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草莽英雄打江山,踩著白骨也要上

江湖義氣這玩意兒,既不是爭奪江山手段的全部,也不是朱元璋的專利。對於大凡想要建立自己班底、籠絡人心的人來說,這只是一個必用的基本手段而已。

朱元璋最重要的對手之一張士誠也是深諳個中三昧的老手。

張士誠是泰州地區的一個私鹽販子。

生活在今天的中國人可能很難想象,從兩千多年前的漢武帝時代開始,食鹽這種基本民生用品就一直壟斷在國家手裏,由官府所專賣。由此,有效地培養起了一個專門從事食鹽走私的行業。

販賣私鹽有利可圖,卻也相當危險。據史書記載,元明時期,制作精良的私鹽價格在大多數時候只有粗糙的官鹽價格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而且即便在這種情形下,私鹽銷售仍然有利可圖。由此可見官府壟斷經營的惡劣程度。

惟其如此,歷代王朝對此控制得都很嚴酷。

唐代法律規定,走私食鹽一石者,即處死刑。就是說,當時的一條人命相當於一百多斤食鹽;到了五代十國時,則是不論多少,抓住就殺頭,比今天懲治販毒最嚴厲的國家還要嚇人;宋代最寬厚,取消了走私食鹽的死刑;元明清三個朝代則又一次規定,走私食鹽而又拒捕者,處死。

根據短缺經濟學理論,不必深入考究,一個國家用如此令人畏懼的刑罰壟斷一種生活必需品時,導致的後果必定包含而又不限於如下數種:

——社會在此方面的整體停滯。

——官方強迫提供質次價高的惡劣產品與交易方式。

——培育出如狼似虎的貪官汙吏。

——走私成為一種有利可圖的職業。

——培養出與國家和社會為敵的、貪婪的力量與社會心理。

泰州白駒場鹽丁張士誠就是在這種制度之下培養出來的一個私鹽販子。

泰州白駒場的治下在今天江蘇大豐。公元1353年,即元至正十三年,張士誠三十二歲。史書記載他“頗輕財好施,得群輩心”。意思是,此人並不拿錢當回事,時常仗義疏財,因此相當得眾人心。在官修正史《明史》中,也清楚記載了他在販私鹽時,遭受官吏與富豪欺淩侮辱的情形。使我們的上述說明,部分地得到了佐證。這一年正月,他與自己的幾個弟弟和販運私鹽的一幫同伴,號稱“十八兄弟”,殺掉當地為非作歹的官吏與富豪,起兵造反。

從時間上看,他比朱元璋投奔造反軍還晚了一年,但其起點卻比朱元璋高出許多。原因可能是在充滿風險與變數的販運私鹽生涯中,張士誠早已建立起了自己的人馬班底與組織網絡。因此,他不像朱元璋那樣,以投奔別人的造反部隊當一個小兵開始,而是出手便自立門戶,自成一派。

這些私鹽販子精明強悍,相互間結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因此,戰鬥力頗為可觀。

當年五月,張士誠在攻破泰州、興化等地之後,占領高郵,稱周王,從而聲威大震。結果,引來元帝國宰相脫脫親率重軍征剿。

這位脫脫宰相號稱能文能武。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官修正史——堂皇二十四史中的《遼史》、《金史》和卷帙最為龐大繁雜的《宋史》,都是由此人主持修撰的。這樣一位人物,應該算是有元一代最高決策層高官中,受華夏文明浸潤頗深的一類了。在他的主持下,元帝國恢復科舉取士、太廟祭祀,變更鈔法,治理黃河,史稱“更化”。脫脫在元朝稱得上是少見的明白人。因此,在古今中外元明史學者的口中筆下,對此人常有褒贊,並認為他是元帝國最後的希望。然而,正是這位宰相的作為與命運——如前所述,就是這位宰相曾經為自己的弟弟謊報戰功——準確地預示了大元帝國的不可救藥與不配有更好的結局。

公元1352年,即元至正十二年九月,脫脫率軍征剿徐州的紅巾軍。我們知道,徐州古稱彭城,乃今天魯、豫、皖、蘇四省交匯處的第一繁華之地,人口常在數十萬之間,為古今兵家必爭之重鎮。政府軍隊攻破城池後,作為整個國家行政首相的這位脫脫宰相,下達的第一道命令是——屠城。

明正統《彭城志》記載說,此次屠城,徐州男女老幼無一幸免,以至於十六年過後,大明帝國宣告立國,這裏依然是“白骨蔽地,草莽彌望”,殘磚廢瓦荒草萋萋中,出沒著狐鼠豺兔。

時年二十四周歲的朱元璋,就是在這一年投奔了紅巾軍。

兩年後,公元1354年,即元至正十四年,以血洗徐州之功晉升為太師的脫脫,再次率領百萬大軍征剿占據高郵的張士誠。史書記載其出師盛況雲:“旌旗累千裏,金鼓震野,出師之盛,未有過之者。”

這場高郵大戰昏天黑地地打了三個月,外城已被攻破,內城危在旦夕,張士誠彈盡糧絕,正在走投無路之際,一個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件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