻——即王昌之母。待到我朝平吳,王昌聞其父之先妻久喪,孤苦無依,乃請東平王上奏,請求並立二母。還有潁川鄭子群曾娶陳司空女,後因呂布之亂,導致分散,別娶鄉人蔡氏為妻。待得亂平,陳氏歸來,於是請荀公曾(荀勖)上奏,請求並立二妻。此等事屢見不鮮,朝廷亦不禁止……”

一方面,裴嶷覺得無論從家族名望來考慮,還是從實際利益來考量,與荀氏聯姻都比和杜氏聯姻要強得多,他不打算附和卞壸,勸裴該打消另聘的念頭;另方面,初入裴該之幕,他也想要展展才華,幫忙這個侄子解決難題,所以才提出來“二嫡並重”的先例。

然而卞壸還是搖頭:“亂世中無奈之舉,與今日之事,不可相提並論……”

“難道今日並非亂世麽?”

“裴君,倘若賊寇阻隔,使杜氏女無法北上,乃至錯過婚期,甚至於生死不明,使君自可別聘荀氏女。然而如今只須一封書去,杜氏女便可來至淮陰,有何無奈之處,而必須失信於人?!”

裴嶷不以為然地說道:“終究尚未迎娶,如人買貨,雖已下定,亦可毀約,不再索要定金便可——與杜氏之聘禮,也不索回便了。”

“律有明文,崇嫁娶之要,一以下聘為正——豈可比擬於商賈下定?”

“其後還有一句:‘不理私約。’是說明聘雖然比私約為正,然比起正式婚娶來,尚不足也。”

兩個人唇槍舌劍,爭論了好半天,裴該在旁邊兒一點兒都插不進話去。好不容易等兩人喘口氣,喝口水,他就直接問卞壸:“卞君可有解我兩難之策?”

卞壸一搖頭:“信不可失,約不可背,仍娶杜氏女便是,有何兩難?”

“然我已應允了荀氏……”

“是使君無禮在先,自去向荀景猷請罪好了。”

裴該轉過頭去瞧一眼裴嶷,裴嶷會意,便即拱手問卞壸道:“卞君大才,必有良謀——請教,若使君必要娶於荀氏,又有何解決之策?”我只是打個比方啊,要是裴該的念頭打消不了,那你有什麽解決的方法嗎?先說出來聽聽吧。

卞壸瞧瞧裴該,就見裴該一臉的懊喪,同時在用期待的目光望著自己。他不禁長長地嘆了口氣,心知自家使君主意大,自己終究是勸不回頭的,於是搖頭說道:“這媒,我是必不肯做的。聞杜氏女苦待使君數載,年已十七,青春蹉跎,恐難再嫁,使君斷然絕之,豈非害她麽……”

裴該聞言,不禁猛然打了一個激靈,這才意識到——我想錯了!

他之所以因為愛慕荀氏女,沒有深思熟慮就起了毀約另聘的想法,並且忙不叠地跟荀崧口頭約定了,一是知道這年月的人們並不把定親看得太重,毀約本乃常事,二來則是後世的記憶使他產生了一定的錯覺。

“苦待數載”、“青春蹉跎”,裴該一開始就沒往這方面去考量。對方終究不過才十六七歲的一個小姑娘而已啊,都尚未成年,何來蹉跎一說?即便嫁不成自己,也自有大把的好人家可由她……她的家族選擇嘛。

但這是就後世的習俗而論的,在這年月,十六七就算是大姑娘啦,十八九就是老姑娘了,你若當初回絕也就罷了,一直晾到現在,等人姑娘都快嫁不出去了才毀約,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姑娘一輩子的幸福哪!

裴該不禁悚然而驚——他雖然連杜氏女的面都沒有見過,但真不想因為自己的原因而害到一位無辜少女——趕緊離席而起,朝著卞壸深深一揖:“卞君教訓得是,是該少慮了,乃致鑄此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