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早期基督教所采取的防衛措施

基督的門徒進行宗教活動時,總盡量避開別人的耳目,最初是出於恐懼和需要,後來卻完全是有意為之。基督徒極力模仿古希臘伊琉西斯神秘派極端詭秘的做法,[393]認為這樣就會使他們神聖的組織在異教徒心目中愈顯高不可及。然而許多事情並不能盡如人意,後來產生的結果完全與他們的意願相反。人們普遍認為,基督徒之所以遮遮掩掩,是由於有些做法根本見不得人。這種被曲解的小心作為,為敵視他們的人提供了制造謠言的機會,使懷疑他們的人更對可怕的謠傳信以為真。這些故事四處流傳,基督徒被說成是人類中最邪惡的敗類,躲在黑暗的角落裏幹著荒唐的下流勾當,不惜犧牲人類的尊嚴和道德,取悅那位不可知的神。有許多人假裝悔過自新,出面講述親眼所見舉行拜神儀式的情景。他們肯定地說:

基督徒入教的神秘儀式,是把一個剛出生且渾身沾著面粉的嬰兒,捧到一位手持匕首的新入會教徒面前。他閉著眼在這個代他贖罪的犧牲品身上胡亂砍殺。殘酷行動完成後,教徒們便大口喝幹嬰兒的血,大塊吞食還在顫動的小肢體,全體須通過這共同的犯罪意識以保證彼此永恒的秘密。更有人證明說,在這種慘無人道的獻祭後,大家便一起吃喝,所有人都以狂飲來滿足各自的獸欲。待某個時刻,燈火突然全部熄滅,所有人拋棄羞恥心,遺忘人的天性,並在黑暗中不顧倫常,胡亂進行交配。[394]

然而,只要仔細讀一讀古代基督徒的申辯書,任何一個正直的反對派人物,對這些誹謗造謠的說法,都不會信以為真。基督徒堅持本身的清白,向羅馬政府地方官員呼籲,要求追查謠言。他們宣布,只要有人能夠為誹謗他們的罪行提供任何證據,甘願領受最嚴厲的懲罰。他們同時還反駁說,別人胡亂加在他們頭上的罪名不僅毫無實據,從情理上來推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這方面倒是令人信服。他們反問道,福音書上一條條聖潔的戒律,對於各種合法的享樂尚且要加以禁止,誰能相信竟會唆使教徒去犯那些最值得詛咒的罪行;誰能相信如此龐大的一個宗教團體,會有人這樣令自己的組織聲譽蒙羞;誰又能相信如此人數眾多、品性各異、年齡不同、性別不同的人群,對死亡尚無所畏懼,竟會違背教養和天性深深印入腦中的做人準則。[395]這樣義正詞嚴的申辯,除了有些基督教的辯護士不識大體,為了發泄對教會內部敵人的切齒仇恨,不惜損傷宗教事業的共同利益以外,任何言辭都駁不倒申辯的真實性。

當然,這些辯護士有時暗示,有時直截了當宣稱,強加於正統基督徒頭上血腥的獻祭活動和淫亂行為,事實上是馬西昂派、卡勃克拉特派以及屬於諾斯替派的幾個小教派的所作所為。這些派別已成為異端,在某些方面仍然遵循基督教的戒律。[396]其結果是,那些和基督教會脫離關系的分裂教派,也使用類似的罪名來指控基督徒。[397]而且在各方面都有人聲稱,那種不堪入耳的淫亂行徑,在大批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中一直普遍存在。正統信仰和異端教派之間微妙的分界線,異教徒政府地方官員根本無法分辨。他們認為這是不同教派之間的仇恨,揭發出彼此共同的罪行。政府當局有時本著溫和與冷靜的態度,完全不理會各教派之間的宗教狂熱,經過公正的慎重調查之後所做的報告中,總是聲稱那些拋棄羅馬宗教信仰的派別,所做的交代很真誠,行為也無可非議。雖然他們那種荒謬和過度的迷信會招致法律的懲處,但這樣的調查,對首批基督徒的安寧和名聲,總是件好事。[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