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瓦倫斯偏袒阿裏烏斯派的宗教迫害(367—378 A.D.)(第2/2頁)

其三,我沒有發現瓦倫斯發布任何法條來對付阿塔納修斯派信徒(就像狄奧多西後來制定法律對付阿裏烏斯派一樣),就是因他的詔書而激起非常強烈的囂鬧,也不應受到如此嚴苛的指責。皇帝提到有些臣民以宗教作借口掩飾怠惰習性,要加入埃及僧侶的行列。他命令東方伯爵將他們從隔絕之地抓回去,強制這些遁世者接受公平的選擇,要不就宣布放棄世俗的所有權,再不然就要克盡男子和市民的公眾責任。[240]瓦倫斯的大臣要將這種精神用刑事法規確定下來,主張有權征召年輕強健的僧侶到皇家軍隊服役。一支騎兵和步兵分遣隊包含3000人馬,從亞歷山大裏亞出發進入鄰近的尼特裏亞沙漠,那裏居住著5000名僧侶。因而傳出士兵接受阿裏烏斯派教士的指使,很多傳教士不服從君王的命令慘遭屠殺。[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