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戴克裏先即位後對基督教的態度(第2/2頁)

有一位阿非利加青年名叫馬克西米利安努斯,其父認為他應該合法地服行兵役,就親自送他到行政官員面前,但他固執地宣稱,良心不允許他當兵殺人,結果被判處死刑。[471]然而,對於百夫長馬塞盧斯的行為,任何政府都不可能不加以懲罰。在一個公共紀念日,這位軍官扔掉他的皮帶、武器和軍階標志,高聲向大家喊叫宣布,他只服從永恒的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除此之外他誰也不服從,他將永不再使用殺人武器,也不再為崇拜偶像的主子效命盡忠。士兵聽到後不勝驚愕,趕緊將馬塞盧斯抓住,送到廷吉接受毛裏塔尼亞地方長官的審問。他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就以逃亡罪名被判斬首。這類性質的例證大多屬於軍法和民法問題,不見得算是宗教迫害的範圍,卻會使皇帝對基督教產生惡劣的反感情緒。伽勒裏烏斯以此作為借口,很嚴厲地將大批基督徒身份的軍官解除職務。同時也使一派人的意見占了上風,那就是說凡由宗教狂熱分子組成的教派,其所奉行的教義若仇視公共安全,此教派不僅對社會毫無裨益,且很快給帝國的臣民帶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