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尤裏安的施政作為及其治國的風格(363 A.D.)

尤裏安並非不知自由權利的可貴,他從學習中吸收古代聖賢豪傑的精神。然而他的生命和機運,完全取決於一個暴君反復無常的個性。等他登上寶座,有時會覺得自己為之驕傲的品格受到了羞辱,因為宮廷的奴隸不敢指責他的缺失,也就沒有資格稱贊他的德行。他確實痛恨東方的專制政體,在戴克裏先、君士坦丁等帝王漫長的80年統治後,這種體制終於在帝國建立。尤裏安經常沉思考慮,要把貴重的皇冠視為無物,即使舍棄帝座也在所不惜,只是迷信的動機制止他采取行動。但是他絕對拒絕使用“我主”或“主上”的稱呼,[29]雖然羅馬人對這個用語已經是耳熟能詳,早已遺忘這些用語原來具有奴性和屈辱的根源。君王對覆沒的共和國懷抱尊敬之心,連帶對執政官的位階和職稱都極為珍視。對於審慎的奧古斯都偽裝出的行為,尤裏安經過選擇很樂意加以采用。在元旦破曉以後(公元363年1月1日),新任執政官馬梅提努斯和內維塔趕往皇宮向皇帝致敬。聽到他們快要到達的消息,尤裏安從帝座上一躍而起,很熱誠地走到前面去迎接,表現出非常謙恭的態度,使得面紅耳赤的官員不知所措。他們離開皇宮向元老院進發,皇帝步行走在他的擡輿前面。注視的群眾贊許這帶有古代遺風的行列,但是私下不免責怪,在他們眼中這種行為會貶低帝王的尊嚴,[30]但是尤裏安的舉止和態度還是贏得了民眾一致的支持。在賽車場觀看比賽節目時,他不知是出於故意還是疏忽,當著執政官的面舉行釋放奴隸的儀式。這時他忽然記起已經侵犯另一位官員的審判權,立即下罪己詔處以10磅黃金的罰鍰,等於是向羅馬世界宣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尤裏安基於施政的理念和對出生地的關懷,把古代羅馬的元老院所能享受的榮譽、利益和權勢,照樣授予君士坦丁堡的元老院。有一個合法假設被提出來,後來也逐漸建立,那就是將國家議會的一半遷移到東部,尤裏安的專制政體繼承人接受元老院議員的頭銜,承認自己是備受尊敬團體的成員,獲得代表羅馬令名的尊榮。國君把他的注意力從君士坦丁堡延伸到行省的地方元老院。他一再頒布詔書,取消不公正而且帶來危害的豁免權,就是這類特權的存在,使得很多怠惰的公民無須服務國家。他運用強制的手段,讓公民以平等的方式共同負起公共的責任。要是按照利巴尼烏斯非常生動的說法,他讓帝國垂危的城市恢復活力、光輝和靈性。

古老的希臘在尤裏安的內心激發出最溫柔的憐憫之情。當他思念起那些顯赫天神、蓋世英雄以及超越於神明和英雄之上的凡夫俗子,不禁感到向往不已,就是這些人把才智的碑銘和德行的典範,遺留給千年萬世的後代子孫。他把伊庇魯斯和伯羅奔尼撒的城市從水深火熱之中拯救出來,恢復原有的美麗和壯觀;雅典視他為恩主,阿爾戈斯受他的奧援;高傲的科林斯享有羅馬殖民區的尊榮,再度從廢墟中崛起,從鄰近的自主城邦那裏索取貢金,目的是支付地峽的競賽費用,這一競賽過去以在競技場中獵殺黑熊和花豹而聞名遐邇;伊利斯、德爾斐和阿爾戈斯這三座城市,從古代遙遠的祖先那兒繼承了神聖的地位,能夠使奧林匹克、德爾斐和涅墨亞的競賽永垂不朽,[31]對於提供貢金的要求可以獲得豁免。科林斯人很尊敬伊利斯和德爾斐,讓他們免去繳納貢金的義務,但是貧窮的阿爾戈斯受到了無禮的迫害,沒有獲得同意。他們派出代表團提出微弱的抗議,在行省長官的敕令之下只有閉口不言,因為長官住在首府,只考慮當地的利益。在裁決之後過了7年,尤裏安同意將這個案子提交高等法庭審理。他在審判的過程中進行幹預,用犀利的口才為一個城市辯護,所以後來阿爾戈斯才得到平反,他認為這個城市是阿伽門農的皇居、[32]馬其頓國王和征服者的發源地。[33]

隨著帝國版圖的擴大,繁重的軍事和民治工作倍增,鍛煉著尤裏安的才能。但他常以演說家和法官的身份出現,這在現代歐洲的君主看來是不可思議之事。早期有幾位愷撒熱心精研以理服人的藝術,他們的繼承人在軍事上無知,卻偏偏充滿亞洲那種講究排場的自傲,把這些重要的統治術忘得幹幹凈凈。身為君王卻對自己懼怕的士兵,不惜自貶身份向他們高談闊論,而對看不起的元老院卻始終保持疏遠的沉默。君士坦提烏斯盡力避開元老院的會議,但就尤裏安看來,這正是他大談共和制的原則,充分顯露一位雄辯家才能的最佳場所。他像在學校演練雄辯術般,輪番試驗多種方式的贊頌、批評和告誡話語。他的朋友利巴尼烏斯說,尤裏安對荷馬有深入研究,他不僅學會且能模仿墨涅拉俄斯言簡意賅的風格、涅斯托耳滔滔不絕的氣派,以及尤利西斯悲憤有力的雄辯。[34]法官的職能與君王的身份並不相稱,尤裏安把它當作一種職責和個人的樂趣來行使。盡管他信賴禁衛軍統領的誠實和能力,還是常常親自坐在他們身邊提出自己的判斷。他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可以揭穿和擊敗極力掩蓋事實真相、曲解法律含義的公訴人所使用的肮臟伎倆。他有時忘記自己處於極為特殊的地位,提出一些考慮不周或不合時宜的問題。當他不同意法官、公訴人和其委托人的看法而堅持己見時,放大的聲音和激動的身體流露出內心的強烈情緒。然而,因他清楚自己的脾氣,促使他鼓勵甚至請求友人和大臣對他的話提出反駁。而每當他們對他一時情緒沖動的表現,大膽提出異議時,在場人員都能看出他們的君主表現出羞愧與感激之情。尤裏安的法令以公正原則為基礎,君王的法庭最容易出現兩種危險傾向,就是講求表面的同情和平等,他都極力加以避免。他判定案件的是非,從不考慮當事人的處境,雖然極願意幫助窮人,但如果有錢有勢對手的控訴完全合理時,窮人也會被判罪。他特別注意分清法官和立法者的界線,[35]盡管他曾考慮要對羅馬的法律進行改革,但在判案時,完全依據法律條文明確和嚴格的含義,此一原則是行政官員所必須執行,廣大臣民所必須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