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主要宮廷大臣的職務及其權責(330—334 A.D.)

總督和將領總是遠離朝廷,在各行省和軍隊中行使代表皇帝的權力。除此之外,皇帝把更為親近的七位侍臣加封為“特勛階”,完全依據他們的忠誠,分別委任他們負責有關皇帝個人安全、劃策獻計和財產管理的事務。皇宮中皇帝的寢宮由一名受寵的宦官掌管,按當時的稱呼叫作侍寢大臣,他的職責是侍候皇帝處理國事或娛樂,留在皇帝身邊就可以狐假虎威,顯得有幾分光彩。皇帝要是有資格統治天下,他的寢宮總管(原應如此稱呼)一般都是能幹而且身份低下的仆從;而一位機靈的仆人善於處理偶爾不應聽到的機密,就是沒有多大天分,在無形之中也可以爬升到很高的地位。很多官員有高明的智慧和高尚的品德,也不一定能有這種機運。狄奧多西的幾個孫兒墮落而又荒唐,從來不接見臣民,受到敵人的藐視。他們竟把侍寢大臣的地位提高,超過宮廷中其他一切主事的大臣,甚至這位宦官的副手也服侍在皇帝身邊,成為大批體面奴隸中的頭號人物,在皇帝看來應當比埃及或亞細亞“卿相階”的總督更要高一等。侍寢大臣的司法權是得到內廷伯爵或稱監督官的認可,他的兩大職權範圍是管理皇帝豪華的服飾和奢侈的飲食。[108]

重大公共事務完全交付給禦前大臣[109],憑著他過人的勤勞和才能去處理。他是宮廷職位最高的行政官員,負責檢查“民政和軍事學習院”的紀律,接受來自帝國各地的上訴,其中有些案件與大批特權人物有關。這些人在宮廷裏服務,認為自己和他們的家屬可以拒絕接受一般法庭的裁決。皇帝和臣民之間的通信聯系由國務大臣負責,他的手下有四個辦公室,其中第一個負責皇帝的起居注,第二個負責書信,第三個負責請願書,第四個負責文獻和各種法令、法規。每個辦公室都由一名屬於“卿相階”的地位較低的長官管轄,四個辦公室的工作共由148名秘書分擔。這些部門要處理各種各樣內容復雜的報告或文獻資料,大部分是從法律工作人員中挑選出來,還破例任命了一位希臘語的秘書,這在過去被認為是有失羅馬帝國尊嚴的做法。為了接待來自蠻族的使臣,還任命幾位通事。現代國家極為重視的外交事務部門,當時卻很少引起禦前大臣的注意。在他的觀念裏,帝國的驛站和軍械庫才是特別值得關心的重點。帝國生產軍械的城市有34座,15座在東部,19座在西部,在這些城市設有工廠,長期雇用工人,生產各式各樣防禦性的鎧甲、攻擊性的武器以及軍用投射機具和器械。這些裝備一般都先儲存在軍械庫,有的也直接送往部隊分發運用。

在長達9個世紀的過程中,財務官的職位經歷了重大的變革。早期的羅馬每年都由人民選舉2名較低階的行政官員,減少因執政官親自管理國庫而引起的非議,[110]同時對執掌軍隊指揮權的執政官或行省管理權的代行執政官,配屬類似名義的助手。隨著帝國領土的逐步擴大,原來2名財務官逐漸增加到4名、8名、20名,在某一短期內甚至有40名之多。[111]許多高貴的公民最大的野心便是取得這個職位,然後就能在元老院出任議員,得到這個晉身之階,以後才能獲得共和國的榮譽,所以擔任財務官是每個人最正常的期望。奧古斯都一方面極力表示支持自由選舉,可他同時又認同自己擁有每年可以在元老院推舉部分候選人的特權。他常常從表現出色的青年中挑選一位,在元老院會議上宣讀他的演說或書信。奧古斯都這種做法被繼任的皇帝模仿,臨時性的委托竟然演變成為固定的職位。受到青睞的財務官具有嶄新而引人注目的性質,終於能擺脫按年資晉升的限制。[112]由於他代替皇帝草擬的演說[113]具有絕對法令的力量,後來更具有法令的形式,於是他便被認為是立法權力的代表、議會的發言人和民法條例的原始出處。他有時被邀請去與禁衛軍統領和禦前大臣一起參加帝國的最高司法會議;還經常接受下級法官幫忙解決疑難問題的請求。但是他並不需要負責管理雜亂的事務,有足夠的時間和才智去培養雄辯的口才,盡管這種品位和語言的運用已日趨衰落,卻仍能使羅馬法律保持莊嚴的氣概。在有些方面,帝國財務官與現代司法官的職務很相似。雖然不識字的蠻族似乎使用大印,但皇帝頒布法案時卻沒有引進這種做法。

帝國的財政大臣被加上非常奇特的稱號“神聖賞賜伯爵”,用意是讓人感覺到每一項支出,都是靠著君王的慷慨解囊。一個腦力再好的人,對於龐大帝國的行政和軍事部門每年和每天無數的開銷,也弄不清楚其中的詳細情況。事實上為了管理賬目,雇用分屬十一個不同辦公室的好幾百人,按照專業分工檢查和監督各自負責的工作,在人數方面,總會有日益增多的趨勢。所以很多次想要實施大規模的裁員,把無用的多余人員打發回家,特別是那些原有很好的工作,偏偏要想盡辦法鉆進收入豐厚的財務部門的人。帝國共有29個行省稅務官,其中18個人都和國庫司庫大臣一樣被加以伯爵頭銜。司庫大臣還把自己的司法權力擴展到各個開采和提煉貴重金屬的礦場、把金屬鑄造成通用貨幣的鑄幣廠,以及最重要城市中為國家急需儲備各種財寶的金庫。司庫大臣監管帝國的外貿活動,控制所有毛、麻織品的生產工廠以及生產的工序,包括紡紗、織布和染整,這裏主要的工作由大群奴隸身份的婦女負責,生產的產品供應軍隊和宮廷使用。這樣的工廠在引進紡織技術較晚的西部,就可以列舉出26座,因而在工業發達的東部各行省,這樣的工廠會更多。[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