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異端教派殘酷和怪誕的宗教狂熱行為(第2/2頁)

宗教的暴虐行為必然導致社會動亂,但是多納圖斯派信徒的狠毒,是被一種很特別的狂亂所激發,他們的行為真正達到人神共憤的程度,在任何國家和時代,都找不到與之相匹敵的例子。很多像這樣的宗教狂熱分子都恐懼活著,所以期望成為殉教者。只要自己的行為很神聖,那麽他們就能為真正信仰的榮譽和永恒歡愉的希望而獻身,[419]至於死亡用何種方式或出於何人之手,這根本無關緊要。他們有時會粗暴地擾亂節日祭典,褻瀆異教廟宇,故意激起偶像崇拜者更強烈的仇恨,來給他們受到侮辱的神明報仇。他們有時強行闖進法庭,迫使受到威脅的法官立即下令將他們處決。他們經常在道路上攔住旅客,要求用棒棍把自己打死以成為殉教者,如果旅客答應就會給他報酬,如果不願給予他們這份恩賜,他們就威脅要將旅客立即處死。當他們從別的方式中感到失望,無法達到求死的目的時,就會宣布一個日期,請他們的朋友和兄弟都來參加。這些宗教狂熱分子就在高聳的斷巖上,自己頭朝下縱身跳下去,有幾處懸巖因宗教自殺的人數眾多而聞名於當時。對於這些絕望的宗教狂熱所產生的行動,有些人視之為神的殉教者而加以表揚,另外一部分人則產生憎惡,認為是撒旦的犧牲者。然而公正的哲學家會發現,這種不認輸的倔強態度所造成的影響,以及趨於極端的決裂作風,完全是源於猶太民族的性格和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