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開皇之治(第3/15頁)

由此可見,楊堅的這套意識形態式的灌輸,並不得民心,然而,可惜的是,即便如此,楊堅本人卻也找不到更好的教化方式了。

從一個“孝”字,我們就可以看出楊堅的缺點,他治國過於條框化,缺乏想象力,顯得生硬而刻板。當然,這跟他的生活背景是分不開的,十三年的寺廟生活,而後在北周政治圈中的浸淫,都造就了他嚴肅有余而活力不足的特質。

楊堅的“苛”字,還表現在他對臣下的猜忌上,《資治通鑒》記載:

上性猜忌,不悅學,既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恒令左右覘視內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楊堅很重視對官員的監察,發現有過失,都會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贓汙,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這招很損,故意派人行賄,如果有哥們不長眼,那就對不起你了)。每於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即命斬之(這是楊堅最殘暴的地方,喜歡在殿庭打人,有時候一天能處決四個,最牛逼的是,甚至有哥們因為過於仁慈,舉杖打人不夠狠,直接被楊堅拉出去砍了……)。

尚書左仆射高颎、治書侍禦史柳彧等諫,以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決罰之地。”上不納。(高颎、柳彧都認為在朝堂上殺人不好,但是楊堅不聽)颎等乃盡詣朝堂請罪,上顧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問其狀,元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百,故多死。”上不懌,乃令殿內去杖,欲有決罰,各付所由。(後來還是楊堅問起了田元,說我的杖責重不重,田元說很重,還說明了為什麽很重,楊堅這才不情願的在殿內撤去了廷杖,才讓有關部門接管了刑罰的工作)

後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上言:“上寵高颎過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內無杖,遂以馬鞭捶殺之,自是殿內復置杖。(廷杖是沒了,但是楊堅還是抑制不住殺人的沖動,有哥們說了兩句高颎的壞話,居然被楊堅活活用鞭子抽死,後來楊堅一想,有沒有廷杖,反正都得殺人,幹脆擺回來吧,還是廷杖用著比較順手)未幾,怒甚,又於殿廷殺人;兵部侍郎馮基固諫,上不從,竟於殿廷殺之。上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群臣之不諫者。(不久後,又開始在殿庭殺人,甚至連勸諫的也一塊被殺。但是可笑的是,楊堅不檢討自己,反而怪罪底下人不勸他)

這段描述,也表現了楊堅的特點,如蕭瑀所說,他“性非仁明”,為人苛刻嚴厲,所以會屢有在朝堂上杖殺大臣的事例。

事實上,杖殺還只是小事,楊堅對大臣,還有個問題,就是“有始難終”,楊堅一朝的重臣,幾乎很難會有“善始善終”的人,我們試舉幾例:

一、李德林。李德林於楊堅的意義,我想無非多言,沒有李德林的輔佐,楊堅就不可能這麽順利地登上皇位。然而,對楊堅立下如此大功的李德林,他在隋朝年間的人生際遇,卻至為悲慘。

自從李德林勸說楊堅不要誅殺宇文氏宗室開始,他的黴運就開始了,自此之後,他的官階就一直原地踏步,甚至遭遇貶斥。平陳之戰,李德林出謀劃策,本有機會東山再起,但最終的結果……

《隋書·李德林傳》最後一段,就詳盡描述了李德林在楊堅時代的悲哀:

一、換房事件:初,大象末,高祖以逆人王謙宅賜之,文書已出,至地官府,忽復改賜崔謙。(本來王謙的房子是賜給李德林了,結果文書都出來了,又改賜給了崔謙)上語德林曰:“夫人欲得,將與其舅。於公無形跡,不須爭之,可自選一好宅。若不稱意,當為營造,並覓莊店作替。”(為了安慰李德林,楊堅表示,沒辦法,我老婆想要這套房子,所以給了他的舅舅崔謙(崔謙乃是獨孤伽羅的舅舅),你也別去爭,自己再選一套,沒有好的,我幫你造一所也成)德林乃奏取逆人高阿那肱衛國縣市店八十塸為王謙宅替。(於是,李德林表示要高阿那肱的房子來替換王謙的)

九年,車駕幸晉陽,店人上表訴稱:“地是民物,高氏強奪,於內造舍。”(開皇九年,楊堅巡行晉陽,就有人申述,說這塊地本來是老百姓的,結果被高阿那肱強奪去了造房子)上命有司料還價直。(皇帝就命令相關單位補償老百姓的經濟損失)遇追蘇威自長安至,奏雲:“高阿那肱是亂世宰相,以諂媚得幸,枉取民地,造店賃之。德林誣誷,妄奏自入。”(結果蘇威同志居然以此為由,尋起了李德林的短,暗示李德林跟高阿那肱是一路貨)李圓通、馮世基等又進雲:“此店收利如食千戶,請計日追贓。”(李圓通和馮世基也說要追查贓款)上因責德林,德林請勘逆人文簿及本換宅之意,上不聽,乃悉追店給所住者。自是益嫌之。(李德林就此中槍,他還不服,還拿出了原始憑據,表明自己是怎麽換到這套宅子的,結果楊堅根本不鳥他,為此還更加嫌棄他)