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孫、黃、袁、黎四巨頭協定(第5/5頁)

(一)立國采統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惡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暫時收束武備,先儲備陸軍人才;(四)開放門戶,輸入外資,興辦鐵路礦山,建置鋼鐵工廠以厚民生;(五)提倡資助國民實業,先著手於農林工商;(六)軍事、外交、財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權主義,其余斟酌地方情形,兼采地方分權主義;(七)迅速整理財政;(八)竭力調和黨見,維持秩序,為承認之根本。”

根據這八大政策,又訂定了實行手續四項協議:

(一)實行統一:各省軍政府尚未取消者,電飭其限期取消。一面派員分赴各省調查情形,軍事、外交、交通各司長皆由中央委任,一切事宜均直隸於中央各部,以期統一;

(二)整頓海陸軍:擬籌集的款,速組織陸軍大學,並組織海軍學校,飭由海陸軍部選派人員,赴各國考察;

(三)興辦鐵道:已歸孫中山先生辦理,請黃興先生擔任開礦事宜,於北京、南京兩處建設鋼鐵工廠,以能達到全國軍械皆出於自造之目的;

(四)資助國民組織實業銀行,農林、工商諸事,官督紳辦,以救政府不及之患。

上項協定和實行步驟,沒有一項提到遵守《臨時約法》,尊重國會和貫徹責任內閣的一些根本問題,條文有些抽象而不具體。袁當然是達到了目的,因為中央政府好像就是袁個人的中央,且從這個宣言中把一切大權抓到袁手裏。讓他主持軍事、舉借外債,國民黨所主張把首都遷回南京的問題竟只字沒有提到。只是孫中山被特授以籌劃全國鐵路全權,黃興則被任為漢粵川鐵路督辦。

這就是革命偉人們的熱情和愛國熱心,鬥不過袁世凱這個老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