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五四”愛國運動(第5/10頁)

東海當選後,一日約余及閏生(陸宗輿)吃午飯,勸我繼長交通,余仍堅辭,他問為何堅辭的理由?余謂武人反復無常,絕無主義可言,亦不知國家與團體為何事。余這幾年,費盡心力,借成巨款,結果一事無成,貽笑鄰邦,心灰意懶,無意再問政治。東海則曰,彼一時,此一時也。我此次上台,亦是勉強,但既被舉,只得將就。聞財部國庫,還是只有你留下的三百萬元,且將盡矣。聞你與日本尚有二千萬借款之議,因合肥下野中止,我要借重你續商此款,以爾我交誼,爾能幫合肥,何能置我於不顧?此事非爾莫辦。今日約閏生同來,以後凡事我們三人先交換意見。我擬任閏生以幣制總裁,交通財政兩部均未定人,任爾自擇。我還密告爾等,我將一反合肥之所為,擬南方談合,以謀統一。我與雲皆(岑春煊)本是同僚,且已有聯系,和談或可有望,但不可外泄雲雲。我本重於情感之人,聽了東海懇談,論私誼,我與東海相識遠先於合肥。其時中外與論均反對武力統一政策,且聞南方中山大元帥制,已改為七總裁制,岑春煊為七總裁之一,且為有力之總裁。東海既變更武力政策,余心中不免動搖,遂允仍就交通。

合肥推舉東海,本想以東海聲望團結北洋,再圖一舉。豈知東海就職後,即主張先禮後兵。其言曰,用兵已久,應稍事休息。南方派閥紛歧,主張不一,即與言和,未必能談得合攏,等那時再用武力,我方師出有名,必能獲各方擁護雲雲。言之成理,合肥亦無可如何,於是召集各省督軍,討論善後事宜,張作霖亦與焉,參戰督辦亦邀列席,國務員均列席。東海提出四項辦法:一停戰撤兵各回原防,二各省善後事宜,三應付外交,四整理財政幣制,與會者均贊成,於是下令停戰撤兵。國務總理錢能訓電勸南方撤兵回防,南方響應,遂議開南北和平會議,北方派朱啟鈐為總代表,南方派唐紹儀為總代表,在上海開會,豈知南方提出強硬議題,無可接受,此話很長,容後再敘。

先說東海以我既允就交通,即說,現在既要與南方談和,亦非錢不辦。我聽說合肥與日本,尚有一筆二千萬日圓之借款商談未竟,合肥下野,我要你與日本續商此款,以應和談之需,務望你為我盡力雲雲。我既允就職,自應盡力而為,誰知後來招來之惡果,即種因於此。我之一生錯誤,即由於重情感,不能祛除名心,而東海與合肥之政爭,更為余所不及料也。

余就任交通總長後,第一件事,即進行與日方商前議未定之借款。時西原已回國,日本寺內內閣已辭職,繼任內閣為原敬,原內閣標榜不幹涉中國內政,因寺內遭了幹涉中國內政之物議故也。余電章仲和(宗祥)公使,告以東海擬續商前議未定二千萬日金之借款,東海主張與南方商談和平,不再用武力,需款甚急,希商西原即復。章公使復電西原以銀行對華借款,不感興趣,兩國內閣亦已改組,前議不願再商。余以此電回復東海,東海即親電章公使,謂就職伊始,需款孔殷,此款決不用於兵事,望切商復。章公使以銀行方面,無法再商,因思日本外相後藤新平與東海有交誼(後藤曾任滿鐵總裁,東海時任東三省總督),遂商之後藤外相,謂東海若無此項借款,不能進行和平政策。經後藤斡旋,銀行方面始允商借日金二千萬元,惟要求以德國已失效的高徐順濟兩鐵路借款造路權作為擔保(該兩路本與德國有借款之約,因參戰失效)。余因該兩路與青島問題有關,恐將來開和會時有問題,不肯照允,即以此意陳明東海。東海說該兩路借款權,德已放棄,移歸日本,在我看來同是外國,有何分別,即使和會議及我方亦站得住,囑即復電照允。余以總統既有此聲明,即提出國務會議,並報告經過。錢總理說,總統既有此說明,即請曹總長偏勞。遂電章公使告以總統已同意將路權擔保,請即商定。章使商定後,來電日本銀行不願到北京簽訂合同,余遂擬電委托章公使代表簽合同。因此項借款有關鐵路,遂攜電稿並原電到交通部,將原委告知譽虎(葉公綽時為交通次長),並示以原電。時已旁晚,即將電稿交趙秘書譯發,且告以此系密電,須親自譯發,原稿保存,遂即回家。豈知翌晨有八家報館和兩家通信社,用同樣文字,略改一二,將此事完全發表,並加以指摘。余大為詫異,因思此事除譽虎與秘書外,沒有第四人知道。譯電的秘書,非常謹慎,跟我多年,向不與報界往來,決不敢亦不能做此事。且發表的文字,幾同一律,必是送稿無疑。事為合肥知道,電屬余到府邸,面詢經過,並問你的秘書是怎樣的人。我答這秘書跟我多年,小心謹慎,向管密件,從沒過失,且與外界很少來往,新聞界更談不到。合肥聽了即說,這明明是葉次長的事了,行政官泄漏秘密,不能不負責。余覺得言重,遂說,容我再細查,也許我自己疏忽,應當自請處分。那知又錚當日以陸軍部命令,將八家新聞社和通信社,即令停刊,遂引起軒然大波。後有記者到我家訪問,我含糊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