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猶太人的宗教主張與叛逆精神

羅馬皇帝和總督對耶路撒冷神廟的尊重,前面已經提過。這裏只想說明,耶路撒冷的廟宇和城市的毀滅,以及後續發生的情況,都會激起征服者難以言喻的怒火,並用維護政治正義和公共安全這樣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公開進行宗教迫害。從尼祿到安東尼·皮烏斯王朝,猶太人對羅馬的統治一直表現出無法忍受的情緒,甚至引發多次近乎瘋狂的屠殺和叛亂。在埃及、塞浦路斯和塞林等地區,城市裏的猶太人一直不露聲色,假裝友好地跟毫無戒備心的當地人生活在一起,後來卻進行種種可怕的殘暴活動。[378]任何耳聞目睹的人都不禁為之發指,當然情不自禁對羅馬軍團嚴厲的報復拍手稱快。當局懲罰這個瘋狂的民族,愚昧荒謬的迷信不僅使他們與羅馬政府為敵,還要成為全人類的仇人。[379]猶太人的宗教狂熱,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認為沒有理由向崇拜偶像的統治者繳納稅款;另一方面是根據從古代流傳下來的神諭,一廂情願相信具有最高權力的救世主,很快將降臨人間,解開他們的枷鎖,為這些選民建立一個地上王國。著名的巴柯齊巴,宣稱自己就是猶太人盼望已久的彌賽亞,號召全體亞伯拉罕的子孫奮起實現以色列的夢想,終於組成一支聲勢浩大的隊伍,和哈德良皇帝的軍團浴血奮戰達兩年之久。[380]

盡管猶太人對政府不斷挑釁,羅馬皇帝的憤怒總會隨著獲勝而平息,戰爭和危險一過,帝國恢復平靜,不再惶恐難安。羅馬當局對多神教實施寬容政策,加上安東尼·皮烏斯的溫和性格,猶太人很快恢復古老特權,又能對嬰兒施行割禮,僅有的一條無關緊要的限制,即不得把希伯來種族的特殊標志,強加於任何皈依猶太教的外族人身上。[381]殘留下來的為數眾多的猶太人,雖不得進入耶路撒冷城區,卻可在意大利的行省和城市建立和維持相當數量的居留點,獲得羅馬法令所規定的自由,享有市民榮譽,無須負擔費力費錢的社會公職義務。羅馬人具有寬容性格,對異教保持不屑一顧的情緒,使得被征服的教派所建立的教權制度,在形式上獲得法律認可。猶太教長駐於太巴列的大教長,有權委任下屬教士和信徒,行使內部司法權力,每年從分散在各地的教徒手中收取一定數量的奉獻。[382]帝國各主要城市建立新的猶太會堂,按照摩西律法規定和猶太教教士代代相傳的慣例,一直奉行的安息日、齋戒日及其他節日慶祝活動,全都可公開舉行。[383]這樣一來,羅馬當局溫和的宗教政策在不知不覺中改變了猶太人冷酷的態度,終於從先知和征服的夢幻中清醒,逐漸安於做帝國馴良和勤勞的臣民。原來猶太人那種對全人類的仇恨情緒,現在不再發展為流血和暴亂的行為,而是另外找到了無害的發泄管道,在經商活動中不放過一切機會掠奪偶像崇拜者,暗暗念誦一些難以理解的經文,詛咒傲慢的埃多姆王朝。[384]

猶太人厭惡羅馬皇帝和臣民信奉的神明,拒絕參與祭拜活動,卻還能自在地過著不受歡迎的宗教生活,使人不得不想到亞伯拉罕的子孫之所以能幸免於基督門徒所受的苦難,其中必有原因存在。這兩個集團的區別不易分辨。但從古代人的觀點來看,這種差別卻至關重要,猶太人是一個民族,基督教卻只是一個教派。雖然每個集團都應尊重鄰近的另一個集團的神聖傳統,但就一個民族而言,更有責任堅持祖先建立的制度。神諭的聲音、聖哲的教誨和法律的權威,一致要求他們必須盡力完成這一民族義務。猶太人自視較常人聖潔,這就會激怒多神教徒,反說他們是令人憎惡的下流種族。猶太人不屑於與其他民族交往,遭人蔑視也是罪有應得。摩西律法大部分內容看來煩瑣而荒謬,然而,許多世紀以來被一個龐大社會所接受,猶太教徒當然也可援例。他們被世人承認有權奉行教規,若違背便被視為犯罪。

這種原則雖可保護猶太會堂,但對原始基督教會並沒有好處,也不能產生保護作用。基督徒只要信仰基督福音,便犯下十惡不赦的罪行。他們割斷了習俗和教育之間的神聖紐帶,破壞帝國和家族的宗教制度,狂妄詆毀祖先長期信仰和崇拜的神聖事物。這種叛教行為(若能這樣認定的話)還不僅是局部或限於某一地區的問題,虔誠的叛教者既然摒棄埃及或敘利亞的神壇,自然不屑於在雅典或迦太基的廟宇中去尋找庇護。每個基督徒都以厭惡的情緒拋棄家族、所在城市以及行省長期保有的迷信思想。全體基督徒都毫無例外拒絕和羅馬、帝國乃至全人類所崇信的神明發生任何關系。因此那些受壓制的信徒不論怎麽要求伸張正義,要求聽從良心呼喚和自行判斷不能剝奪的權利,也都無濟於事。基督徒的處境也許使人同情,但是他們所提出的申辯,卻始終不能被異教世界的有識之士和一般信徒領會。按照常人的看法,任何人要是對相沿已久、代代相傳的信仰產生懷疑,簡直和有人忽然對本鄉本土的習俗、衣著或口音感到厭惡一樣荒唐無稽。[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