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袁世凱的真面目

前面已敘述過五國大借款的經過和借款內容。這筆借款簽定之日,正是宋案發展到最高潮時,因此使國民黨人士對於大借款的反對,非常激烈。

對於袁世凱來說,大借款成功有幾個重要含意:(一)是解除了財政上的困難。民國成立後,政府最嚴重的困難便是財政方面,大借款雖然有各種限制,可是畢竟在許多方面的支出可以依賴這筆錢了;(二)民國成立後,迄未被世界各國承認,大借款簽署後,袁領導的政府便和各國有了事實上的往還,袁可以驕傲地對國人說,外國人是相信袁世凱的;(三)有了錢就可以對付政敵,宋案雖下不了台,可是政治上是要講實力,袁有了錢就可以收買軍火、收買刺客、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換句話說,就可以放手對付反對他的人。

在國民黨來說,袁政府所簽訂的借外債條約,當然損失利權很大,何況袁事前既不與國會籌商,事後復規避國會質問,玩國民於股掌,視議會如寇仇,清朝專暴所未敢出者,竟見諸於袁政府。尤其在刺宋案中得到洪述祖給應桂馨電稱:希望大借款成功,可以執行替袁鋤除異己的證供,所以反對得尤其激烈。

反對盡管反對,袁卻有必須達到目的的決心。袁的財政總長周學熙在通電答辯中,就向黃興說出很不客氣的話,電雲:“……黃先生為手創民國的元勛,一言而為天下重;學熙奉職無狀,敢不引咎自責,惟有肉袒面縛,敬候斧鉞而已。”這個電報言外之意,就是要國民黨不必再進行反對,袁政府是決心要借這筆外債,有本事只管拿出真刀真槍來,看誰勝誰敗。

民國2年5月2日,袁世凱批準國務總理趙秉鈞的辭呈,派陸軍總長段祺瑞代理。段是袁的第一號心腹大將,由段來代理內閣總理,好像故意給人一個印象,這是個“戰鬥內閣”,必要時不惜以武力征服南方。

段祺瑞這時才49歲,代理國務總理不過是幾個月時間,袁好像故意讓他來扮演一幕“喊打喊殺”的鬧戲。果然在國會反對大借款的高潮時,5月5日段代總理率領很多武裝士兵出席眾議院,答復借款問題的質問。議員們看見了兵,不由得都倒抽了一口冷氣。有幾個議員心平氣和地說:“我們現在不是質問借款合同應不應該成立,而是要請政府注意,這個借款合同,依照手續,應該交給參眾兩院核議。”段上將很幹脆地答復說:“木已成舟,無庸再議。”他說完之後便立即離開了眾議院。

袁在大借款已經有把握後,態度便公開激烈。2年4月7日,北京參謀部曾密電山東都督周自齊和駐魯辮子軍統帥張勛,吩咐他們作好動員準備,以供必要時的調遣。這個命令都附帶一筆是絕對保密,不可向其他人等泄露。張勛奉到命令後,就立即把若幹客車和貨車扣留下來,周自齊部見到辮子軍擅扣車輛,以為辮子軍要造反,也匆忙地拆毀了一段路軌以阻止辮子軍南下。辮子軍又錯誤地認為山東軍是他們用兵的對象,乃加以監視,雙方防區的接近地點竟發生了局部開火,消息傳到北京,參謀部急忙打電報分別解釋,雙方才知道是:“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得自家人。”

這顯示在大借款成立前,袁已安排對國民黨用兵的軍事準備,只等戰費一有著落,炮聲就會響起來。

這期間的袁世凱,口中常掛著“亂黨”名詞,很顯明的,袁口中的亂黨就是影射國民黨;又掛著“暴民”名詞,所謂的暴民也就是暗指國民黨黨員了。而國民黨方面對袁也不客氣,以“國賊”回敬他。

5月3日袁以大總統名義,通令嚴捕圖謀內亂黨徒:

“……近閱上海四月廿九日路透電,稱有人在滬運動第二次革命,諄勸商家助捐籌餉,反對中央。又英文《大陸報》稱上海有人運動滬寧鐵路,預備運兵赴寧各等語。被閱之余,殊堪駭怪,雖西報登載,風聞不必實有其事,而既有此等傳說,豈容坐視亂萌。用特明切宣示,昭告國民,須知總統向稱公仆,與子孫帝王萬世之業,勞逸迥殊,但使眾望久孚,即能被選,何用借端發難,苦我生靈。倘如西報所言,奸人乘此煽亂,釀成暴動,則是擾亂和平,破壞民國,甘冒天下之不韙。本大總統一日在任,即有捍衛疆土、保護人民之責,惟有除暴安良,執法不貸。為此令行各省都督、民政長,轉令各地方長官,遇有不逞之徒,潛謀內亂,斂財聚眾,確有實據,立予逮捕嚴究。其有無知愚民,或被人誘脅,或轉相驚擾者,一並婉為開導,毋得稍涉株連。特此通令知照。此令。”

同日又通令各省維持治安:

“……近日叠接各處電文,語極離奇,淆人耳目。一為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因洪述祖與應夔丞往來函件,影射國務總理趙秉鈞;一為五國借款告成,誤認議院未經通過,並疑及監督財政,市虎杯蛇,深堪駭異。宋教仁被刺一案,業經趙秉鈞通告說明,五國借款一案,亦由財政總長詳細宣布,閱者酌理準情,當能了然於兩事之真相。乃有不問是非,不顧虛實,竟將立法、行政、司法各機關一筆抹倒,憑個人之成見,強舉世以盲從,直欲釀成絕大風潮,以遂其傾覆政府,擾亂大局之計,豈共和國民當如是耶?……為此通令各省督、民政長,通行曉諭,須知刑事案件,應俟司法機關判決;外債事件確經前參議院贊同,豈容散布浮言,坐貽實禍。本大總統有維持治安之責,何敢坐視擾攘,致無以對我國民也。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