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惡戰

甄隨生下來二十多年,就從來沒有騎過馬。他本是武陵郡南部的蠻夷,慣於在山澤間縱橫,有時候為趕遠路,也勉強騎騎驢子,但戰馬對於江南地區,尤其是這些蠻子來說,徹底是奢侈品,有錢也沒處買去,而且就算買來也養不活。

但自從就任了營督之後,裴該便勒令他學習騎術。理由也很簡單,一則身為軍將,處於陣列之中,只有騎在馬背上,才能視野開闊,更方便把握戰局;二則也方便士卒們看清你的身影,容易接受指揮,心裏也有主心骨啊。所以為將者豈可不會騎馬?即便不要求你馳騁沖陣,起碼陣中調動,得不至於從馬背上掉下來吧。

對於裴該所說的這些理由,甄隨即便慣於找借口躲懶,卻也無可辯駁,最終只好耍賴,說:“末將從未騎過馬,恐不易學。且……我是蠻夷,腿短,天生騎不得馬。”裴該朝他一瞪眼,說分明胡扯,你跟在我馬屁股後面撒丫子追趕的時候,可是慣常炫耀自己腿長擅奔的,怎麽一讓你騎馬,就說自己腿短了?咱們要不要取尺子來量一下啊?

隨即又安慰甄隨,說騎術難精但易學,我也是花了不到兩個月的功夫,便即學得似模似樣了。而且我學騎術的時候還沒有馬鐙,如今既然“發明”了馬鐙,那學會就更容易啦——“也予汝兩個月,若是學不會騎馬,便罷了營督之職,趕汝去做陸衍的護衛!”

倘若只說罷免營督之職,不使將兵,還回來做自家部曲,甄隨說不定打蛇隨棍上,就真的答應了,但說要把他置於原本的部下的陸衍之下,甄隨當即大感不忿。無奈之下,只得硬著頭皮去學騎術。

甄隨表面粗豪不文,其實是很機靈的一個人,只花了短短數日的時間,便能踞於馬背,不至於滑落下來;又花幾天,竟然能夠催馬小跑。終究他擅長格鬥,而馭術與技擊之間,也頗有共通之處。

尤其是馬鐙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馬鐙在騎兵發展史上,可以說是一種劃時代的發明,但是一般人在認知中存在著兩大誤區。誤區之一,是過於誇大馬鐙的作用,認為在馬鐙發明以前,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大規模的騎兵編制,就算有,也都只是騎馬步兵而已,臨陣必須下馬作戰,在馬上是根本無法揮舞兵器的。這當然是扯淡,無數史書都能夠搬出來打臉:早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西亞地區就有騎兵馳騁的記載,而在中國,秦穆公時代就已經有了“疇騎”——還不算史無可載的西北羌戎。

第二個誤區,是把馬鐙的範疇擴大化,從而人為地提前馬鐙產生的時期。地下考古發掘出的最早的馬鐙實物,是出現在遼寧北票西官營子的北燕馮素弗墓中,按理來說,真正的發明期應該比此為早,但在沒有可靠依據的前提下,不大可能超出太多,比如提前到西晉,甚至兩漢。

最早在西漢的陶俑上,就似乎已有馬鐙的痕跡,但其實這並做不得數,因為一般都是單邊鐙,很可能是用來方便上下馬的軟鐙。軟鐙是很難在騎馬過程中踩踏,以穩定重心的——即便是雙鐙——而且一旦墜馬,被纏住拖死的危險系數太大,所以踩著軟鐙上馬之後,一般情況下就必然提腿脫鐙了。

只有硬鐙——木質或金屬質——才能夠作為揮舞兵器和投射弓箭的穩定平台,但單鐙依然沒用,而且只有傻瓜才會在單腿踩鐙覺得有效後,不會再在另一邊也墜一個。目前出土的漢代陶俑都制作得很粗糙,無法判定是否有雙鐙,並且騎士的腳是否穩穩地踩踏在鐙裏。

故此在裴該認為,很可能最早發明馬鐙的是漢魏之際的北方遊牧民族,比方說鮮卑,並且隨著“五胡亂華”而傳入中原,很快普及開來。不過穿來此世後,他卻並沒有在中原發現馬鐙的痕跡——可能是沒發明出來,也可能是還沒能從草原上傳過來,終究這年月鮮卑人不如匈奴、氐、羯,尚未深入黃河流域。

故此他就搶先在中原地區“發明”出了木質馬鐙,用來裝備自家騎兵。原本還曾想要傳給祖逖,只可惜祖士稚瞟了一眼,並沒有太當一回事兒,裴該也就不好意思上趕著獻寶了。因為馬鐙對於真正騎術精湛之人來說,其實提升作用並不很大,只有對裴該和甄隨這種二把刀,才能夠產生脫胎換骨的效果。

打個比方來說,騎術頂天了一百,那麽祖逖是九十九,就算馬鐙能加值二十,在祖逖看來,這加一點的玩意兒有沒有關系不大啊。但對於騎術六十的裴該和僅僅四十的甄隨就不同了,甄隨靠著這件逆天法寶,騎術竟然能夠瞬間及格!

中原地區大多數平民百姓,半路出家,即便再怎麽勤練馬術,也肯定沒法和打小就生長在馬背上的遊牧民族相提並論,那麽馬鐙的作用也便能夠極大凸顯出來了。雖說馬鐙很可能是遊牧民族的發明,但它真正加強的是農耕民族,使得農耕民族有機會組建起相當數量和質量的騎兵隊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