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羅馬帝國在安東尼時代內政修明物阜民康(98—180 A.D.)(第2/2頁)

縱使安東尼時代反對宗教信仰的潮流甚囂塵上,但依然考慮到了祭司階層的利益,以及民眾在精神上的寄托。古代的哲學家在作品和語錄中,強調理性應有獨立自主的尊嚴,但他們的言行卻莫不符合法律和習俗的規範。他們眼見凡夫俗子的各種謬誤,不禁露出一絲憐憫和無奈的苦笑,只能心甘情願地奉行祖先的祭典,不時到廟宇去參拜神明;還得在聖潔的長袍下掩飾住無神論的心意,裝模作樣地參與各種迷信的場合。賢達之士不會為世俗的信仰和宗教而爭辯不休,更不會像愚蠢的民眾那樣涉身其中。他們在踏上利比亞[66]、奧林匹斯山和朱庇特神廟祭壇時,心中雖不以為然,但外表仍呈顯恭敬神色。[67]

若說羅馬的議場衍生出宗教迫害的動機,這點實在讓人無法理解。很多高階官員本身就是哲學家,雅典的學院把法律傳授給元老院,這些人對迷信有根深蒂固的成見,執行政令不會受到宗教信仰的蒙騙。元老院已經把世俗和教會的權力集於一身,不可能為野心和貪婪所驅使,他們選舉最賢明的元老院議員擔任祭司,皇帝本人身兼大祭司的職位。他們不但重視宗教帶來的利益,也明了與世俗政府之間的關系,要把公眾的祭典節慶作為教化人民的工具。為便於推行政令,他們也使用各種占蔔和預兆的手段;為鞏固社會的安定,他們聲稱偽證罪會受到神明的懲罰,不管今生或來世都逃不掉法條的追訴。[68]所以羅馬的官吏和議員承認宗教具有莫大的價值,即便是名目雜亂、無奇不有的儀式,他們也深信終究還是有益於世道人心。因此,每一個國家和鄉土的崇拜儀式,經過時間的發展和經驗的累積而為眾人所接受。被羅馬人征服的國家,原來壯觀的神像和華麗的廟宇,經不起貪婪的搜刮[69]和無法顯現神威而日益沒落,但遠古遺留的宗教實體,仍一如往常受到羅馬的寬容和庇護。看起來只有高盧行省似乎是個例外,德魯伊[70]教徒掌握很大的權力,提比略和克勞狄兩位皇帝在位時,以廢除活人祭祀為借口大力加以鎮壓,避免未來可能的危險。但是祭司本身以及神祇和祭壇,仍安全地保存在隱密處所,直到異教完全被根除為止。

羅馬是偉大帝國的首都,全球各地的臣民和異鄉客絡繹不絕到來,引進他們在本土信奉的宗教,並持續在此祭祀各自的神明。帝國的每一座城市都希望維護古老宗教儀式的純凈,元老院也運用權力,阻止異國的儀式不致泛濫成災。埃及的迷信風氣格調很低且使人墮落,經常受到查禁,祀奉塞拉比斯和伊西斯的寺廟常遭摧毀,信徒被驅離羅馬和意大利。[71]冷酷無情卻執行不力的政策,終究擋不住宗教狂熱。被放逐的人員偷跑回來,改宗的信徒反而增加,重新蓋起的神殿更加金碧輝煌。最後,塞拉比斯和伊西斯在羅馬神祇中占有一席之地。這種情形當局並非放縱不管,而是宗教的寬容政策沒有背離政府所秉持的古老原則。在純樸的共和國時代,羅馬的軍隊常常特派一位使節,把自然女神希布莉和醫藥之神阿斯克勒庇俄斯迎進國門,[72]並承諾給予其更多尊榮,來誘取城市守護神放棄對這兩座城的庇護。此種做法幾乎已成慣例,羅馬逐漸成為帝國臣民共有的聖殿,這座城市給予人類所有的神明以自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