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

袁世凱做夢也想不到這件刺宋案只是三四天就被破獲。

宋死後的當天,黃興和陳其美就聯名致電上海的閘北警局和上海租界總巡捕,請其加緊偵探,緝捕兇手。當時上海電報局局長吳佩璜,是奉陳的命令擔任情報工作的同志,陳令吳詳查各方來往電報,發現了不少線索。同時有一個買賣古董字畫的河南人王阿發前往四馬路中央捕房報案,遂使這一駭人的政治謀殺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王在捕房說:

“十天前我在文元坊應桂馨的家裏兜賣古董,因為應是我的老主顧,平素很熟,應這天拿了一張照片叫我在某時某地把這個人暗殺掉,許以事成之後給我一千元作報酬,我因為只懂得作買賣,從沒殺過人,因此不肯承擔這件事。當時我並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誰?今天我在報上看見宋先生的照片,正是應桂馨叫我去暗殺的人,我相信如果找到了應,便可找到兇手。”

上海捕房根據王阿發提供的線索,於3月1日派偵探到湖北路迎春坊228號妓女胡翡雲(原名李桂紅)的家中捉到了應桂馨。第二天繼續搜查文元坊的應宅,又在宅內捉到了正兇武士英,就是他在車站開槍狙擊宋的,同時又搜出應桂馨和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往來的密電本及函電多起,五響手槍一支,還有其他證據多件。從這些證件中證明:

殺人的主使者是大總統袁世凱,同謀犯是國務總理趙秉鈞,擔任聯絡的是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布置行兇的是上海大流氓應桂馨,直接行兇的是失業軍痞武士英。

根據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後來制版公布的刺宋兇手鐵證,有以下各種,足以證明上面幾個人與宋案有關:

一、民國二年一月十四日趙秉鈞致應函:密碼送請檢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可也(外附密碼一本,上面注明國務院應密,民國二年一月十四日)。

二、應寄趙的“應密冬電”內有:民黨主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

三、民國元年二月一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函: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價值也。二月二日洪致應函:弟須於事前迳電老趙索一數目。

四、洪稱應為弟,應稱洪為蔭之老伯。

五、二月四日洪致應函: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洪自稱)手,面呈總統,閱後頗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進行。

六、二月廿二日洪致應函: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因智(稱趙秉鈞)已將密本交來,統歸兄一人經理。

七、三月十三日洪致應電: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八、三月十四日應致洪“應密”寒電:梁山匪魁四出擾亂(按此系指宋在各大城市演說指責袁世凱),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之。

九、三月廿一日應致洪“川密”個電:匪魁已滅,我軍無一傷亡。

刺宋案破獲得如此迅速,絕非袁世凱所想得到,主要原因由於案子發生在上海,不是在袁勢力下。袁在此以前也使用過好多次政治暗殺,都得心應手,死無對證,除了辛亥年吳祿貞被刺一案前面已經提過而外,泄露在外的還有這麽兩則:

一是在南北和議成立後,革命志士羅明典、吳定安聯名發表告國人書,揭破袁的政治陰謀,不久有人到旅館去拜訪他們,表示敬意,以後便經常請他們吃酒看戲,一連有一星期之久。有一天那人又約了另一個人來,請他們在齊化門外二閘觀水,他們四人分別乘兩部馬車前往,走到城外荒僻地點,那兩個人抽出刀子把羅、吳二人殺害後拋屍而去。吳定安的朋友帥根坤找到了兩人的屍體,即向法院控告,法院置之不理。

另一則是清末年,河南人曾廣福兄弟四人,因為上書攝政王載灃被遞解回籍,民國成立後又因反袁再被遞解回籍,途中遭人暗殺,屍體沒有下落。

上述這類暗殺,因為被殺的人沒有背景和社會地位,所以死了不為人所關心。宋教仁不同了,他是赫赫有名的革命領袖,又是國民黨的領導人,他遭暗殺當然被全國甚至國際上所注意的。

依照前述的刺宋證據看來,袁刺宋不僅事先知道,且與趙秉鈞共同制定了暗殺計劃,通過洪述祖物色到應桂馨。應是個流氓頭子,洪於1月14日發給應一本密碼電本“應密”,令應直接和國務院通電聯系,後來因為趙太忙,乃派洪述祖到上海和應接頭。洪赴上海接洽畢回到北京,把經過報告袁和趙,袁答應“毀宋酬勛位”,洪電應以後電報由洪轉,不要直接向國務院聯系,怕國務院人多嘴雜,容易把機密文件泄漏。洪給應電報中要他作一篇“激烈文章”,就是催應提前動手的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