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北洋大臣任內

北洋大臣的業務有許多牽涉到外交事務,所以清廷總是選擇通洋務的大臣來擔任這個職務,尤其當八國聯軍侵占直隸之後,直隸總督轄區內自然有許多和洋人分不開的關系。

直隸總督衙門設在天津,可是天津已在八國聯軍占領下。《辛醜條約》簽訂後,洋兵交還天津時,曾照會清朝政府,提出一個條件,是在天津周圍廿華裏以內,不許駐紮中國軍隊。這實在是一個極不合理的條件,試想堂堂北洋大臣和直隸總督竟在他的衙門所在地沒有軍隊保護,真是非常不合理的。袁世凱處理這個問題充分表現出他的明智。他在所轄部隊中抽調出精銳的3000人,編為“巡警營北段”,派段芝貴率領,用維持治安的名義進駐天津,以1500人駐劄天津市區,另1500名則分駐西沽、塘沽、山海關、秦皇島、北塘等地。這些曾經過嚴格陸軍訓練的巡警,紀律嚴明、精神壯旺。此一措施對於地方治安的確保,收到極為成功的效果。接著為了加強巡警工作,又添募馬隊巡警50名,消防巡警100名,予以認真地訓練和管理。同時又有小汽船三艘為巡緝河海之用。還創設了一個巡警學堂,延聘外國教師擔任講習,使警察人員有專門教育。清朝有正式的警察便是從袁世凱在直隸總督任內開始的。

當八國聯軍占領天津時,曾共同組成了都統衙門管理天津的行政和民間訴訟,聯軍撤退後在天津還留下洋警察為都統衙門的象征力量。袁世凱蒞任後,即進行收回天津治權,派唐紹儀和八國委員簽約。於光緒廿八年(1902年)七月十二日正式接管天津,撤去都統衙門,洋警察自然隨之撤走。當時,關內外鐵道都在英俄兩國管理中,袁於八月初六赴山海關,會同俄國提督驗收關外鐵道,包括:由山海關至營口已成線700余裏,由溝幫子至新民屯未成線200余裏,包括沿鐵路線所有廠房設備。。八月廿六日英公使到天津,會同英國提督交還關內鐵道823裏,也包括所有廠房設備。

還有開平煤礦問題。原來在八國聯軍入京時,開平煤礦的監督張翼奏募外國股份改為中外合同會社,他的理由是希冀保全礦產,於是他收受英人5萬金鎊,而在簽定條款時則把礦池、河道均交付接辦人永遠執守。這簡直是賣斷,不要說清廷不知,大約張翼本人也不很清楚,直到有一天開平煤礦局局員楊善慶在局中升起“國旗”,英國竟宣稱這是英人土地,不得懸掛黃龍旗,且有張翼賣斷的各種憑證。袁乃請北京外務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裁撤後改為外務部)通知英國公使,聲明張翼賣礦的私約,政府不能承認。同時請旨懲處張翼,責令克期收回煤礦。

當洋兵占領天津時,比利時人得清政府許可,準其在天津設立電車電燈公司。袁在直督任內,比人依照已簽條約要求開辦,袁不答應,認為以前所定的條款喪失權利太大,必須修改,比國使館與清外務部幾經交涉,均因袁堅持立場而無法獲致結果。最後另訂新約,以50年為限,每年贏利先繳地方官,提三成半給股東,倘使用民地,則由公司付租。50年期滿後,一切軌道、房屋、木材、地基、機器車輛以及各種產業,均歸直隸總督衙門所有,交還時並須修整完全,不得傷損,開辦時先繳銀五萬兩作為興建天津禦河鐵道及安裝排泄濠水機器之費用。

光緒卅年(1904年)袁的老朋友又曾做過他老師的南通狀元張謇致書於袁,請袁促成清廷“立憲”。這封信洋洋灑灑千余言,函略雲:“公今攬天下重兵,肩天下重任矣,宜與國家有死生休戚之誼。顧亦知國家之危,非夫甲午、庚子所得比,方乎不變政體枝枝節節之補救無益也,不及此,日俄全局未定之先,求變政體而為揖讓救焚之迂圖無及也。日俄之勝負,立憲專制之勝負也。今全球完全專制之國誰乎?一專制當眾立憲尚可幸乎?日本伊藤板垣諸人共成憲法,巍然成尊主庇民之大績,特命好耳!論公之才豈必在彼諸人下,即下走自問志氣亦必不在諸人下也。”雲雲。洋洋千言,袁非常佩服。

這時候朝野一片促請立憲聲浪,加上日俄戰爭的結果,君主立憲的小國日本,竟戰勝了號稱強國又是君主專制的帝俄,更證明君主立憲是一件順人心的大事。清廷不得已,乃成立一個“考察政治館”,同時接受袁請派親貴出國考察政治的建議,乃派遣五位大臣: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紹英出洋考察憲政,以作敷衍,借以拖延時間。光緒卅一年(1905年)八月廿六日,五位大臣自北京啟程出國,到前門外車站上,卻被一位潛伏車站的刺客投了一顆炸彈,炸傷載澤和紹英二人。於是出國考察之行展期,九月才再度成行,由山東布政使尚其亨、順天府丞李盛鐸代替了徐世昌和紹英。紹英是傷勢未痊不能成行,徐世昌奉委了一個新職務。這個新職是因為五大臣遇刺事件發生後,適應形勢要求而增設的一個機構,也是袁世凱所建議:設立一個巡警部以統籌全國治安工作,集中事權。這個新衙門的首長也是袁世凱所保薦的,巡警部尚書是徐世昌,巡警部侍郎是趙秉鈞。謀刺五大臣的刺客是桐城人吳樾,他是保定高等學堂的學生。他這顆炸彈又幫了袁世凱一個大忙,便是使袁借此機會抓到了清朝的警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