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督教受到誤解的主要因素

異教徒的驚愕很快轉為憎恨,基督徒裏最虔誠的人士,都遭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被冠上不信神的惡名,被認為會給社會帶來危險。怨毒之心和偏頗成見相互為用,把信徒說成是一群無神論者,膽敢攻擊帝國的宗教制度,這幫人受到羅馬當局的嚴厲指責,完全是罪有應得。基督徒使自己和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多神教的神廟所奉行的迷信活動全都斷絕了關系(他們很樂意公開承認這一點)。別人始終不明白他們究竟信奉何種神明,用何種形式的宗教來代替古老信仰和廟宇。基督徒對“最高的神靈”所持有的純潔而崇高的觀念,並非異教徒蕓蕓眾生的粗俗頭腦所能理解。他們無法體會一個存在於信徒心靈之中獨一無二的上帝,它既不具有任何可見的形體,又不按照習慣舉行祭奠和慶祝,也不設置祭壇供奉犧牲。[386]曾經超然物外對第一動因的存在和屬性進行沉思默想的希臘和羅馬的先哲先賢,不論是出於理智的考慮,或是出於虛榮的作祟,總願意為自己和少數得意門徒保留致力於這種哲理思維的特權。[387]他們絕對不肯承認人類的偏見是真理的標準,但卻認為偏見是人性原始意向的自然流露。

先哲認為,大眾的信仰和宗教要是置感官於不顧,脫離迷信的程度愈遠,愈將無力阻止不著邊際的想象和狂熱情緒產生的幻景。一些才智之士對基督啟示說投以不屑一顧的目光,他們堅信他們匆匆得出的結論,進而更堅信一直尊敬的神性統一觀念,被新教派狂野任性的激情所損毀,為虛無縹緲的玄想所磨滅。一篇據稱出於琉善之手的著名對話錄,作者刻意用嬉笑怒罵的筆調,論述三位一體這個神秘的題目,不僅無法達到期望效果,就飄浮不實的人性的軟弱和深不可測的神性的完美而論,還暴露出作者對這方面的無知。

基督教的創始人不僅被信徒尊為聖人和先知,還被當作神明來崇拜。這一點應該不會讓人感到驚異,因為多神教教徒對民間流傳的神話或任何有關的事物,即使再牽強附會,都會拿來當作崇拜的對象。關於巴庫斯、赫拉克勒斯和阿斯克勒庇俄斯的各種傳說,早已膾炙人口,所以相信上帝之子一如常人降臨人世,也是想當然之事。[388]但基督徒竟然要拋棄那些供奉古代英雄的神廟,令人感到吃驚。正是這些英雄在世界的早期發明了各種工藝,制定各種法律,征服世界各處危害人類的暴君和妖魔。基督徒寧願選擇一個鮮為人知的教長作為唯一崇拜對象,在早些年頭,那位教長在一個野蠻民族中,成為本族怨毒的同胞和羅馬政府猜忌下的犧牲品。為數眾多的異教徒民眾只對塵世的利益感興趣,拿撒勒的耶穌賜予人類賽過無價之寶的生命和不朽,大家卻視若無睹。在這些貪戀紅塵的人看來,基督自甘犧牲的精神、堅持貞潔的勇氣、博愛無私的胸懷、人品舉止的崇高和生活言行的樸實,不足以彌補缺乏聲望和無所建樹的缺陷。他們拒不承認基督對黑暗勢力和死亡取得巨大勝利,反而對基督教神聖創始人極為可疑的出身、顛沛流離的生活和受盡屈辱的死亡,多方曲解甚或橫加汙蔑。[389]

基督徒置本人的信念於國家宗教之上的罪過,因人數眾多和聯合行動而更加嚴重。眾所周知,早有人發表過這方面的見解,那就是羅馬當局對臣民的任何結社活動,都極為仇視和猜疑,即使全然無害甚至抱著有益社會的目的而組成的團體,也很難得到政府認可。[390]因此,脫離公共敬神活動的基督徒,私下舉行宗教集會,自然更令人生疑。他們的組織不合法,最後被認為對社會造成威脅和危險。羅馬皇帝以維護治安為理由,禁止基督徒在夜間秘密集會[391],認為他們違背了正義的法則。基督徒由於信仰而表現得執著而頑固,更給他們的行為和用心塗上了一層嚴重的犯罪色彩。羅馬帝王對於俯首聽命的順民或許會立即停止使用武力,他們認定命令能否貫徹執行,關系著統治者的尊嚴。若有一種獨立精神,自認可淩駕於政府權威之上,他們就會使用嚴厲的懲罰來阻止。基督教帶著這種精神就會產生叛逆活動,等到擴展範圍增廣和持續時間加長,就更會受到羅馬當局的壓制。我們已經看到,基督徒主動積極和成效卓然的宗教狂熱,將信仰傳播至帝國的每個行省,甚至每個城市。新的皈依者為了和性質顯然與眾不同的特殊社會建立牢不可破的聯系,不惜拋棄自己的家族和國家。基督徒陰沉和嚴峻的神態,對正當謀生活動和各種人生樂趣的厭惡,加上經常散布大難即將臨頭的預言[392],使得異教徒不免憂心忡忡,害怕這個新教派會帶來某種危害。大家愈是不明白,就愈感到後果嚴重。普林尼說道:“不管基督教的宗旨是什麽,只憑著他們桀驁不馴的頑固態度,就應予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