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處罰(第3/4頁)

而且只有孔家主支才能住在孔府,其他人等,只有超過六十歲,才能以族老的名義住進孔府。

朱瞻基原本還準備將孔廟的祭祀,由朝廷接過來,但是覺得這一步太激進了,而且這事也是個麻煩,所以依舊給他們留了五千畝祭田,由他們孔家自己主持祭祀。

除了這些,另外一些與孔府有關的案子,也都一一進行了審理。

比如馬德鐘父母祖墳被刨一案,當時的孔家主事人孔公卓就被判賠償三百兩銀子,本人因為劣跡甚多,被流放到蝦夷島。

蝦夷島就是後世的北海道,如今是大明的疆域。但是那裏因為氣候寒冷,如今並沒有得到太大的開發。

如今那裏除了一個大明的海軍水寨,主要就是一些土人。

島上現在總人口近十萬,但是儒生數量稀少,連教土人和水師子弟的老師都沒有。

孔公卓雖然仗勢欺人,劣跡斑斑,但是因為那裏沒有儒生教書,讓他過去當個老師,算是人盡其才。

馬德鐘對這樣的處置已經很為滿意了,父母屍骨已經找不到了,能把孔府告倒,就已經是意外之喜。

而孔彥縉說不出是高興還是難過,因為這樣一來,朱瞻基等於是將他的掣肘徹底清理出去,今後的長子長孫一系,只要沒有絕嗣之憂,其他各個分支就沒有了插手孔府的機會。

但是偌大的孔家一下子四分五裂,除了主支,其他各個分支以後就只能當普通百姓了,他們想要免稅,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他們也開始考取功名。

當然,在未來會取消所有人的特權,每個人都要納稅,這一步朱瞻基還沒有急著走。

以後,所有人的特權都會取消,包括皇族,宗室。

但是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現在,主要精力還是先放在禁止金銀流通方面來。

五月初五,端午節這一天,朱瞻基接見了從林州返回的幾個內侍,他們帶來了劉萬的書信。

看到劉萬的書信,朱瞻基對他越發滿意了。

從這件事上,劉萬能夠想到他現在針對宗族的一些計劃,說明他是個有腦子的。

這件事雖然不大,但是確實是一件極具代表性的案子,這是宗族法度與朝廷法度一次碰撞。

雖然這個案子發生在朱棣剛登基的時候,但是對於這個時代來說,這件事並沒有過時。

如今的朝廷對天下的管理,基本上只是到縣一級,基本上,到了鄉裏,就是實行的村民自治。

朱元璋時期,大明鄉間成立了無數的鄉老會,這些鄉老大部分都是由族長,解甲歸田的老兵們組成的。

他們擁有議事,處事的權力,甚至可以見官不拜。

鄉老的權力大小,基本上與本人的威望有關,他們在處理許多事務的時候,大都以過去的經驗或者是當地的習俗為依據。

這種處事方法的確有環節民間矛盾的作用,成為朝廷法度的有效補充。

但是,這中間當然也有許多碰撞和矛盾。

而且許多族長也因此作威作福,成為地方一害。

這個時候,朝廷並沒有一套完善的處理方案,即便是有了冤案,錯案,也無法進行修正。

皇權下鄉,對如今的生產力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朝廷如果想要讓皇權下鄉,耗費的成本絕對會大的驚人,而且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首先,就是朝廷的官員不足。如果想要增加管事的官員,不是翻倍,甚至要增加好幾倍的低級官員。

其次,民智開發不夠,大部分老百姓都不識字,一輩子沒有出過縣,能有什麽見識?

想要讓他們接受朝廷的這一套,花費的精力就大的驚人。

所以,皇權下鄉不僅僅是制度問題,也不僅僅是成本問題,更涉及到了教育問題。

但是,通過這件案子,朱瞻基雖然沒有看到改變這一切的契機,但是最少能制定一份約束宗族勢力的律法,將一切法制化,而不是依靠人情化。

宗族勢力的歷史悠久,遠超國家的存在。在隋唐以前,宗族勢力的優先還要大於皇權。官員想要當官,依靠的都不是科舉,而是舉薦。

隋朝因為要改革,隋煬帝步子太大,扯到蛋了,直接被趕下台,還成就了千古惡名。

唐代武則天時期,宗族勢力才真正受到了巨大的打擊,從那以後,科舉成為了官場的主要晉升渠道。

而宗族勢力在那以後,也逐漸被規範化,制度化。

宋代的範仲淹首創義田。

當時範仲淹雖然身居高位,生活日益富足,但他十分節儉,而且還把錢花在他認為最重要的地方。他省下一些錢財,來興辦義莊。

範仲淹和他的哥哥範仲溫“議置上田十頃於裏中,以歲給宗族,雖至貧者不復有寒餒之憂”。他們把這些田地捐贈給自己的宗族,並且訂立了十三條規矩,這樣一來,就算是本族的窮苦人家,也能夠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